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深化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席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9个重点领域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决心,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目标

以重点领域为攻坚发力点,坚持排查全覆盖、整治全闭环,突出重大事故风险关键节点,深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治理。聚焦“三个责任”落实,严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不落实行为,重点解决责任真空、履责不力、监管不为等问题;聚焦“拔钉除患”专项行动,按照“26+X”模式,结合“六大攻坚”行动动态开展“拔钉”,集中攻坚“一厂多租”、“飞线”治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重大火灾隐患等多跨疑难问题,强化“一地拔钉、全县除患”;聚焦隐患闭环整改,坚持严管、严防、重罚相结合,强化精准执法、刚性执法、规范执法,做到真查真治“全覆盖”、严查严治“零容忍”,重拳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解决隐患排查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顽瘴痼疾;聚焦长效治理,构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探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底线措施,强化系统治理,挂牌根治一批难点痛点问题,重点解决问题隐患久治不愈、同类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拔钉除患”专项行动规定动作、“六大攻坚”自选动作,深入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短板和不足,举一反三实现本质提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社会平安稳定。

三、攻坚任务

综合分析当前生产安全事故区域领域分布,结合现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确定“1+9+N”攻坚重点,即在1个总体任务下,确定消防、工矿、交通、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旅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电力等9项攻坚整治任务,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其中N项重点专项整治任务,结合30项县级重点“拔钉”任务,当下重点推进“园中园”“一厂多租”、电气焊作业2项整治任务,大排查大整治推进中如发现重大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可动态增设相应专题,同步纳入县“拔钉除患”专项行动“钉子库”。

(一)9个重点领域排查整治重点。

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集中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宿舍,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托育机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旅游场所、商场、宾馆、酒店、大型聚集商演活动彻底开展排查整治,按照县、乡分级管理原则,形成底数、隐患和责任3张清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民宗、文物、文化和旅游、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建强本行业消防安全专家团队,定期“把脉问诊”,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动态清零,行业单位标准化达标创建率90%以上。(县消防安全专委办牵头负责)

2.深化交通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除险强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强化“路、人、车、企”安全管控,持续推进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农村公路平交道口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整治病危桥隧;深化客运安全整治,加强旅游包车、站立式公交安全管理;常态化组织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复盘评估,逐案跟踪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情况;对省级挂牌的重点路段、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运输企业、重点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针对周末、“五一”“端午”假期等车流密集时段,严查“两客一危一货”、工程运输车、6座以上小客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捕捞行为执法检查打击力度,开展非法渔网渔簖专项清理整治,有力保障水上交通秩序和船舶安全。(县道路交通安委办牵头负责)

3.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聚焦企业、区域重大安全风险,完善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闭环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点整治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肃监管执法。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推动1个化工园区加快落实“十有两禁”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园区内居民搬迁和劳动密集型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等工作,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县工矿企业专业安委办牵头负责)

4.深化建设施工攻坚整治。扎实开展隧道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强化建筑市场、施工现场“两场联动”整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制定实施措施,指导督促各地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三类存在隐患自建房,因地制宜推进分类整治。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工程安全标准体系,深化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工程智慧监管,加快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强化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监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建设专业安委办牵头负责)

5.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全面深化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点完成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落实边坡坍塌风险各项管控措施,严格重大风险隐患矿山停产整顿措施。加强新办矿山安全风险预先管控,严格落实联合踏勘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全面推进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擅自变更环保处理工艺、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盲目施救等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建设、安全培训等8项任务措施。组织重点行业三场所整治回头看,全方位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县工矿企业专业安委办牵头负责)

6.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集中力量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和未经许可开展高风险旅游项目等“不合法、不合规、不安全”行为。开展旅游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加强A级景区内的涉水、高空、滑雪、露营等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和索道、缆车、玻璃栈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聚焦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室内密闭场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旅游领域安全有序。(县文体旅游专业安委办牵头负责)

