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论中心组上关于整治“三个”工程的交流研讨材料

在理论中心组上关于整治“三个”工程的交流研讨材料

在理论中心组上关于整治“三个”工程的交流研讨材料  主席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对开展主T教Y提出明确要求,要聚焦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紧贴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凝心聚力办实事,多措并举解难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坚决抵制“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真正把力气花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真正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下面,通过所学所思,我结合分管领域与大家分享几点心得体会。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党的二十大以来,主席总书记以宏阔的战略思维和宽广的世界眼光,敏锐洞察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新特点新趋势,深入总结国家安全工作历史经验,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安全工作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一是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这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保证。要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我市*单位把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政治安全是我国国家安全的根本,核心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必须发扬不信邪、不怕鬼的精神,同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企图迟滞甚至阻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一切势力斗争到底。坚决防止其他安全领域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积聚而产生系统性、全局性风险。三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保障。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既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又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思路、体制、手段创新,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在发展中更多考虑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

  二、坚持以务实举措为根本,持续深化社会综合治理

  社会综合治理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工作人员是人民卫士,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要以实际行动有力回应。一是守护社会综合治理的“民生基本”。社会综合治理必须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价值目标,这既是新时代社会综合治理的出发点,也是检测社会综合治理成效的第一标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百姓说事点”建设,打造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做到居民有诉求、组织有回应、服务有保障、群众有感受。二是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综合施策”。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进一步开展“法官进网格”工作,深入推进法院“诉源治理”模式,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激活远程法律服务和法律大讲堂等载体效能,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宣传实效。组织协调*部门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刊物等,强化法律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法治保驾护航的作用。持续拉紧责任链条,积极统筹公安、应急、信访等资源力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全要素整合、实现全周期管理,加快构建基层治理“一张网”,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三是注重社会综合治理“数字赋能”。以高智能解决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高科技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社会综合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从做好顶层设计、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等方面入手,加快促进现代科技深度嵌入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延伸“互联网+社会综合治理”触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大平台数据共享开放,推进手机APP实战化应用,统筹打造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数据中心,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为群众搭建起诉求沟通与法律服务的便民服务新渠道,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出发点,为民打造新时代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平安建设工作,营造全市平安建设良好氛围。一是“联动式”普法。围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宪法和民法典等重点内容,结合“八五”普法、“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联合*单位及基层党组织深入社区、村屯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群众充分了解国家相关政策,营造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运用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屏等多形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坐诊式”解惑。延伸服务触角,针对相关人士法律咨询需求,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工作,并介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强化法治培训。三是“专家式”建制。充分发挥*单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使我市的法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正确处理好保护公民邻里之间的矛盾关系,保护和维护好百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各类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有力打造新时代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