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2022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报告
某区2022年度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综合评估报告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X〔2021〕X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X〔2023〕X号)的要求,X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X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住房建设局、市建筑工务署、区教育局、区住房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建筑工务署、市交通运输局X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X管理局、X交警大队、各街道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的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和资料审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措施、教训吸取等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具体方式如下:
(一)核实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落实情况。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向各行政部门核实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二)核实相关行业和属地监管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要求,通过查阅事故警示教育、监管检查、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等记录,核实相关行业和属地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涉事企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相关文件要求,检查涉事企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座谈问询。召集涉事企业相关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现场管理等负责人,听取事后整改情况。二是查阅资料。查阅整改涉及的有关会议纪要、自查自纠记录、人员教育档案、监管措施等落实情况资料。三是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涉事现场和相关区域整改落实情况。
二、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追究落实情况
经查阅各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核实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处罚落实情况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各行政部门依据区政府批复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共对29家事故责任单位及40名事故责任人员完成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X元。
(二)刑事责任人员追究情况
对事故调查报告中建议追究刑事责任的7名人员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要求已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座谈询问、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评估组核实相关部门及涉事单位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各涉事企业落实情况。各涉事企业按照事故报告中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要求,逐一落实整改,主要包括:一是组织相关负责人开展反思会,从管理、教育、技术等更深层次反思事故起因,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规避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各行业、业务监管部门及属地街道落实情况。各行业、业务监管部门及属地街道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要求,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会,警示警醒相关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做好预防措施。二是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领域、聚焦重点场所,全方位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管控措施。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评估组通过评估认为,各监管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了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工作,并举一反三,对相关涉事企业开展了排查整治工作;涉事责任单位吸取了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了涉事领域的安全管控;相关人员受到了教育。但仍存在以下不足: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安全监管存在空档期。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行业部门已终止监管。但在此期间还存在维护修缮、装饰装修、打扫卫生等作业行为,但缺少政府部门监管,出现了安全监管的空档期。
(二)小散工程、零星作业安全监管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小散工程量大面广、工期短、面积小且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零星作业施工简单、规模小、工期短,大多数零星作业未在街道和物业备案申报。二是监管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巡查覆盖面不够。各街道社区负责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备案巡查的人员普遍不是专职人员,且身兼数职,不具备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另外,备案通过后,针对施工安全难以做到“全覆盖”检查。
五、措施建议
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建筑工程监管无缝对接。各行业、业务监管部门及属地街道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建筑工程终止监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道介入后期监管,做到无缝对接。
(二)多措并举,强化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监管。一是提升基层业务能力。制定基层监管人员小散工程巡查和执法能力提升全覆盖培训的年度计划,不断提升街道、社区等一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快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小散工程自主采集、合作采集、委托采集等多渠道信息采集平台二期建设和推广应用。整合备案、培训、轨迹信息,实现全区小散工程信息“四化”(一体化、无纸化、清单化、数字化)。同时,要以信息为抓手,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加强宣传动员,激发群众安全生产举报积极性。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事故风险,制止惩处非法违法行为,让有奖举报成为安全生产监管利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核实责任追究、问询监管部门和检查涉事单位,评估认为,各行政部门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对涉事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均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