7.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城市道桥隧领域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重点聚焦燃气存储、经营、燃气工程、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气瓶核验、统一赋码工作,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城市道路起伏不平及“桥头跳车”病害排查整治,落实城市道桥隧巡查检测制度,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县城市运行专业安委办牵头负责)

8.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集中开展八大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问题。开展住宅小区电梯、工业锅炉联通压力管道、叉车无证作业等专项治理行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高风险隐患100%闭环处置,坚决防范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与较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深化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建设,强化“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应用,形成区域责任“三色”、设备“四色”的赋色监管模式,省、市、县区、乡镇(街道)四级赋色管理成体系。(县特种设备专业安委办牵头负责)

9.深化电力领域攻坚整治。推进《浙江省电力条例》落地执行,强化各方法定责任落实,有序推进电力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运维,深化电力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电力供应与使用监督管理,提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成效,确保大电网安全运行及电力可靠供应。持续推进政企协同、合力攻坚,深化特高压密集输电通道联合防控机制建设,强化重要输电线路通道易飘物、“非开挖拖拉管电缆”等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对工程施工引起的输电线路外破风险的协同管控,强化电力设施安全防护。(县电力专业安委办牵头)

(二)2个专项整治重点。

1.实施全领域“园中园”“一厂多租”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建立覆盖全领域的“园中园”“一厂多租”专项台账,严格动态监管。督促“园中园”“一厂多租”房东、业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承租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统一安全设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每月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定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省、市、县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产业政策及地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坚决防止出租的厂房(仓库)成为失管失防之所、藏污纳垢之地。(县安委办牵头负责)

2.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强化全链条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坚决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合格上岗硬要求。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督促临时用工企业和单位严格重点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等作业。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作业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从严处罚违规操作人员、用工企业和单位。情节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强化警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公众对电气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开展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县安委办牵头负责)

四、进度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为4月21日至6月30日,总体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4月23日)。4月22日前,县安委会制定印发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县级各专委会全面梳理任务、措施、责任、时限4张清单以及相应工作评价验收标准,明确工作重点;清晰建立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事项2张清单,明确检查重点。4月23日前,县级各专委会根据县安委会行动方案,按照统一话语体系、统一规则体系、统一工作体系、统一责任体系要求,细化制定9个重点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对照县级“1+9+N”方案,结合属地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本领域全覆盖排查整治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24日—6月20日)。坚持“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严格落实督查检查全覆盖要求,督促各地全面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强化各专委办专业统筹,针对性制订一批符合行业实际的底线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底线。强化县级督导服务,组织不少于3轮次的督导服务、驻点式技术服务、不定期联合暗访,其中5月1日前要完成第1轮督导服务,县政府督查科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督查重点。

(三)评价验收阶段(6月20日—6月30日)。6月20日攻坚整治结束后,各地、各专委办对标工作评价验收标准,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6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结合综合督导情况,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抽查不合格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一地创新、全县共享”。县安委办将结合“拔钉除患”行动,择优编发信息简报。

五、保障措施

(一)一个专班推动。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攻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宁云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沈霞俊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卫勤超、管永丰、陈悦、徐伟副县长担任,组员由县安委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抽调县级各相关部门骨干力量集中办公、专班运作,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具体推动落实。

(二)一套机制运行。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周专题研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副组长每周调度分管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风险趋势,及时提醒交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构建并实施“一会、一报、一督、一晒、一考”(例会制、报表制、督查制、通报制、考核制)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压茬推进整治。

(三)一个平台督导。在县安委会“1+9”组织架构下,组建督导服务组,结合省市督导服务、除险保安、“拔钉除患”专项督导等工作,按照“启动、推进、验收”3阶段分别前往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检查,每次督导服务不少于3天,并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县领导小组,6月10日前实现乡镇(街道、片区)督导服务全覆盖;配合选派技术服务组,重点暗访“三个责任”落实情况、地方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质量及覆盖面等;组建县安委办和县政府督查科共同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深化安全生产除险保安全覆盖闭环整治机制,推动市、县、乡三级贯通,常态化暗访督查、常态化分析研判、常态化隐患曝光,不额外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

