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工委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报告
县党工委20XX年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报告
一、履职情况
一是切实承担管党治党的职责。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方位提升我机关党的建设水平。成功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发布工作指南,并制订《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更新县直部门单位基层 工作考核流程,以确保各党组(党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开展 工作专项督查,识别问题x项,并逐项通报整改,确立完整的工作闭环系统。
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坚持实施“第一议题”制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得到准确贯彻。规范开展县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制度,并按期发布学习通报。加大工作力度,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主动开展作风优化隐患排查整改,构建健全的舆情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着力推进基本制度的规范实施。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工作重点,指导各级党组织严格遵循“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ZSHH等党内规定制度的实施。加强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建设,开展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整顿,通过集中学习、实地基地教育等形式,增强机关纪委干部的纪律执行力。
四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积极开展审计、督查等工作,及时反馈并整改发现的问题。身先士卒,恪守党章党纪及法律法规,坚持廉洁从政,彻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响应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号召,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党员深化学习政策法规和制度文件,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起廉政防线。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思想领域的自我加压尚显不足。对《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尚未达到预期深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活动上,虽然符合规定的执行频率,却展现出学习效果不佳、与实践工作结合不紧密等问题。例如,在推行机关 工作时,往往过分强调指导各县直机构党员发展、党组织换届等具体业务,将全面从严治党视为各部门党组织职责,本身参与度并不主动,工委的督导力度未能充分发挥,在构建管党治党的协同效应上尚显消极,工作仍存不足。
在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方面亦显不足。在引导县直机构党组(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上,仍显得不够得力,更多是通过总结报告而非列席旁听和直接反馈去指导。一些机构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有限,仅仅停留在完成规定的学习频次和内容上,“合格”而非深入理解。个别机构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学习活动组织不够严谨,偶有随意性。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够紧密,缺乏利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模式。
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作用发挥也不尽人意。在推动县直机关落实建设工作职责方面,学习转化效应不显著,仍有沿用传统思维的情况,动作措施不够多样,督导力度不足。在推动机关 重点工作中,往往仅满足于召开会议、颁布文件,而“提示、调度、督查、督办”的机制运作不佳,层层传导压力的效果不明显。在促使相关部门党组(党委)加强党的治理上,力度尚显不足,部分党组对于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尚未到位,职能划分不明确,机关 的主要职责与党务工作的具体内容间界限模糊。有的单位认为机关 与机关工委、党委、基层党组织无关,由此导致一些党组织出现党费收缴不及时、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政治敏锐性和理论素养。从坚定“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大意义的认识,提升主体责任意识,确保责任心内化于心、行动化于行。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县直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及党组织书记培训必修内容,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注重运用学习成效,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加强工作的内生动力和实践成效。
二是完善责任传递机制。聚焦主要职责和核心任务,主动接过责任棒,扎实履职尽责。优化党组(党委)、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三级建设工作体系,落实机关 三级责任制,“党组(党委)指导、机关党委落实、党支部执行”的责任清单,确保 责任制的闭环管理。确保党组(党委)书记树立 是核心业务、管党是首要责任的观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确保 工作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是改进督查评估体系。创新完善督查机制,优化督查工作流程“提示、调度、督查、督办”,全面推进机关 督查工作。针对 责任落实情况和关键工作、重要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精准督查,提升督导效能。刷新述职评议考核体制,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定期组织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进行 工作述职评议,加大评议结果应用力度,确保 各项任务的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