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结果、深入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按照局政治部、纪委部署要求,xx局决定开展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主席主席系列讲话,特别是关于改进作风、着力纠正问题的指示要求,深刻领悟党委深入开展清房清车清人工作的决策意图,切实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场攻坚战、歼灭战组织,务求见到实效。要充分认清能不能把专项清理工作抓到底,是贯彻习主席指示是否坚决的实际检验,是各级党组织有没有战斗力的实际检验,也是队伍作风建设能否取得成效的具体体现。要着力强化高标准、严要求的质量意识,强化治顽症、正风气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清退务尽、驰而不息的力度狠抓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成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组织机构
xx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协同配合,坚决、彻底地抓实抓好。
三、范围和内容
清房清车清人工作的范围为大队级单位领导干部。内容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住房“回头看”:1、有无隐瞒不报、少报漏报的情况;2、有无违规外借单位住房、没有纳入清房范围的情况;3、有无出具假证明搞虚假腾退或变相调整其他住房的情况;4、有无擅自调整认定意见的情况;5、有无签订住房腾退承诺书逾期未退的情况;6、有无拒不腾退违规住房的情况;7、有无腾退后又重新入住的情况;8、有无出租公寓住房的情况;9、有无新产生的违规住房等问题。
(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回头看”:1、超面积使用、占用办公用房的是否已按规定清理整改,有无弄虚作假、搞变通的情况;2、有无隐瞒不报、少报漏报的情况;3、与领导干部办公室相连且供本人使用的休息室、卫生间、会客室等面积是否漏计;4、离退休干部和地方人员占用的军队办公用房是否已清退;5、有无反弹回潮、纠而复生的现象,有无出现新的超占、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
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面积占标准面积30%以内的,可继续使用;超过30%的,必须整改。
(三)用车“回头看”:1、各单位是否制定统一的超编超标车辆留用原则和处理办法;2、各单位清理出的车辆是否逐车建立管理档案,并统一登记造册;3、各级领导干部是否仍超标准占用车辆或变相固定用车;4、越野车是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派遣,有无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5、超编车辆的认定是否严格按照先自购车辆后装备车辆的原则认定;6、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有违规购置、变相接受地方馈赠车辆等问题。
(四)清人“回头看”:严格执行厅以下领导干部不得配备秘书的规定,对已经配备的秘书,或名义上未配备但实际履行专职秘书职责的人员,一律清退。各级单位严格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公勤人员,凡超编制范围配备的,一律予以清退。
四、方法措施
清房清车清人工作在9月底完成。主要采取以下方法措施:
(一)自查自纠。从即日起到8月中旬前,各单位、各部门全面组织自查自纠,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定实措施;每名领导干部要把住房、用车等情况向组织说清楚、交明白账,存在的问题要做出整改承诺。
(二)整改核查。各单位、各部门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严格按照部政治部、纪委通报要求和《通知》精神抓好整改。xx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三)组织验收。9月底前,各单位、各部门清查整改工作要全部完成。xx局将对各单位、各部门清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清房清车清人“回头看”工作,是巩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提高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党委、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清形势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各单位军政主官要本着对队伍、对群众、对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身作则,真抓实纠,自觉查摆,带头整改,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为队伍作出表率、让群众看到成效。
(二)明确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支部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把清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正副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具体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积极配合,形成抓工作的合力。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统一由纪委汇总,8月22日前,将附件1、2、3电子版报于xx局纪委,8月27日前,各大队军政主官将附件1、2、3填写完成后将纸质版报xx局纪委,逾期不报的单位和个人,xx局纪委将视此项工作没有开展,同时派督察组对本单位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长效机制。要把清理情况与干部提拔使用、列入后备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四)加强请示报告。各单位、部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清理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于9月15日前报xx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