(四)一套标准排查。建立9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对象和内容清单,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隐患判定标准,完善隐患整改工作流程,实行“一张清单检查、一套标准评判、一个流程闭环”,切实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五)一体统筹落实。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全面开展的学习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T教Y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平安护航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点工程”结合起来,与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专项行动、“六大攻坚”行动、防汛防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督考,统筹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段“四重”服务,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新安全格局护航新发展格局。

 

附件:1.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2.深化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3.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4.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5.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6.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7.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8.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9.深化电力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

10.实施全领域“园中园”“一厂多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

11.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附件1

深化消防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消防领域开展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住有3人以上(含)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经营使用危化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1.4月底前,完成生产、经营与住宿合用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集中连片区域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提请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10人以上(含)人员密集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县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20日前,完成10人以下生产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店铺)的“三张清单”,并作为属地镇街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未住有人员的生产经营性自建房,属地镇街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2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1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使用明火、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1.4月底前,完成10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提请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县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20日前,完成10人以上(含)居住出租房的“三张清单”,并作为属地镇街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10人以下的居住出租房,属地镇街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3消防领域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外保温材料、公共建筑违规改建装修、消防设施瘫痪、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登高面被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违规占用公共区域影响消防安全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1.

5月底前,完成高层公共建筑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县消安委挂牌督办;

2.6月20日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的“三张清单”,并作为属地镇街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挂牌督办。

3.针对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小区,属地镇街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4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纺织印染类、制鞋类、海绵生产加工类、竹木加工类、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类、小家电制造类、使用危化品工贸行业类等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法搭建钢棚影响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1.4月底前,完成100人以上(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提请市消安委挂牌督办;

2.5月底前,完成30人以上(含)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三张清单”,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县消安委挂牌督办;

3.6月20日前,完成规模以上7类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三张清单”,并作为属地镇街日常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督改火灾隐患,动态跟踪掌握;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挂牌督办;

4.针对规模以下或其他类型工业企业,属地镇街要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督改火灾隐患,登记造册并定期更新。

5消防领域开展教育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创建。重点针对寄宿制学校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教育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6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寺庙、教堂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统战部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宗教活动场所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7开展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养老院、福利院、护养院等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外墙门窗违规安装防盗窗、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养老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养老福利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8消防领域开展商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商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商市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商市场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9开展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电影院、密室逃脱、室内冰雪场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文化和旅游场所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10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医院住院部、托育中心、月子会所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消防设施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员工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薄弱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医疗机构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11消防领域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民居类文物古建筑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充停、居民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等突出问题。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4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对象全覆盖检查,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消除,严重或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启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

2.5月底前,对不放心或存在严重、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聘请专家团队开展“体检式”检查,推进隐患整改,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30%以上;

3.6月20日前,确保所有文物古建筑100%检查,一般及以上火灾隐患100%消除,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率50%以上。

 

 

 

 

 

 

 

 

 

附件2

深化交通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交通领域推进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6月20日前累计整治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完工1处,累计完成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交口整治35个、农村公路平交道口整治10个。6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1.组织交通运输、公安等职能部门对省级事故多发点段安全性评价报告、治理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全县累计完成1处点段的主体工程;

2.累计完成35个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10个农村公路的平交口整治项目主体工程。

2持续整治病危桥隧,4、5类桥(隧)发现一座、处治一座,6月20日前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危旧桥提升1处。6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1处农村公路危旧桥提升项目的主体工程。

3开展交通安全领域重点隐患“全覆盖”检查,对20XX年省市级挂牌的4处事故多发点段、2个重点乡镇(街道)、2家重点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检查比例达到100%。6月20日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1.4月,制定市“全覆盖”检查计划,并部署;

2.5月,完成所有省市级挂牌项目的检查;

3.6月,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要求整改到位。

4开展“护航亚运”道路交通安全“春季守护行动”,突出周末、“五一”“端午”假期等重点时段,针对“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工程运输车,严查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酒驾醉驾、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5月30日县公安局

