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廉政建设,坚决遏制执法领域腐败案件多发势头,维护我市xx队伍良好形象,根据xx局纪委印发的《xx队伍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工作方案》要求和xx局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经xx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市xx队伍开展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xx局党委和各级领导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以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和xx局、大队执法程序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以惩促防、标本兼治,集中整治执法领域存在的内外勾结、设租寻租、权钱交易等问题,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铲除执法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全面推行阳光执法、网上审批。通过集中整治,达到教育干部,挽救干部,严惩腐败的目的,有效遏制执法领域违纪违法现象,以抓廉政促工作,切实提升我市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将活动抓出成效,xx局成立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局纪委,副xx局长兼任主任,政治处xxx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政治处、防火处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全市xx队伍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各大队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执法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方案,并于7月5日前上报xx局纪委。

  三、整治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大队要成立整治执法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法律政策和禁令警规,教育引导广大执法干部正确对待集中整治活动,主动融入排查整治活动,各单位动员部署会必须在7月5日前召开完毕,会议纪要和照片务必于会后2天内上报xx局纪委。

  (二)排查整治(7月1日至7月30日)。认真分析研究监督执法现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相关措施。

  1.开展监督执法现状分析。各大队要对群众有反映的执法、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集中发现执法违纪的疑点。各大队要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我审视,重点是违反xx队伍“四个严禁”、插手和指定工程及检测企业、推销产品的行为和现象,在法律标准规定以外设置行政审批和执法随意、滥用自由裁量权,吃拿卡要甚至权钱交易等执法不公、不廉的行为。各大队监督执法分析报告(不少于1000字)要6月29日前上报xx局纪委。

  2.开展利用执法权违规收受钱物专项清退活动。清退对象为:xx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防火监督部门和基层大队全体干部,以及曾在监督岗位工作满3年的其他岗位干部。清退对象名单由xx局政治处梳理核对,报xx局纪委备案。清退范围是:利用执法权违规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会员卡、购物卡及贵重物品。xx局要设立廉政账户。清退对象要主动将违规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会员卡、购物卡及贵重物品退回原单位或个人,无法退回原单位或个人的,现金上交廉政账户,有价证券、会员卡、购物卡及贵重物品上交xx局纪委封存。7月10日前,主动退回或上交钱物的,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无违规收受钱物问题的,向纪委作出“零持有”的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不如实上报,拒不清退或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先停止职务,再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3.排查执法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各大队要对近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对受理窗口、工程公司、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暗访调查,重点查处利用审批权、监督权、管理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乱收费、乱拉赞助以及接受当事人、公司和职业中介财物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案谋私、徇私枉法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工程、指定产品和技术服务机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案件。

  4.清理违法增设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各大队要对2018年以来颁布实施的监督执法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违法违规增设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违法扩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或下达检测检验任务指标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指定或变相指定检测检验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的,一律予以废止。各大队要对受理窗口的公告内容、办事指南等进行清理、规范。各大队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情况,必须通过新闻媒体、政务网站以及受理窗口向社会公布。

  5.开展执法案件倒查活动。各大队要从每个执法单位2013年以来办理的审批和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5至10件,同时在辖区随机抽取5家社会单位,检查有无“体外循环”、公司或职业中介代办审批业务、对明显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未依法查处、办理时限不合理、降低审批标准、随意变更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7月10日前,各大队要完成执法案件全面倒查自查整改工作。7月20日前,xx局将对所属大队倒查情况全部核查一遍。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停止执行职务、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予以立案调查。

  6.坚决纠正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各大队强化执法程序监督,凡行政审批、监督执法过程和结果,一律向社会公开、一律在网上运行;凡外出检查、验收、调查火灾事故,一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制、移动执法终端当场录入。xx局纪委将重点查处以下六类违规行为:在行政许可中,故意刁难群众、无故拖延审批时间;在处罚中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谋取好处或以罚代改、以罚代停;在火灾调查中收取好处偏袒一方;案件办理完毕后信息系统里迟迟不结案,搞体外循环;将依法应经备案项目违规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实施行政许可项目违规进行备案;擅自抬高或降低技术标准要求,威胁、暗示当事人送钱、送物。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一律先停止职务,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总结上报(8月1日至9月10日)。xx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xx局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于8月底前对各大队开展至少一次的集中整治检查,查各单位自查的情况,查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整理好相关资料,上报xx局纪委,并做好迎接xx局纪委验收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大队要根据xx局下发的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并在8月上旬前完成对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同时各大队要对此次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按阶段上报阶段总结和工作简报,工作简报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3天时间内上报。

  各大队的监督执法现状分析报告于6月29日18时前、违规收受钱物专项清退统计表于7月15日前、集中整治活动总结自查材料于9月3日前向xx局纪委报告。有关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xx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要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集中整治活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各级领导特别是大队主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排查。

  要坚持惩治少数、教育多数,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惩处;对有不廉洁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清退或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和查实,从重从严处理。

  各级党委(支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集中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主官全权负责制度。xx局党委常委将采取包片的方式对各大队进行指导,xx局党委常委班子成员重点联系指导1—2个基层单位。对存在问题的,予以重点督导。对走过场的,将派出工作组责令重新整治。集中整治结束后,凡发生执法腐败案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的责任;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相关领导要引咎辞职。

  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执法“三制”改革,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对执法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防治执法腐败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