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高技能人才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高技能人才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高技能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中国制造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20XX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首要在于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技能人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也是我市“十项行动”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助于我市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为此,结合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指示要求,调研组深入多家市属职业院校和重点企业行业,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访谈等方式,分析当前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短板与不足,积极探究改进对策,以期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我市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一、我市高技能人才及其培养现状

20XX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高技能人才”定义为:“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主,具有精湛技艺技能、职业素养能力卓越的高级人才。”参照《统计年鉴》与《中国劳动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并结合对实地调研情况的分析,本文将我市高技能人才及其培养现状归纳如下。

(一)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但高尖端人才、技能领军人才偏少。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育力度,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技能人才总量为XX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XX万,占比达3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高技能人才结构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仍然占比相对较小,仅占7.4%和5.7%。作为行业高尖端、技能领军人才的高级技师总体偏少。

(二)技能人才结构分布不断优化,但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缺乏。一是年龄结构年轻化。24岁及以下占5.8%,25岁—34岁占34.2%,35岁—44岁占33.9%,45岁—54岁占21.1%,55岁及以上占5.1%,呈“纺锤型”结构分布,技能人才趋于年轻化,后备力量比较充足。二是产业结构主要分布在制造业,但缺乏先进制造业的高技能人才。目前全市高技能人才在制造业人数最多,占比高达60%;其次是服务业,占比39.9%。这与“十四五”时期我市实施制造业立市的战略方向基本吻合。但在电子机械制造、金属冶炼及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中,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分布数量明显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市高质量发展和中高端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瓶颈。

(三)职业技能培养培训体系日益完善,但培养质量有待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严格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截至20XX年底,全市共有中等专业学校XX所,技工学校XX所,职业中学XX所,独立设置公办高职院校XX所,民办高职院校X所,成人高等学校XX所,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机构X万所左右。全市70%左右的高职院校和50%左右的中职学校由行业企业举办,形成了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五业联动”的具有我市特质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但据此次调查填报企业反馈的数据显示,有25.96%的企业技能人才严重紧缺,具体表现为“就业难”和“技工荒”的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可见,当前我市职业技能培养体系仍需健全,培养质量有待提高。

二、当前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短板

就我市目前高技能人才及其培养现状看,政府、企业行业、职业学校和社会等主体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因主体利益的不同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难以形成资源共享机制、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存在诸多短板。

(一)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者,政府的主导地位突出,但效能发挥相对不足。首先,协同效率低,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实施效果不显著。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等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仍然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无法充分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各培养主体对高技能人才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对称,上面感觉“下了血本”,下面感觉还是“不解渴”。其次,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平台有待创新。目前,我市人才服务依然以政府组织的人才服务中心为主,形式大多以提供人才信息、档案保管等管理型服务为主,还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公共人才信息培训共享平台和机制,无法对高技能人才紧缺岗位的招聘和培训给予指导。最后,政府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不足。调查显示,我市职业教育投入经费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不匹配,缺乏专项经费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院校教育、中小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等投入经费不足问题仍具有典型性。

(二)行业企业培养机制不健全,主体地位作用发挥不够。行业企业是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基地,扮演着关键的主体角色,但许多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首先,培养机制不健全,高技能人才成长路径不畅。访谈发现,当前行业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重使用、轻培训”现象突出,缺乏行之有效的培养机制。大部分企业在培养内容上缺乏专业系统的课程,培训形式方法上随意,大多采用部门内“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但通常师傅积极性不高。此外,企业内部技能人才向上成长路径不畅。企业缺乏配套措施与提升平台,助力职工从普通一线工人升级为高级工以上的技能人才。其次,薪酬激励机制滞后,技能人才成长动力不足。经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尚未积极贯彻落实《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资收入分配未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技能人才薪酬比社会平均城镇职工的工资低,月工资超过10000元的不足9%。部分企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职位晋升不挂钩,56%的职工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热情不高,自身成长动力不足,出现所谓“天花板”现象。最后,参与产教融合积极性不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受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但面临“学校热、企业冷”的产教融而不合问题仍然突出。企业行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人才培养产教衔接力度不足,技能人才培养路径受阻。