1.每个周末和五一假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2.每周组织一次重点精准查缉行动。

5交通领域对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逐案跟踪隐患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常态化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安委其他成员单位1.对每起2人以上事故要求各地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2.对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事故调查以县交安办名义予以通报。

6以旅游团队客运为重点开展安全带提醒和使用情况整治行动,严查旅游包车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1.5月底前,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6月20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80%。

7加大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捕捞行为执法检查打击力度,开展非法渔网渔簖专项清理整治。5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河长办

1.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

2.加大禁渔河湖非法渔网渔簖摸排清理,做到随有随清。附件3

深化危化品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危化品领域开展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逐一评估运行安全现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5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

1.危化品企业100%形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台账,完成分类整治;

2.对存在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企业100%完成督导检查。

2开展液化烃储罐区安全专项整治。相关企业对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自纠,确定安全风险等级。5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

1.涉及液化烃储罐区相关企业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2.对涉及液化烃储罐区企业100%开展检查核实。

3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评估整治。对标逐一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机制。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

1.5月底前,企业对标形成自评报告和问题隐患整改;

2.6月20日前,完成全覆盖现场检查和安全风险等级复核。

4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贮存收集、无害化利用处置措施。6月20日县生态环境局

1.县级组织集中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

5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系统评估涉危化品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实现分级分类监管。6月20日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完成分级分类管理标准制定并组织开展宣贯学习;

2.涉危化品实验室100%完成自查评估;

3.县级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

6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占压等风险隐患整治“回头看”。及时排查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第三方”施工等风险,严格落实管道保护各项措施。6月20日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1.涉及油气长输管道人口密集型高风险区域的100%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2.县级组织不少于1次联合检查。

7危化品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专项整治。督促危化品企业重点整治动火等特殊作业不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危化品储存使用不规范等问题。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

1.重大危险源企业100%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2.企业100%开展自查自改,并形成主动发现问题机制、闭环管控机制和举一反三机制;

3.每月组织1次督导抽查。

8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以“五统一”闭环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快落实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工作任务,重点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园区内居民搬迁和劳动密集型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等工作。6月20日县危化品安全专委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资源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1.县级对化工园区开展现场指导;附件4

深化建设施工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建设施工领域开展隧道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各地依职责对照隧道工程十条整治重点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项任务,对全市3条在建隧道(洞)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标对表实施整改。4月30日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

100%完成自查,并有序推进整治。

2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完成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5月30日县住建局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类重点自建房整治信息100%录入全国系统。

3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针对前期排查发现问题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及时闭环。常态化县住建局

督导检查发现未按期闭环的,将予以扣分。

4开展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利剑”行动,聚焦施工人员违法违章行为、设备设施违法违规使用等六方面189项问题隐患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治、严管。常态化县交通运输局

6月20日前完成二季度“利剑”行动进展通报。

5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改扩建和跨线施工安全防护专项治理,推动关键工点防护标准化100%覆盖。6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

关键工点防护标准化100%覆盖。

6开展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工作。4月30日县水利局

通过水利督查应用完成问题隐患整改销号。

7深化交通工程安全数字化改革,推进全县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独立应用防汛码。4月30日县交通运输局

“防汛码”正式上线应用。

8深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改革,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数字化应用。6月20日县水利局

协助推动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数字化应用上线。附件5

深化工矿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工矿领域完成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落实边坡风险管控措施。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资源规划局露天矿山100%提供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估。

2全面落实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工作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5月20日县资源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新办矿山100%按照要求开展联合踏勘。

3全面排摸全县重点环保设施底数,分类建立台账。4月30日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建立“一企一档”,完成率100%。

4组织开展全市重点环保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对一厂多租环保设施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对突出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

一厂多租环保设施检查率100%,隐患闭环率100%。

5督促企业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对照“粉6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4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企业自查率100%。

6组织开展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检查,落实重大隐患闭环整改。5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

相关企业自查率100%。

 

附件6

深化旅游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旅游领域开展旅行社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照《旅行社安全检查清单(1.0版)》,重点聚焦旅行社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安全、制度落实、应急处置能力等,开展隐患排查。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5月10日前,开展全县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2.5月25日前,会同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组织联合检查不少于1次;

