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报告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报告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以来,我县积极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以巩固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成果和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丰富活动载体,扩大宣传效应,落实创建任务,按照“一二三五十”创建工作体系,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创建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建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完善县、镇(社管委)、村(社区)三级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分解细化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条块结合、综合督查、跟踪督办机制,压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政治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单位通力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将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县委、县政府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近三年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次。制定印发《*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创建*走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县实施方案》《*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及年度安排意见,细化创建测评指标任务,理清把准创建工作脉络,提升创建工作内涵外延,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协同区域发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有力举措。
二、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坚持在“导”上下功夫,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各族干部群众“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更加牢固,“五个认同”不断增强。一是加强理论武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至目前,开展学习会议*场次,培训*场次,参与人数*余人。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线上+线下”政策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模式,组织各族干部群众利用会议、培训班、“网学统战”、“道中华”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进行学习,不断夯实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政策法规理论基础。深入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石榴籽”工程,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市民公约、乡村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深化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二是丰富实践载体。坚持“全面覆盖”与“精准滴灌”相结合,全方位、立体化、多视角打造“点”“块”“区”相结合的创建宣传阵地,在县城中心广场、城区主干街道、城北生态公园等场所设置主题文化墙绘、宣传雕塑、道旗标识1400余面(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街道、主题广场、主题公园15个,形成政治性强、识别度高、内涵丰富、意蕴厚重的中华文化宣传矩阵。实施“互联网+民族团结”宣传行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石榴籽”专栏,在省市主流媒体及、*新闻微信公众号累计宣传报道*多条,累计宣传报道*多余次。三是注重活动引领。探索“民族团结+”新途径,深入实施民族团结“三项计划”,扎实开展“陇原红石榴”活动,稳步推进民族团结“十项工程”,精心组织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梨花会、演讲比赛、网络答题等系列活动,编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册,拍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专题片和镜头下的民族团结微视频,挖掘并集中展示、宣传、推介各民族历史、服饰、饮食、歌舞、民俗等文化资源,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多场次,参与群众*万多人次,进一步加大各族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注重典型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水平持续提升。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像“芯片”一样植入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示范引领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按照“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形成亮点”的思路,着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创建品牌。一是树立特色品牌。积极融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走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行动,分行业领域确定“生态文明+民族团结”、“文明城市+民族团结”等创建主题,制定创建任务清单,形成了亮点突出、示范引领、整体推动的创建格局。持续拓展创建工作空间维度,先后培树*村“团结之家”、*一中“一廊一墙一苑一厅”、*思源实验学校“石榴籽”精品教学课程等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品牌*个,全面实现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有力提升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整体水平。二是注重典型培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区)等“十一进”活动,精心打造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文化展览馆、*一中、公安局、城北公园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示范点*多个,培育先进典型*多个。三是深挖文化内涵。坚持“润物无声”与“文化交流”相结合,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文化惠民等工程,在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中融入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中华民族形象,注重展现传统民俗文化与各民族融合发展的历史记忆元素,积极开展“木塑画”“麦秆画”、民间刺绣等非遗文化展示活动,建立文化传承基地*个,充分彰显特色文化底蕴,通过“感观式”教育和“体验式”互动,引领各族群众不断深化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民族情感,不断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四、坚持服务大局,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始终坚持把各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加快经济建设发展,持续保障服务和改善民生,不断夯实民族团结物质基础,全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一是全面落实普惠性政策措施。持续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入力度,协同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等设施全面达标,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万平方米,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套,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户,各族群众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不断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实现提档升级,年就诊率保持在*以上,各族群众享受优质医疗资源更加便捷。全面提升各族群众就业技能,举办各族群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期,开展“春风送岗职等你来”就业专场招聘会*余场次,吸纳近*名各族群众实现就近务工就业,社会创新创业发展活力不断激发。二是积极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筑牢守好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深入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组织动员*户*名各族群众有序搬迁,集中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聚焦生态工业提级扩量、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行动,找准产业布局、项目建设和构建马铃薯、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联盟与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的结合点、突破口,形成了各族群众参与生产、实现就业、拓展产业的利益联结致富新路径。聚焦乡村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发展模式,以展现历史文化脉络、民族交融历史为重点,实现乡村文旅产业与各民族和谐发展良性互促。三是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施“跨区域联创、片区联创”示范引领行动,深入与民族地区接壤镇村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睦邻友好共同发展”系列活动*余场次。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机制,支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累计选派*多名优秀教师开展支教行动,每年接纳培养周边少数民族学生*多名,高考录取均在全省排名前列。每年选派骨干医护力量开展健康帮扶巡诊活动*余场次,县医院、中医院被确定为青海省门源县、祁连县和肃南县医保报销定点机构,年接诊少数民族群众患者万人次以上。
五、坚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
坚持把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民族团结的重要基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内容,累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援助等*余场次,引导各族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优化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双向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的调查,无差别落实各族群众住房医疗、社会救助、创新就业等方面管理保障政策,营造了各族群众互学互助、共居共建的和谐环境。坚持以网格化、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全面推行“五治”融合基层治理模式,先后配备基层网格员*名,“三官一师”*名,成立基层调解委员会*家,定期入户走访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引导各族群众有序参与共建共治共享,有力促进了城乡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涉民族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着力加强民族团结,最大限度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虽然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对如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好民族工作缺乏有效的方式方法。二是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推进措施还缺乏足够的力度,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融合不够有效。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评估验收为契机,深入贯彻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宣传教育,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