(三)职业学校培养、培训质量不高,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力。职业院校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在技能人才培养上基础性作用发挥不力。首先,职业学校“偏离”职业教育定位,创新能力培养缺乏。一是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与企业发展脱节。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职业教学内容仍以理论知识灌输为主,“偏离”职业教育定位,培养的学生缺乏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的技术需要。二是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脱节。调研发现,大部分学校仍保持着传统陈旧的专业设置,并没有对照市“十四五”规划中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发展需求及时更新专业内容。针对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职业学校都没有开设对口专业。其次,师资素质跟不上产业创新步伐,制约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职业学校教师大多是从普通高校毕业,或从普职教师转过来,行业企业经历不多,生产实践经验和产业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培养的学生普遍存在操作技能不足、缺乏创新能力等问题。最后,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的积极性不高,难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由于受绩效工资制度影响,职业学校教师从事社会培训等工作的收入,无法通过工资进行发放,教师价值无法得到体现,影响了教师参与培训工作的积极性。

三、完善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对策

2024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我市要达到“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的“硬指标”。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下一步,我市应着力破除束缚高技能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落实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补齐高技能人才培养短板。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现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首先,创新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机制。要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和细化政策落实,协调相关利益主体,充分彰显各方主体作用,构建统一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其次,构建京津冀技能人才公共培养服务新格局。围绕符合我市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及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目录”,建构完善多元交流平台与技能人才保障服务体系。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汇聚并承载高技能人才队伍,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大人才网络格局,实现与北京、河北错位发展,人才培育资源配置优势互补。再次,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机制。坚决落实“职教20条”关于“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的任务要求,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和办学性质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坚持行业办学,健全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多元化投融资和倍增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职业教育、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的合力。最后,完善创新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形式多样化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积极推行普惠性职业技能培训在我市全面发展。坚持“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鼓励各类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形成与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民办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载体相互支持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

(二)健全企业行业内部培养机制,强化企业行业主体地位。首先,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体系,强化自身造血能力。真正贯彻落实“海河工匠”建设对企业行业开展职工内训给予培训资金补贴的相关政策,充分激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职工内部培训制度。依托“海河工匠”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内部提升培训。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普及度,支持企业采取考核鉴定、考评结合、过程化评价和直接认定等方式进行技能人员自主评价,促进一线职工向高技能人才转变。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以及企业选拔的技能名师,开展“师带徒”培训,充分调动师傅积极性,并将带徒补贴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其次,鼓励创新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引导企业积极落实《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提高高技能人才收入待遇。不断创新高技能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畅通高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积极推广“新八级工”制度,出台相应措施鼓励员工积极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对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给予相应激励和补贴,让技能人才在岗位上留得住、有奔头。最后,创新完善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体制机制。从权利角度对企业进行正向激励,在法律上明确企业对职业教育、技能培养的重要主体地位。在参与形式上,继续完善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的办学机制。从制度、师资、经费等方面,不断完善企业和职业院校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机制。此外,还需明确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义务。在责任归属上,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社会培训情况作为其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约束举措上,对未落实实施职业教育、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责任的企业,明确法律层面的处罚措施。

(三)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培养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首先,职业学校办学要以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以培养创新型技能人才为目标的专业课程体系。一是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等调整课程专业设置。结合我市“1+3+4”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绘制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谱系图,完善职业学校学科专业、类型和区域分布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调整课程专业布局,重点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以加快培养市重点产业急需的紧缺型、创新型人才。二是创新职业学校高技能人才实践培养模式,积极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充分发挥“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的优质教学资源和实训平台优势,在技工院校中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广新型学徒制,职业学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实施“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以市电子商务产业园、京津科技谷等31家示范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其次,创新“内培外引”长效机制,加强“双师”队伍创新能力建设。一是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鼓励教师到企业参观学习、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着重培养现有师资的实践创新能力。二是创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设立专项人才经费,建立健全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形成一批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培养一批技能大师和职业教育家。最后,强化职业学校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增强服务产业能力。增强职业学校“人人持证、技能强市”培训主阵地作用。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公办职业学校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用于支付本校教师和其他培训教师的劳动报酬,以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