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县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县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和的通知》(xx党农发〔2024〕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缓解全县肉牛养殖主体贷款压力,稳定肉牛产业发展基础,促进我县肉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县肉牛养殖主体贷款实际,制定2024年xx县肉牛养殖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

  一、贴息对象及条件

  (一)贴息对象及条件

  1.对县内从事肉牛养殖的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合作社及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贷款用于肉牛养殖相关环节。

  2.贴息对象肉牛存栏须50头以上。

  3.在贷款贴息期限内足额偿还肉牛养殖贷款利息的肉牛养殖主体。

  (二)不予贴息的情况

  1.借款人未按期足额偿还贷款利息的;

  2.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本笔贷款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的;

  4.申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5.其他不符合贴息政策要求的。

  二、贴息标准及限度

  对20XX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产生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XX年10月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贷款使用时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用款时间计算,同一主体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的贷款不得重复享受)。

  三、贴息程序

  贴息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实行申报审核制,由符合条件的各肉牛养殖主体向所在村、乡(镇)申报,经乡(镇)、村两级核实初审,乡镇验收组由包村领导、包村干部、畜牧站干部、村第一书记、村委会干部组成对项目完成100%验收。并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汇总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按照每个乡镇10%进行抽验,验收合格经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肉牛养殖主体提供的账户。乡镇申报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

  四、申报资料

  申报贷款贴息的肉牛养殖主体,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的原件。

  1.贷款贴息申报表;

  2.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有担保的提供)、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凭证;

  3.其他相关资料(企业或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贷款用途情况证明材料、经村委会加盖公章的公示资料、贴息对象对每笔贷款是否已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