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X市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X市2024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X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X市爱国卫生条例》,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稳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落实落地。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加大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推进力度,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工作网络,全面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二、持续推进全域卫生创建和健康城镇建设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以全域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为抓手,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探索新手段,分级分类细化目标和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推动创建国家、自治区、X市卫生城镇工作,推动补齐环境卫生短板,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实现卫生城镇全覆盖,健康城镇工作取得新突破。要注重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等方式,督促强化常态管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要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根本宗旨,合理营造宣传氛围,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杜绝大搞“表面文章”“谍战式”迎检、迎检“弄虚作假”、热衷“隐藏问题”“机械式”执法、“一刀切”治理、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创卫成为政府“独角戏”等问题。

  (一)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2021版)》《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国家卫生乡镇标准(2021版)》《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4年卫生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抓好常态化考评工作,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在全区率先实现国家卫生县覆盖率100%,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率达20%以上。〔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1.健全完善首府X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机制。适应评审方式的新常态,持续巩固提升“月考评、季交叉、半年模拟评估”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大数据+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强创建日常动态管理。

  2.加强国家卫生城镇质量控制和分级分类培训指导,发挥四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作用,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卫生创建和健康建设水平。

  3.持续跟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20XX-2024周期首府X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工作情况。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指南》等材料,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按职责分工,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为2025-2027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夯实基础。

  4.X县、X县、X县,X区X镇、X区X镇、X县X镇做好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和巩固提升工作,加快完善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线上评估材料和数据填报工作,力争通过全国爱卫办2024年内按季度随机抽查暗访。

  5.新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X市、X县,X市X镇,X县X镇、X镇、X镇,X县X镇,X县X乡、X镇,X县X镇,X区X镇,X区X镇,X区X镇、X镇、X镇,X区X镇,X区X镇,X区X镇16个镇要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和长效工作机制,2024年4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市级调研评估反馈问题的全面整改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以良好的工作成效接受全国爱卫办的随机暗访评估。

  (二)稳步推进省市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发挥已创建的各级卫生城镇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持续提高创建和巩固提升力度,确保在数量、质量上逐年提高,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自治区卫生镇全覆盖、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取得新进展。X县年内要完成自治区卫生县城复审暗访和技术评估各项准备工作。获得2020年命名的自治区和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要做好复审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三)抓好健康X建设的深入实施

  继续高位实施、抓好督查问效1+19个健康X专项行动,强化健康X绩效考核力度,与爱国卫生运动统筹协调,重点推进健康知识普及、控烟、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信息化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健康X行动推进办,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健康X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1.常态化抓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全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传播机制,以X市2024年健康素养行动项目为抓手,加强重点人群的健康科普,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牢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稳步实施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城乡和地域差距。到2024年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XX年增长不小于1个百分点或达到28%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19%。

  2.巩固创卫成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持续扩大健康支持性环境覆盖面,建设市民举步可及的健康生活圈,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提升我市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3.推动建立“健康融入万策”的审查评估机制,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持续扩充健康影响评价专家库,本年度按计划完成项目政策的健康影响评价至少10个,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奠定基础。

  4.探索建立健康X行动监测评估制度,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动态掌握健康X各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进度和成效,并定期通报。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和X市实际,按质按量完成健康X行动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补短板、强弱项、求实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各项考核。

  5.有序推动实施健康X各专项行动,2024年重点推进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信息化等专项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

  6.聚焦健康产业发展,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7.加快3个健康县(市)区建设。兴宁区、X市要按照《自治区健康县区评估细则(试行)》接受考核验收,向自治区推送至少1个优秀健康县区案例;江南区要全力抓好健康县区创建的启动工作,明确目标、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切实推进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8.打造一批健康乡镇、社区示范点。X县X镇、X县X乡、X区X镇、X区X镇及X区X镇等5个乡镇,X区X街道X社区、X区X镇X社区、X区X镇X社区等3个社区严格对照健康乡镇、社区建设规范评分标准,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各县(市、区)、开发区按健康乡镇建设规范评分标准的要求,健康乡镇建设覆盖率逐年提升,2025年达到30%。

  9.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示范点。各县(市、区)、开发区积极推进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各类健康细胞打造不少于2个市级达标亮点,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比例≥50%,健康企业数量≥3家,每年新增健康企业≥1家,其他各类健康细胞建设覆盖率逐年提升;构建多层级健身设施网络和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有健身设施社区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比例达到46%以上。

  三、持续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1〕X号)精神,在全市推动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X行动,多维度、全方位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爱国卫生工作重点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创新发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专业机构指导、覆盖全民的X市健康科普“两库一机制”,持续挖掘推广优质科普资源。

  (二)打造具有首府X特色的“邕有健康”抖音号,创新开展“百人千场进万家”等健康科普活动,围绕控烟、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全民健身、全民健康信息化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开展差异化健康教育,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三)探索建立一批健康科普基地。X区、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要对照基层健康生活体验馆、健康科普基地建设标准,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项目并通过验收。

  (四)积极开展健康科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全市“五进”活动。加大健康步道、健康公园、口袋公园等健身场所建设力度,引导群众将健康理念转化为健康行为。

  (五)持续推进控烟工作。持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校园和无烟家庭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将控烟工作纳入中小学年度考核指标,控烟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计划。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活动,遵守控烟规定,做无烟环境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重点加强社区戒烟门诊建设,宣传和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项活动。通过第36个爱国卫生月、第37个世界无烟日和其他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大力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健康问题,创新健康科普方式方法,提高群众对健康知识的接受率,不断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七)根据全国爱卫办、自治区爱卫办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工作要求,对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优秀经验做法进行持续宣传。

  四、全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提升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采取专项整治与常态化工作相结合方式,发挥群众运动的优势,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提升行动,持续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一)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行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建立完善农村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不断提升村庄清洁行动质量和水平。

  (二)通过城市更新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老旧农贸市场的更新改造,加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完善,加强粪便、污水、垃圾处理。规范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消除卫生盲区及死角。

  (三)紧盯“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提升规范化卫生管理水平,抓好粪污无害化处理。深入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提升管理维护水平。大力开展农贸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有效改善厕所环境卫生状况。

  (四)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完善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巩固饮用水达标提质行动,构建完善三级供水网。

  (五)健全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落实重点场所防制主体责任,每季度组织开展除四害防病活动。积极推进病媒防制示范点建设,巩固提升防制成果。全面开展病媒生物种类、密度和抗药性监测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城市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对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小餐饮店、单位食堂等重点场所和防制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做好X市第十一届运动会、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确保“四害”相关疾病和突发传染病的应急消杀工作及时到位。

  五、加强法治建设和社会监督

  持续贯彻实施《X市爱国卫生条例》,增强法治卫生意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妥善处理卫生投诉,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爱卫会〕

  (一)各级各单位要全面学习20XX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X市爱国卫生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爱国卫生执法工作能力建设,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法方法,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二)推动完善控制吸烟立法,做好修改《X市控制吸烟规定》立法调研工作,不断提升我市控制吸烟工作管理水平。

  (三)强化爱国卫生监督检查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

  (四)通过常态化的普法宣传,强化市民环境卫生的法治意识和社会监督,共同维护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