3.6月20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2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不签订旅游合同、导游人员强迫、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5月30日县文体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1.组织县级文化和旅游专项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

3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是否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是否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6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局1.4月底前,开展全县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5月10日前,由交通会同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3.6月20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80%。

4开展文化和旅游室内密闭场所集中检查。聚焦旅游景区封闭式室内景点、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和文化场馆、网吧、星级饭店、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等,开展隐患排查整治。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1.5月20日前,开展全县室内密闭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场馆覆盖率100%;

2.5月30日前,梳理安全隐患清单,100%落实责任人;

3.6月20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5旅游领域开展“五一”、端午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由局领导带队,赴15个乡镇(街道)开展“五一”假期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

1.5月1日前,下发20XX年“五一”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工作督查的相关通知,部署开展督查工作;

2.6月20日前,完成对15个乡镇(街道)的专项督查工作。

6开展A级景区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A级景区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等工作。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

1.4月底前,开展A级旅游景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A级景区覆盖率达到100%;

2.6月20日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率不低于60%。

7开展A级景区旅游新业态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检查A级景区内的涉水、高空、滑雪、露营等旅游休闲运动新业态的安全管理工作。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1.4月底前,开展A级景区旅游新业态调查摸底和旅游新业态隐患排查工作;

2.6月20日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隐患排查整改完成率不低于60%。

8开展A级景区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检查A级景区内的索道、缆车、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是否达到安全要求。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1.开展A级景区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A级景区专用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2.县级组织A级景区专用设施设备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

9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能力提升行动。提升相关人员业务能力,强化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队伍演练工作。6月20日县文体旅游局

1.组织参加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骨干培训;

2.组织县域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1次。

10开展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检查A级景区、古建筑类文保单位、国有博物馆、星级宾馆的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和可燃物清理。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6月2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旅游局1.5月10日前,全面排查文化和旅游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场所覆盖率达到100%;

2.5月30日前,梳理消防安全隐患清单,100%落实责任人;

3.6月20日前,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

 

 

 

 

 

 

 

 

 

附件7

深化城市运行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城市运行领域开展燃气经营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严格核发燃气经营许可和气瓶充装许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整改销号;督促企业加强燃气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落实燃气企业配送管理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6月20日前开展县域燃气经营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2开展公共场所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餐饮、商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环境和燃气设施运行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等情况,以及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6月20日县城市运行专业委员会各相关单位6月20日前开展县域公共场所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3开展老旧小区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排查整治小区内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隐患。6月20日县综合执法局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6月20日前开展县域老旧小区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4城市运行领域开展燃气工程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设施权属单位落实安全监护制度,加强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的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工程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要严厉打击燃气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施工期间专人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项目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6月20日前开展县域燃气工程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5开展燃气器具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现有燃气器具、可燃气体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流通环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可燃气体报警器及连接软管等配件,督促相关主体履行好自身责任;要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等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燃气器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

6月20日前开展县域燃气器具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6开展管道设施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城镇燃气管道检验及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常态化数据动态更新机制。特别是对于设计及竣工资料不全的管道,经营企业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核查评估、补充测绘,并根据评估结果予以整改。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餐饮行业、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等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的“瓶改管”工作。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资源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以及属地乡镇(街道)等6月20日前开展县域管道设施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少于1次。

7城市运行领域做好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工作。加大燃气金属波纹管更换工作的统筹力度,制定更换工作的计划和安排;督促燃气企业认真履行入户安检职责,全面摸排燃气用户使用不合格橡胶软管的基本情况,告知用户更换金属软管有关要求,指导用户做好软管更换工作。按照《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管理指南》要求,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20%以上管道燃气用户金属波纹管的更换工作,6月20日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5月底前完成制定更换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2.6月20日前完成20%以上管道燃气用户金属波纹管的更换工作。

