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大会,既是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的一次具体行动,也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自查总结。刚才,6名同志口头报告、15名同志书面报告,共计21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现场询问和质询。总体来讲,今天的会议开的很扎实。为搞好这次述职述廉,区纪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总结去年述职述廉会议的基础上,做了很多的改进,尤其是在询问和质询这个环节上,问题更尖锐,更直接,更有辣味。通过今天的会议,基本上达到了3个目的。
一是达到了传递压力的目的。这次述责述廉大会,主要是围绕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个人廉洁自律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这三个大的方面,逐一进行了述职。目的是,督促大家履职尽责,把压力传递给大家。我仔细地看了21位同志的述责述廉材料,大家汇报的都是自己亲自所干的主要工作,倾注了大家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努力和汗水,也体现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
二是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刚才,各位代表的提问,做到了有的放矢、针对性强,所提问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大家准备充分、言辞中肯,句句切中要害、点到实处,真正做到了触及思想、触动灵魂。
三是达到了共同提高的目的。在回答质询问题的过程中,有的同志回答得很好,既有对问题的深入思考,也有下一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改进措施,体现了大家在长期工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凝聚了实际工作中的体会和收获。在口头述责述廉过程中,在座的各位同志都听得非常认真,会场的秩序、气氛非常好。我感到,今天的述责述廉,对在座的每一位同志来讲,都是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大家从中应该有所收获、有所启示。
下面,我结合同志们的述责述廉、质询提问以及区纪委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讲几点意见,与大家作一交流。
一、知时明势,切实解决认识不清的问题
厘清责任才能扛起责任、落实责任,各党委、党组必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一)要解决认识偏差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到“两个准则”“两个条例”,中央持续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信号。近期,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修正案和中央纪委工作报告这3个重要文件,无一例外地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以强调。可以说,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是不容置疑的,中央持之以恒纠风正纪的态度的鲜明有力的。但是,从日常监督和案件查处情况看,我区还有一些干部,对当前形势认识有偏差,有的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视而不见;有的对区委决策部署不落实;有的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这些问题的发生,从根源上讲,都是对当前从严治党形势的误判,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
(二)要解决责任缺位的问题。要履责,必须先明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但是,一些党委(党组)按照惯性思维,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纪检组)的事,党委只需支持配合即可。党委开个会、讲个话、签订责任书就算完成任务。有的主要负责人认为抓党风廉政比较虚,不易出成绩,忘记了自己的“第一责任人”身份,“只挂帅不出征”。有的分管领导认为自己没分管就与自己无关,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没有将抓业务与抓党风相结合,形成两张皮。这些不正确的认识,使得一些单位在履行主体责任时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抓在表面,履职流于形式。
(三)要解决担当缺失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是前提,落实责任靠担当。从近期检查主体责任落实的情况看,还有不少单位思路不清、办法不多、工作不实。有的单位执行主体责任不力,“上面九级风浪、下面波澜不惊”,对区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置之不理;有的党委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存在空白点,缺项漏项,工作不平衡,覆盖不全面;有的领导干部面对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造成履职不力。比如,今年央督和省督发现我区个别单位就存在监管不严,执行不力、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全区先后问责领导干部×件×人。
二、勇于担当,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的问题
各党委、党组要积极探索落实责任的措施办法,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确保责任落地生根。
(一)知责明责要到位。守好责任田,首先要厘清党委、一把手和班子其他成员“三类责任”。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并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纪委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积极构建体系健全、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责任链条,划细、划清责任田,坚决避免空谈责任、大而化之,钉是钉、铆是铆,无缝隙、无漏洞。
(二)督责考责要有力。要依托清单管理、述责述廉、谈话提醒“三个载体”,推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平台化监管”三位一体,制定好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类清单,明确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通过“签字背书”层层压实责任。要运用好述责述廉这个有效手段,认真抓好“述”“问”“评”三个环节,督促责任落实。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本次大会的主要意图。要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按照区委关于开展谈话提醒的要求,对履职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及时提醒提示,保障责任落地落实。
(三)问责追责要逗硬。今年以来,区委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进行了严肃问责。截止目前,仅区委通报批评就有8家。在全区主体责任考核中,对于排名末位的镇(街道)、后6位的区级部门,也要进行专题约谈,形成了鲜明问责导向。各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问责制度机制,通过严格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常抓常严,切实解决失之宽软的问题
一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主席总书记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作出指示,要求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大家务必要深刻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扎实治理公车公房、违规宴请、乱发津贴福利等作风顽症。要加强日常监管,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开展明察暗访,对那些披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隐蔽性问题,深挖细查,使之无处遁形。
二是坚定不移惩贪治腐。腐败是对政治生态的最大污染源。要坚持反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抓早抓小、快查快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使“一案双查”制度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发挥更大效用。
三是惩防并举防微杜渐。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T教Y,充分运用交心谈心、民ZSHH等方式,开展党性党纪党规教育。要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及时“咬耳扯袖”,严防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要突出“四个结合”,持续深化和巩固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好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反思剖析、反馈整改、回访促建“五个环节”,着力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有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四、以上率下,切实解决律已不严的问题
(一)做遵规守纪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党员,要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五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请示报告等政治规矩。
(二)做担当作为的表率。担当,就是要有事不避难的攻坚精神、令行禁止的鲜明态度、敢于负责的担当勇气、亲历亲为的务实作风、一抓到底的恒心韧劲和落细落小的强大执行力。特别是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做到时时自觉自信,处处创新创优。
(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领导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慎始慎微,恪守廉政纪律,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人。要自觉接受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也是对大家的爱护。要正确看待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习惯在约束中生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
同志们,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述职述廉,能够有所触动、有所感悟、有所启发,对质询的问题要进一步研究思考,结合工作实际,以更高的标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