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局关于兴边富民情况的报告
2024年局关于兴边富民情况的报告
2024年局关于兴边富民情况的报告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进展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重点边境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省重点边境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结合《省“十四五”促进边境地区发展实施方案》工作要点,我局第一时间研究支持边境地区的工作办法。
(一)加快抽水蓄能项目建设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指导下,局把“山水蓄能三峡”项目作为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双碳”目标的重大标志性能源工程强力推进。20XX年我们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每月跟踪调度项目进展情况,指导企业开展项目相关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举全局之力全力推动抽水蓄能项目建设。其中和龙卧龙湖与安图大沙河抽水蓄能项目均完成预可研审查工作,正在开展项目三大专题报告编制及可研编制工作。
(二)布局集中式光伏、风电等固定收益项目
一是指导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6月27日,我局印发通知,要求省内边境地区(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发展光伏产业的实施方案并上报我局,优先给予边境村光伏发电项目指标支持。
二是优先下达建设指标。20XX年8月22日,我局优先下达101个边境村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指标2.02万千瓦,其中通化市集安市28个,0.56万千瓦;白山市临江市20个,0.4万千瓦;长白县53个,1.06万千瓦(延边州上报和龙市边境村建设指标已于6月16日下达),全额满足了边境地区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指标需求。截至今年3月13日,已实现省内边境村指标全覆盖。
三是抓好全程指导服务。我局还通过调度会、视频会、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指导,帮助边境村引入、变更资质条件更好的项目建设主体,加快项目核准进程,确保项目收益达到预期目标。
截至目前,进展较快的延边州的龙井市已完成场地平整等基础工作,预计在今年12月底前并网发电;白山市的临江市、长白县已完成项目备案;延边州和龙市、图们市、珲春市正在开展备案前期准备工作;其他县(市、区)正在进行项目选址和公开优选等,全部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每个边境村集体带来收益约5万元以上,至少持续20年,总收益超过2亿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我省边境村均分布在东部山区,山多地少,受土地资源限制,项目选址存在一定难度。另一方面,一些县(市、区)缺乏新能源项目建设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项目推进速度。
三、对策建议
一是积极靠前服务。指导督促已下达指标的边境地区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协调发改部门加快项目核准、备案工作。商省电力公司优先安排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配套送出项目建设。促进边境地区能源主管部门,与各投资企业、电网企业多方交流,互相学习,加快落实项目建设,避免因经验不足导致工作延误。
二是因地施策推动建设。优先支持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指导帮助各边境地区做好资源详查工作,在具备建设条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开展户用以及村集体分布式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