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号)和《关于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的意见》(*发〔*〕*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我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和涉企收费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城区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家,从业人员*人。全县共有住宅小区*个,其中: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个,单位代管住宅小区*个,由街道社区托管住宅小区*个。管理面积*万平方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依法规范物业服务活动。一是加强联动机制。依据《*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问题,我局与*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协调处理*小区别墅区住户私自分离暖气支管道、*换热站供热不均衡等供暖问题*起,*小区铲除绿地违建停车场等绿化问题*起,*花园强电线缠绕天然气管道、*花园楼道堆积杂物、*花园“飞线充电”等安全生产问题*起,*花园停车占用消防通道问题*起,移交*监管部门处理*花园等乱收费问题*起,通过部门联动机制协调处理各类问题,使《条例》的震慑力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了物业服务质量。二是加强行业规范。按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会同*业主委员会等组成考核测评小组,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情况进行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档案挂钩,向社会公示。对个别服务质量差、业主投诉上访多、不按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服务、失信经营的企业,指导居民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约经营、严重损坏业主合法权益的物业企业,依法及时清退出物业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了物业企业良性发展。

  (二)切实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体系。一是明确收费标准。我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依据《*高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价发〔*〕*号)要求,*物业服务等级被评为*级,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被评为*级,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其余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均未评级,暂定为最低的*级,收费标准为*元/平方米·月。我县低层小区物业服务费为*元/平方米·月。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了“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推进会议*次,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公示栏、收费清单、电子滚动屏等方式,公布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企业简介、服务合同、业主公约、公共用水电情况、公共部位收益及用途、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与签订物业服务“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行为,做到了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目前,我局督促*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法经营、规范收费”承诺书*份,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收费信息的住宅小区*个,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数*份;为群众办实事、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件。

  (三)切实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一是明确收费标准。我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指导价,依据《*物价局关于规范物业小区供水供电、机动车停放收费等问题的通知》(*物价〔*〕*号)要求,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汽车在小区露天停放,小型汽车每次*元,全月停放每辆每月*元;室内停车场停放,小型汽车每次*元,过夜*元,全月停放*元。具备协商议价的住宅小区,室内外停车收费,由业主同物业公司协商停车收费标准。有自备车库的不得收取停车费。二是及时处理投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问题,我局协调处理*小区等停车收费问题*起,规范了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一是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对*个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通道、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对小区消防通道、场所的规划和畅通,楼道内的堆积物,消防设施、灭火器的配备、消防栓的开启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了微型消防站*个,配置灭火消防服、灭火器、消防腰斧*套,组织开展消防、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次,进一步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防灾减灾应急能力,从源头上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电梯的维护保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电梯使用相关规定做好电梯的安全管理、日常保养工作,定期组织专人对运行的电梯进行了检查,确保电梯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五)切实建立纠纷调处机制。自《*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共接到物业服务方面投诉*余次,接到投诉后,我局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立即深入现场了解查看。针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差及拒收水电费等问题,现场督查整改*余次,使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了主体责任,提高了服务质量;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现场督查整改*余次,并依法移交*监管部门进行了处理;针对物业企业未备案的问题,督促*物业进行了备案,消除了监管死角;针对*物业企业未经业主许可擅自利用公共部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并及时移交*部门处理;针对投诉问题比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约谈,进一步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一是多措并举,广泛宣传。自《平*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城区*个住宅小区,在显著位置张贴《条例》宣传海报*余份,发放《条例》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册*余份,在城区大型户外电子屏滚动宣传*期(次)。同时,充分利用党员送法进社区活动、小区业主微信群、张贴宣传页等多形式广泛宣传了《条例》,做到了宣传全覆盖、无死角,使广大居民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及义务。二是加强学习,营造氛围。为切实提高各类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文件的知晓率,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我局组织*家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并对物业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地讲解。通过广泛宣传、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水平,为依法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淡薄,对业主反映、投诉的问题不能及时或者不予解决;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起不到监督作用;物业管理价格机制不灵活,物业服务企业是微利行业,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收益周期长,价格机制灵活度低,物业企业服务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住宅小区内油烟、噪音、污水治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矛盾纠纷排查、乱停乱放、乱堆乱建等整治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和标准,从严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约经营的行为,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要求,对业主投诉多、服务质量差、不诚信经营、经多次督办拒不整改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服务效能。通过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变化”,即: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物业企业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住宅小区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明显改善;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明显治理;人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率明显增长,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优胜劣汰。建立完善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清出物业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