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

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

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广州市校服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方):,签约时间: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广州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校服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材质、数量、单价等明细

名称

布质

面料产地

品号

纱支

色号

纤维含量

重量

单价

数量

备注

  二、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

  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元,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包装、检验、纳税等一切费用。

  合同总金额=单个学生校服的总价×实际学生数量(由双方在合同履行期内、每学年签订一次“校服采购清单”,确定实际购买校服的学生总人数及校服采购数量,“校服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质量要求

  1、全新设计制造,无次品,选用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广州市地方标准DB4401/T78-2020《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服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2、符合服装行业现行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3、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等。

4、交付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四、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在包装上标注“样衣”字样并加盖公章,各自保存。

  五、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六、交货时间、地点及货物包装

  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

随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