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贵州、XX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推动公开质量和实效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积极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规划公开。做好市、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公开。(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科、矿产资源管理科、交通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2.积极推进土地市场信息公开。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及划拨用地批前公示、结果公示等。及时发布基准地价信息、存量住宅用地信息、闲置土地信息,以及储备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规划条件等信息。(责任单位: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科、所有者权益科、监督检查科、市土地储备中心)
3.推进规划许可信息公开。作出行政决定起,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科、交通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窗口)
4.积极推进用地审批和耕地保护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临时用地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补充耕地项目信息等情况。(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5.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审批信息公开。做好矿业权审批登记、审批结果公开工作,及矿业权出让、转让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
6.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信息。及时公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招投标信、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等信息。(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
7.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实时公开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8.积极推进国土调查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土利用现状主要数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等。依申请公开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责任单位:调查确权与测绘信息科、市自然资源调查与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9.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实时公开不同登记类型申请登记或申请登记资料查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信息。(责任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10.积极推进执法监察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将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全面、完整、规范、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11.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好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做好全局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责任单位:财务室、办公室)
12.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按程序主动公开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采纳情况。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回应。(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13.极推进办事指南公开。实时公开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含适用范围、项目信息、审批依据、受理机构、决策机构、审批数量、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等。(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14.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公开。主动公开职责权限,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职能职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15.积极推进部门自身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持续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具有代表意义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二、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16.推动依申请公开高质高效办理。做好与申请人的办前沟通,了解申请人的真实诉求,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的合理需求,减少不必要的补正,避免办理时限超期。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法律适用,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切实整改依申请公开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17.做好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在XX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集中公开法律法规,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自然资源系统和市人民政府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结合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实施的实质性解读。(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18.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措施的宣传阐释。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宣传阐释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阐释人”的职责,通过多种方式深入阐释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宣传阐释。(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19.提高网上群众路线工作办理质量。认真办理“问政互动”中“市长信箱”“在线咨询”“部门信箱”等渠道的群众来信来件,及时处理答复,切实了解群众办事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0.加强自然资源舆情回应。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调对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1.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将我局出台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梳理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梳理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录入数据库,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三、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22.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充分发挥XX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利用“XX自然资源”“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办公室、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3.严格政务公开内容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坚决做好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三审三校”制度,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本行业系统提出的公开要求。(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4.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5.加强部门间配合协作。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务公开疑难复杂问题的会商交流,依法规范处理公开问题,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26.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督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抓好本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扎实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经费等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办公室、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27.严肃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法规范完成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等。(责任单位: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