8提升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建设,实现全省燃气安全数字化管理,推行省、市、县(市、区)三级数字化平台的应用,特别是检查工具等的使用,构建全省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大数据上传汇总、定期分析和预警预测、动态监控的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局等1.6月20日前,配合省市做好“浙里城市生命线”平台燃气领域的构建;

2.6月20日配合省市开通各级账号,在数据报送过程中发现问题,配合做好平台迭代升级。

9做好气瓶核验工作。全省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开展气瓶“购入-入站-充装前检查-充装-充装后检查-出站-配送-入户安检-回收-检测-报废”等作业流程,实现瓶装液化气气瓶全生命周期监控,各流转环节可追溯,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50%以上企业使用气瓶核验进行业务流转。6月20日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局等6月20日前完成50%以上企业使用气瓶核验进行业务流转。

10城市运行领域做好统一赋码工作。在建立全省统一监管库的基础上,由省级“燃气安全在线系统”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对全省在用气瓶进行统一赋码,以统一核验为抓手,从源头杜绝一码多瓶、一瓶多码的情况发生。各城燃企业通过系统对接上传气瓶信息后,省级系统将按批次自动生成同等数量的瓶码,城燃企业调用省级查询接口获取后自行印制,将原有气瓶信息与瓶码绑定后即可投入使用。各地要督促城燃企业利用好气瓶流转具有周期性这一特征,及时开展统一赋码工作,确保在第二轮流转时完成统一赋码工作。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大数据局等1.6月20日前完成系统编码规则的制定;

2.就全省推广的可行性与推广模式持续开展调研工作。

11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城市道路路面塌陷风险排查,对中心城区重点路段开展道路脱空检测,对存在空洞、脱空、疏松、富水体等病害的路段,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协调各部门查明病害成因,由相关责任部门立即进行病害整治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国动办6月20日前完成中心城区15公里市政道路检测工作。

12保障城市道路出行安全通畅。持续开展城市道路起伏不平、“桥头跳车”“窨井跳车”等病害排查整治工作,强化质量管控,避免短期病害反复问题。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等6月20前完成道路整治3公里,“桥头跳车”整治1座。

13开展城市桥梁运行风险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城市道桥隧巡查和定检制度,对于发现问题要求即查即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立即管控并进行监测;清理桥下空间违建、违章占用等,合理利用桥下空间。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

6月20日前亚运通勤等重点路段桥梁(隧道)开展常规检测或结构检测数不少于80%。

14开展城市隧道内涝、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城市下穿隧道及立交电子水尺、摄像头等监测设备是否安装并接入省防指系统;排查雨水泵站、排水沟、消防相关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且规范检修,应急物资储备是否齐全;完善防汛、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常态化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6月20日前完成不少于50%隧道的专项排查。

附件8

深化特种设备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特种设备领域开展护航亚运特种设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亚运安保承诺书》,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6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

1.使用单位承诺书签署率95%以上;

2.重点监察单位实施安全检查率50%以上。

2开展工业锅炉联通管道隐患专项治理行动。按照检验整改意见与检查整改要求,依照3月底摸牌清单对工业锅炉使用企业(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按期闭环整改,完成工业锅炉联通的压力管道登记。6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

6月20日前,全县工业锅炉联通管道完成登记率、入库率达到50%以上。3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老旧小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排查打击未经登记的非法电梯,配合市局对全县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维保质量监督抽查。6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

1.常态化保持在用电梯使用登记率100%;

2.6月20日前,协助市局完成20XX年度第一轮次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3.6月20日前,全县公众聚集场所、住宅等电梯物联感知接入达2050台。

4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序推进特种设备年度“双随机”监督抽查任务,重点整治企业“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安全管理问题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本质安全问题。6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

1.实现系统高风险隐患100%处置闭环;

2.部署20XX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双随机”工作;

3.6月20日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进度不低于25%。

5开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推进应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在线培训功能,重点督促高风险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等开展培训考核。6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

1.高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线上培训考试率达100%。

2.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宣传活动不少于3场。

6推进特种设备数字监管,扩面推广“八个码上”应用功能。加强制造、施工、使用单位赋码管理,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管等相关人员开展扫码应用,常态化开展赋码、扫码工作督查检查。常态化县市场监管局

