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XX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创新提升,破解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堵点、难点,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揭榜挂帅”机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XX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锚定“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目标,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坚持高标定位。各“揭榜挂帅”单位要对照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佳实践,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全国领先的创新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揭榜挂帅”单位要瞄准政府采购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流程再造、系统完善、优化服务等措施,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立足市场主体感受。把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的重要标准,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让市场主体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三、工作流程
(一)建榜。6月10日前,多途径征集重点改革任务,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一是对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最新要求和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梳理重点改革任务。二是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渠道,收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堵点、难点问题。三是对标国内先进经验、最佳案例,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四是各县(市、区)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和改革推进情况,提报的改革创新事项。
(二)发榜。6月15日前,市财政局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根据市场主体需求、任务迫切程度、全市改革推进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揭榜挂帅”重点改革任务,发布“揭榜挂帅”改革创新试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三)揭榜。6月20日前,各县(市、区)财政局对照任务清单,至少申请一项“揭榜”任务,也可自主确定一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创新性的改革任务,要围绕改革任务,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