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关于促进边境村加快发展光伏产业的实施方案
集安市关于促进边境村加快发展光伏产业的实施方案
集安市关于促进边境村加快发展光伏产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努力将光伏产业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促进乡村振兴,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重点边境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X办发〔20XX〕10号)和《XX局关于制定促进边境村加快发展光伏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以促进边境村加快发展光伏产业为契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着力打造全省绿色电力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红线、环境保护以及电源电网建设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目标管控,坚持科学布局、有序推进,注重各乡镇的差异化协同发展,注重开发应用与电网接入消纳的有效衔接。
(二)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布局。根据不同乡镇资源禀赋,在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遵循宜建尽建、光储一体的原则,优化布局,有序开发太阳能资源,强化智能电网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光伏发电消纳能力。
(三)坚持创新驱动,产业带动。以建设“全省绿色电力示范市”为目标,结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拓展太阳能应用范围,通过产业示范,推动地方新旧动能转换,通过可再生能源产业带动周边其他行业,增加地方税收,打造集安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坚持清洁高效,普惠民生。坚持可再生能源智慧融合多元化发展,着力推进太阳能多元化融合发展及配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推进提升农村居民基本用能条件、生活品质,促进居民增收。
三、工作目标
2024年开始,在全市28个边境村优先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边境村建设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至2024年底前实现边境村光伏产业全面覆盖,每个村实现年收益约3万元-10万元。
四、开展模式
(一)推进模式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优先选择具备建设条件和接网条件的边境村启动光伏建设,并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现28个边境村全面覆盖的目标任务。相关乡镇(街道)可按照本方案要求,灵活选择投融资、建设、运维管理和收益分配模式。
(二)投融资模式
政府全资。采取整合涉农、涉贫、乡村振兴等政府专项资金或利用政府专项债券等模式投资建设。
(三)建设模式
由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根据各村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光伏项目。统一规划、统一选址、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省能源局将优先给予边境村光伏发电项目指标支持。
(四)运维管理模式
由市政府授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委托资质运维公司负责电站后期运行维护,保障电站安全平稳运行。
(五)收益分配模式
收益全部分配给村集体。按照光伏年发电时长1500小时测算,建设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每个村集体每年收益约10万元,至少持续20年。
(六)积极探索“光伏+”项目
积极结合边境村优先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根据不同环境、应用场景和用能需求,推动一批“光伏+”试点项目建设,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绿色能源与生态、环境、人文等协同融合发展的新路径。
五、选址要求
要严把“三关”质量关、安全关、景色关。在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全面安全、经济美观、统筹兼顾的原则,保障项目安全,打造集美观、环保、节能为一体的的光伏开发示范项目,发挥应有的引领作用。
1.无遮荫。周边无高大遮挡,如高层建筑、树木、电力杆塔等。
2.接入条件好。临近电网设施条件优、消纳能力强。
3.地面集中式宜选择村集体土地,土地性质适宜。地块相对完整、平坦,场地内无线路、河流沟渠、坟地等敏感因素的区域。
六、实施步骤
(一)确定建设选址。组织相关乡镇(街道)对辖区内边境村开展光伏项目选址,对可利用资金、资源、电网接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
(二)推动开工建设。每个边境村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200千瓦,在具备建设条件并取得省能源局建设指标后,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正式印发建设计划通知,并将建设计划抄送省乡村振兴局,工程启动建设。鼓励相关乡镇(街道)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光伏+牧业”“光伏+旅游”等复合型项目。
(三)督导项目建设。对光伏电站建设情况实行旬调度制度,不定期实地抽查检查建设进度,梳理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对建设进展缓慢的乡镇(街道)和企业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指导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四)综合考评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围绕建设工期、建设质量、收益分配、运行维护四个方面对光伏项目进行综合考核验收,总结建设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边境村优先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并设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调度,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相关乡镇(街道)要制定边境村光伏项目实施计划,做好项目选址、审批立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监督、收益分配等工作。
(三)做好跟踪服务。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要帮助相关乡镇(街道)和企业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督导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工并网发电。
(四)同步落实电网接入工程。供电公司、农电公司要积极靠前介入,对具备建设条件的光伏项目及时落实接网方案,优先将有关电网建设和改造纳入最新批次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接网工程与新能源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同期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