关于某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某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调研报告

***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为及时、准确把握*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从2024年2月开始,县农委组织人员到*乡调研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短板”

近年来,*县各部加大乡村建设力度,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不断提升。但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可视成就对比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品质的追求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仍存在“短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激励性措施统筹不够科学。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一拆二改三归”为主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进不平衡,以点发力、示范带动、全面推进的刚性措施不明朗,全县尚有较大部分村由于没有看到人居环境整治上级政策支持资金的安排计划,群众存在较大意见。

(二)农村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农村居民的良好卫生习惯尚未养成,乱倒垃圾、随手乱扔垃圾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村庄的屋檐滴水沟积存污水、垃圾,成为卫生死角;有的生活污水排在村内巷道,污水乱流;有的村民利用村中空置旧住宅,散养鸡鸭狗兔等禽畜,臭气熏天;有的地方部分村民居住点的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就直接排放或渗入地下,地下水有污染。此外,部分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也不完备,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村容村貌,影响空气环境。

(三)农村发展规划不尽如人意。*县广大农村村落布局,是历代村民根据自身的条件自由自主地建起来的。一直以来,虽然建造手续经过职能部门严格审批,但基本上都是在各村空田空地空山上“围地”而建,自主性、自由性、随意性大,缺乏整体的规划与布局,导致有的村庄房屋排列杂乱无序,相连路径狭窄,间距小,采光通风条件差。

(四)空心村治理力度存在不足。近年来,全县加大了空心村治理力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后遗症”未处理到位。表现在房屋拆除后,留下的空地仍然闲置着,缺乏及时整理与利用。有些空心房拆除不彻底,有些单处未连片的空闲旧宅未拆除,这些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又没人居住,且处于村中间,甚至有不少断垣残壁,容既影响观瞻,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五)农村绿化、美化、亮化效果仍不理想。广大农村普遍存在重建房、轻绿化美化的现象。多数村庄周边、住宅之间缺乏绿化,即使有空坪空地,也是用来堆放杂物,或随意停放车辆。特别是像G*国道农区一带,村庄人口多,房屋密集,村域面积宽广,有的村庄村前、村中、村后绿化美化改造不够,严重影响了村落的美感。有的村庄缺乏路灯,或路灯少,有的路灯不亮缺乏维修,亮化效果群众不满意。

二、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

综合分析以上情况,当前需要进一步加大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在弥补“短板”上下功夫。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统筹和安排,让制度落地。县里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建议各相关部门根据这系列文件,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落实文件精神的力度。各相关部门,对照各文件逐项条款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短板”“漏项”,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好详细且易操作的具体措施、解决问题的计划书、路线图、时间表等,让文件精神扎扎实实落地,让乡村群众有看得见的东西、摸得着的效果,让所有农村村组群众有通过上级政策支持和自身努力都能实现人居环境整洁、乡村美丽舒适的期望,提升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二)加强调研和调度,让保障落实。在组织保障方面,县里成立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明确各工作组工作职责的通知》。建议各单位各成员切实履职、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勇于作为,在各自领域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资金保障方面,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了总额较大的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调研,加强调度,进一步优化资金运用渠道,让资金真正用于弥补“短板”上来,让资金用在“刀刃”上来,发挥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三)加强指导和管理,让措施落细。人居环境治理在坚持“分类推进、因村施策、示范带动”的原则的基础上,要聚焦关键,细化措施。在垃圾清理方面,建议进一步优化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在这一模式背景下,详细化、灵活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过程中的“庭院三包”“分类处理”“清运填埋”“监督管理”“保洁经费筹集”等环节的措施并抓好落实;在厕所革命方面,在建、管环节进一步细化各项措施;在污水治理方面,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技术,细化分流分类处理措施及年终绩效考核措施;在村容村貌治理方面,出台乡村风貌提升政策,进一步严格落实“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和“一户一宅”“新建拆旧”政策,细化村容规划、绿色村庄创建、村庄公共场所亮化等领域的措施,并严格执行到位。在空心村治理方面,抓细抓实各项工作,避免出现“后遗症”。与此同时,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氛围营造、督察考核方面进一步细化、量化措施,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