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渔业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县渔业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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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开展情况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自xx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施10年禁渔(禁止娱乐性垂钓除外的一切捕捞行为)。去年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完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渔业与资源保护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禁捕退捕工作扎实有效。县政府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一是退捕渔民生计水平不断改善。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核定退捕渔船196艘、渔民385人。财政累计落实渔民安置保障资金2117.6万元。扎实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暖心行动”,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岗位信息、开展2场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开展技能培训252人次。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349名退捕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符合社保条件的385人全部落实社会保障。二是禁捕效果初步显现。去年以来,“绝户网”、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捕捞活动和涉嫌犯罪活动有了明显下降。全县江河流域水质良好,岷江、马边河鱼类明显增多,沿江沿河休闲垂钓人员年年增多,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趋势逐步显现。

(二)渔业资源保护得到加强。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禁钓。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去年以来,全县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2次,投放胭脂鱼、厚颌鲂、大鲵、裂腹鱼、倒刺鲃、四大家鱼等13种鱼类共计29.1万尾。为了有效保护鱼类资源,达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要求,岷江xx航电枢纽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投资2亿元建成宽4米、深2.5米,全长1.85公里的西南规模最大的仿生态鱼道,供鱼类迁徙。同时,配套建设了占地近100亩的鱼类增殖放流站,人工繁殖培育胭脂鱼、长薄鳅、白甲鱼、岩原鲤、华鲮、厚颌鲂、黑尾近红、中华倒刺、鳙、黄颡鱼、青鱼等岷江稀特有鱼类,总放流规模130.1万尾/年,有效补充岷江流域水生资源。同时,督促坛罐窑电站落实库区鱼类栖息地建设。积极争取资金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监测评估,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融。

(三)渔政监管执法力度增强。农业农村部门持续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协作,坚持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禁渔工作。利用河长制平台协助巡护、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置基层护渔网格员,形成了“执法人员+护渔员+网格员”三位一体的联打联防护渔机制;开展暗查暗访,严厉打击非法捕鱼。去年以来,查办各类渔业违法案件44件,罚没款5.45万元,查获涉案人员54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件,提起公诉8件14人;处理中国渔政举报3件、心连心举报16件、掌上xx3件。开展xx县非法捕捞工具集中销毁活动,销毁手竿、矶竿、地笼、电瓶等非法捕捞工具2600余件。加强市场监管,全面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四)水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一是加强岸线保护。建立“河小清”队伍16支267人,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行动。严格落实巡河任务,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改销号上级暗访反馈“四乱”问题11个,下发工作提示单17份,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严格落实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道采砂“四个责任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深入清理涉砂“三无”船舶。去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5080余人次、执法车辆525台次、海巡艇51艘次,检查货运车辆3.5万台次、涉砂船舶221艘次,行政处罚98.91万元、卸载砂石料1160吨,办理非法采矿案2起、移送起诉5人。二是加强污染整治。扎实开展岷江干流1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持续攻坚敖家河流域稳定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加强17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监管,岷江、马边河2个国控考核断面,沐溪河、百支溪、石马河、敖家河4个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及以上,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三是严格环境执法。行政处罚水域污染企业17家,收取罚金124.56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禁渔宣传还不够深入。在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传播媒介上宣传长江十年禁渔的力度还不够,宣传广告牌还不醒目,对非法捕捞处罚的严重后果宣传还不到位。广大群众对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知晓不够,对长江十年禁渔认识还不深,对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的违害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有电毒炸鱼的情况。部分群众对破坏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行为的辨识能力和抵制意识有缺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有少数群众明知身边有从事非法捕捞的现象和行为,也不及时报警或向村组报告,对违法犯罪行为有纵容的现象,良好的参与氛围还未完全形成。

(二)水生生物资源逐步衰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由于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挖砂采石、水利水电、交通航运等工程建设逐年增多,对水域生态造成了不利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条件不断恶化,岷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加之长期以来,渔民采取粗放型、掠夺式的捕捞方式,导致传统优质渔业品种资源衰退程度加剧。

(三)执法能力建设还有差距。我县江河岸线长,仅岷江xx段就达53.7公里,马边河全长34.7公里。禁渔与护河日常巡逻、常态化监管任务较重。在人防上,渔政执法人员不足,只有5人。年龄结构老化,平均50岁以上,巡防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在物防、技防上,沿江沿河高发水域监控布点不足,红外夜视仪、无人机等设备配备不齐,缺乏巡逻艇、快艇等装备。

(四)部门协同还不够紧密。在岷江流域还有“三无船舶”在水面作业,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船舶登记证书、无捕捞许可证。农业农村、交通、公安等部门在网格化监管、跨区域渔业执法等方面信息共享、资源整合还不够,协同配合还有差距,没有形成执法的强大合力。

四、工作建议及意见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散发宣传单,设立宣传标牌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6”全国放鱼日、“11.21”世界渔业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引导公众特别是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餐饮从业者、青少年,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生活风尚,保护鱼类生态资源。要充分利用好我县“鱼跃龙门”品牌项目所涉及的“农业农村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基地”、“xx省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xx)工作站”、“乐山市检察机关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广泛普及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知识,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程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水生生物的关注和关爱。通过各级干部会、群众会加强禁渔宣传,倡导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行为,禁止一人多竿、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垂钓行为。

(二)加大投入力度,补齐执法短板。夯实“十年禁渔”日常执法监管能力基础,确保落实“禁渔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一是加大经费投入。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加大增殖放流和生态补偿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渔业资源恢复,保护水生资源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严格按程序组织招标采购20米级渔政趸船1艘、30吨级渔政船1艘、11套视频监控、3套雷达监控、无人机1架等价值1470万元的执法装备,管好用好渔政执法装备,提升物防技防水平。三是加强人员配备。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护渔员配备,整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镇村力量,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护渔员、网格员为一体的护渔执法队伍。

(三)提升执法手段,强化监管实效。一是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河长制平台协助巡护、社会监督的作用,推动江河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常态化,确保长江“十年禁渔”扎实开展。特别是沿江沿河重点镇村,要做到“五有”:即有专门人员、有执法装备、有专项经费、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健全“专管+群管”“人防+技防”的长效监管机制。二是强化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突出执法装备操作训练,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三是突出监管重点,紧盯交界水域、涉渔市场、餐馆、节假日等重点区域、时段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捕捞犯罪活动。四是加强对生态补偿措施的跟踪监督。对已经建成的仿生态鱼道和增殖放流站的有效性做好周期性监测和回顾性评价,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及时提出补救或者改进措施,确保岷江xx航电枢纽工程段洄游鱼类8000尾以上,年增殖放流鱼类10种、100万尾以上,有效补充岷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四)加强协同配合,提升保护效益。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流域联动等机制,严督细查、严防严控、严管重罚,彻底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等利益链。不断完善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体,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渔业资源保护管理体系。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相关工作,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水域污染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减轻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科学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强化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建立健全合作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渔政亮剑”和“百日护渔”等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水域执法,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完善行刑衔接、部门协作、交界水域协同共管三个方面的机制建设,形成打击惩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