1.常态化保持在用特种设备赋码达99.5%以上;

2.常态化保持电梯扫码规范维保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扫码上岗率、锅炉扫码上岗率达95%以上;

3.按照市局部署,推广应用“扫码监察”应用功能。

 

 

 

 

 

 

 

附件9

深化电力领域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电力领域开展电网设备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结合电网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组织电网设备运维单位做好日常设备隐患、缺陷的排查治理工作,建立设备隐患、缺陷动态数据库,及时落实整改计划和措施。结合春季安全大检查等安全检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常态化安吉县供电公司

1.各设备运维单位建立设备隐患、缺陷排查整治数据库。

2.6月20日前,组织对各单位开展至少1次隐患治理情况督查。

2开展35千伏及以上“非开挖拖拉管电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安吉地区存在路径不明35千伏及以上“非开挖拖拉管线路”共计2回、1.388公里。制定分类治理清单,实施三维探测和建模工作,加快推进线路隐患治理。6月20日安吉县供电公司县住建局1.6月20日前,完成全县35千伏及以上“非开挖拖拉管电缆”隐患治理;

2.8月底前,完成对上述治理隐患的验收工作。3

开展工程施工引起的输电线路外破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梳理建设工程涉电安全风险管控点,组织设备运维单位加强人防技防等防外破手段应用。以输电通道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外破风险防控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协调管控建设工程中的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安全风险。6月20日安吉县供电公司电力专委会成员单位1.6月20日前,县级电力专委会召开至少1次联络员会议。

2.6月20日前,县级电力专委会组织至少1次的风险联合督查。

 

附件10

 

实施全领域“园中园”“一厂多租”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园中园”“一厂多租”彻底排查企业厂房、小微工业园、孵化园、电商小微园、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用于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构建筑物,建立全领域“园中园”“一厂多租”专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4月23日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

“园中园”“一厂多租”专项台账建档率100%。

2督促“园中园”“一厂多租”单位开展一次“四懂三会”消防基础知识培训,确保培训覆盖率100%。5月1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

“园中园”“一厂多租”所有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3督促出租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4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出租方与每个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率100%。

4督促“园中园”“一厂多租”业主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每月进行安全检查。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出租方对承租方每月隐患整治清单,隐患闭环率100%。

5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园中园”“一厂多租”开展“起底式”的火灾隐患排查。6月2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30人以上的“园中园”“一厂多租”、小微工业园火灾隐患排查率100%。

6严厉打击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6月20日县住建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厂房使用性质、违章搭建、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7“园中园”“一厂多租”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停产、关闭。6月2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拆除、停产、关闭一批“园中园”“一厂多租”。

8从严查处防火间距不足、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管理混乱、电气设备设施失管等问题。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生态环境局、县经信局建立相关问题隐患整治清单,隐患闭环率100%。

9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5月3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政府挂牌工业企业重大火灾隐患不少于2个。

10制定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国家、市产业准入指导目录内明令淘汰、限制类项目,不符合国家、市有关产业政策及地区产业规划布局、产业导向项目,不得使用租赁场所。5月30日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出台本地区租赁场所禁限控目录。附件11

实施全链条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任务清单序号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及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配合单位验收评价标准

1电气焊作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全部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企业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安全管控措施。4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组织开展电气焊全员安全大培训,开展以动火作业管理、电气焊作业10不准、动火作业典型事故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安全培训。5月1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培训参与率100%。

3督促企业开展以电气焊引发火灾为主题的逃生应急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掌握自救互救能力。5月1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逃生应急演练参与率100%。

4开展电气焊执法检查,重点核查上岗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对无证、假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落实“一案双查”,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同时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5月3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一案双查率100%。

5对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试机构的培训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核查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非法行为。5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培训机构检查率100%。

6强化警示宣传和媒体曝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典型案例曝光,形成社会各界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高度关注的浓厚氛围。6月20日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不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