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乡镇干部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乡镇干部职工工作考核方案
XX乡干部职工20XX年工作考核方案
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正确评价XX乡全体干部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XX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除了党政班子成员以外的全体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自我总结。被考核人员对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各项目标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
2、民主测评。除了党政班子成员以外的全体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测评的参会人员为XX乡在职在编干部和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主任,参加测评的人员不得少于应参加人员的三分之二。
3、领导评价。分管领导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会议等不同形式,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和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进行综合分析,并对被考核人进行评分。
4、计算年度考核得分。年度考核得分由民主测评得分、个人自评得分、领导评价得分三部分相加组成。个人自评得分占20%;民主测评得分占40%;主管领导考核得分占40%。
5、党委确定。召开党委会议,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综合分析考核对象在推动乡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中个人作用发挥情况,履行职能职责情况,以及上级部门和党委、政府及其分管领导对单位的评价等情况确定考核等次。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公务员、参公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人员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6、公示与反馈。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及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本人签署意见。对有异议的,要及时核实查处,并作出处理意见。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人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对于考核为“优秀”的干部职工,颁发奖状。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提出改进要求。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不得列为提拔使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