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做法经验材料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做法经验材料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做法经验材料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做法经验材料一

  一是完善便民设施,优化服务环境。xx镇按照便利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目标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的“三化建设”。办事大厅配备温暖舒适的等候椅、便民伞、茶几、急救箱、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设置无障碍通道、手机充电台、老花镜、放大镜等适老化设施。设置咨询台,安排专人及时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实现服务群众接地气、为民办事零距离,营造暖心、舒适的整体环境。

  二是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xx镇建立“镇村半小时”便民服务圈,积极争创“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和“市级示范便民服务站”。认真归纳梳理服务事项,整理出政务服务事项215件,村级代办服务事项80件,“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36件,高频服务事项52件。对便民事项进行大力宣传,向群众提供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三是建立代办服务,促进作风转变。构建“1+23”服务体系,即1个镇便民服务中心,2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梳理老、弱、病、残等代办服务重点人群名单,建好台账,强化动态管理,主动服务,灵活代办方式,探索“定点办”“预约办”“上门办”“掌上办”等特色服务,为群众代办医保社保、困难救助、涉农补贴等村级代办事项,共代办各类服务事项10000余件,真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xx镇已完成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三化”建设项目,并以100分的好成绩顺利通过省级“示范便民服务中心”的验收。其中以xx村等17个村(社区)打造的“市级示范便民服务站”,也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做法经验材料二

  xx市坚持把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为理顺镇村管理体制、强化镇村服务治理的关键举措来抓,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基层延伸,全力提升镇村便民服务水平,切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健全体系,实现便民服务网点全域覆盖

  一是启动了三化建设试点。在两个县(区)10个乡(镇)100个村(社区)开展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省级试点,一个县5个乡(镇)10村(社区)的市级试点工作。二是健全了四级服务阵地。投入资金5.3亿元,建成市、县两级“市民之家”6个、总面积达7.7万平米,新(改、扩)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139个共2.3万平米,建成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2654个,在61个被撤乡镇统一设立便民服务分中心、861个撤并村统一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

  理顺体制,实现便民服务力量全域整合

  保留的139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按事业单位管理八级(副科级)配备主任,按两种模式设置机构。一是实行人员统一管理模式。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将七站八所派驻窗口的人员划归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二是实行事项统一进驻模式。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兼任或配置专职副科级主任,相关部门派员到大厅窗口坐班,事项在大厅统一办理。被撤并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和服务功能不变,更名为“XX乡(镇、街道)XX便民服务站”,全市入驻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2000多名。

  规范管理,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全域统一

  按照“统一管理规范、统一经费标准、统一窗口设置、统一办公模式”的要求,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规范服务标准。编印《xx市乡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手册》,明确便民服务建设“五有”标准(有公开办事服务热线、服务手册、服务台账、服务制度、结果公开栏)。二是规范服务模式。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5—8个,并按每个乡(镇)3—5万元的标准预算专项经费,工作日全天为群众办事;乡(镇)便民服务站一般保留服务窗口4个,采取“逢场日全天办、休息日预约办”的方式为群众服务。三是规范印章管理。采取“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方式,对有多个站点的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印章编号管理,解决群众办事“盖章难”的问题。

  创新机制,实现便民服务事项全域通办

  一是建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双向选择、差别化下放”的原则,建立便民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将卫生健康、自然资源、民政、劳动保障、农业综合、医保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高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全市乡(镇、街道)能办理25项“一件事”事项、139项依申请服务事项、63项高频服务事项、198项政务服务事项。二是落实干部代跑代办机制。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署到所有乡(镇)和社区,由各村(社区)的主任、文书或大学生村官代收代录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务,以“数据跑”“干部跑”代替“群众跑”。恩阳区组建“恩阳跑团”,搭建“一个区级指挥部+19个乡镇分团+N个村(社区)跑手”的三级组织运行体系,分级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平昌县在全县393个村(社区)组建“红色轻骑代办队”,每队人员3—5名,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下放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代办服务,为村(社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提供快递代送、水电气等费用缴纳服务,深受欢迎。

  优化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做法经验材料三

  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XX县普遍实现镇村人口、面积“双倍增”,为破解便民服务半径拉长、服务覆盖“缺位”,群众需求增多、服务供给“吃力”的问题,XX县以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以服务事项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探索构建顺畅高效的便民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已规范设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3个、分中心1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室462个,“60分钟服务圈”全面建成。

  一、立足新需求,织好便民服务“一张网”

  立足实际合理设置乡镇便民服务机构,规范建设服务阵地,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便民服务网络。一是优化点位布局。搭建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主,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被撤并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为辅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明确乡镇行政审批承接机构,负责办理县政府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形成一体化、多维度的镇村便民服务网络。二是规范服务场所。明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不少于100㎡标准,配齐互联网系统、多媒体电视、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必需设备,设置咨询导引区、综合受理区、自助服务区、办事等候区4个功能分区,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原有窗口为“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综合审批窗口”3类窗口,在窗口外增设综合咨询岗,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咨询导引服务。对距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较远、交通不便的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在进驻事项、人员力量、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通过亲民化改造、特色场所改造等方式,将村级便民服务室打造成综合性服务场所。三是建好服务队伍。采取“减县补乡”办法,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充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乡镇便民服务工作力量由原来每乡镇平均4.5人增加到9.2人,增长104%,保障了基层事情有人办。选优配强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由县政务中心统一指导培训,各站办所人员作为后台给予业务支撑。加快村级民事代办队伍建设,探索采取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等方式建立代办员激励机制。

  二、探索新路径,规范便民服务“一条线”

  针对乡镇属地管理事项多、机构编制人员少,“权小责大”堵得乡镇干部窝心、“多头办事”跑得镇村群众烦心的问题,通过明确事项清单、规范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切实提高乡镇为民服务的便利性和品质度。一是明确事项清单。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36项、村(社区)代办事项12项、初审转报类事项34项、直接办结类事项46项等128项高频事项下放乡镇,基本实现“群众不出镇村、就能办成事”。1—10月,全县乡镇累计办理便民服务事项23.09万件,同比增长62.5%,便民服务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9.78%。二是规范办事流程。制定实施乡、村便民服务工作规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做到“告知一口清、一纸明”,提升基层便民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效率化水平。逗硬考核便民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接件代办制,细化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群众办事时间缩短45%以上。三是创新服务模式。贯彻“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理念,将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镇村,拓展网上办事功能,创新搭建基层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网上专区,全面推行基层高频事项“不出村办理”,创新开展“提前办、延时办、预约办”和办事窗口首席代表制,实现群众办事“一次申报、一次办结”“一网通办”,同时为基层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绿色通道和免费帮代办服务,切实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

  三、构建新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一把尺”

  健全完善镇村便民服务监督机制,用好考核评价“一把尺”,打造阳光透明政务。一是以“四个公开”压实责任。实行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建立主体责任工作台账,实行领导负责和专员跟班制,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形成“一项具体业务、一名领导负责、一个专人跟进”的无缝责任体系。二是以“七个制度”压紧任务。明确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代办服务制、信息公开制七个日常考核制度,通过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暗访,对日常数据错报、工作逾期等问题开展即时督查并限期整改。三是以“好差评”压严考核。制定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召开现场会、点评会,组织分管领导、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围绕业务办理速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考评,年终全面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干部职工个人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