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X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X县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X〔2021〕X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县特殊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本县户籍因身体、精神或残疾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且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6周岁的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个别送教和集中到社区、邻近学校送教相结合原则;示范教育和指导家长相结合原则;“医教”相结合的原则。
三、送教内容
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残疾儿童少年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一)教学内容:学科类知识;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和知识点;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二)康复训练: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补偿;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医教结合进行运动康复。
(三)保健指导:指导医生的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医生对家长进行保健、康复常识培训和专业康复指导。
四、实施办法
(一)成立领导小组,拟定工作方案。为有效实施居家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强化送教工作管理,特成立资源中心“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落实工作责任,并按本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处理特殊教育“送教上门”服务相关工作。
(二)摸底调查核实,确定服务对象。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要协调好镇(街道)办的学校,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组织人员在每年2月初对本镇(街道)的特殊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核实,合理安置,确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三)明确服务队伍,实施服务工作。由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和X县特殊教育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实施教学指导服务工作。X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负责对各镇(街道)办普通学校送教教师进行送教方法、教案编写、送教服务和相关表册填写等培训与指导,各送教教师要科学合理制定“送教上门”工作计划,拟写教案,开展送教工作。
(四)规范送教,建好档案。送教教师积极主动联系服务对象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估,根据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与家长协商按学期制定个别化康教计划和家庭教育指导建议,认真拟写个别化教育方案、工作日程表,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送教上门服务。针对随父母外出务工的残疾学生可采取线上送教,对在家不能到校随班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适龄儿童,实实在在上门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方案调整、送教记录、图片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五、保障措施
(一)结合送教工作的特殊性划定送教范围,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情况,X县涟江街道、濛江街道和民田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由X县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教师进行送教,其余各镇辖区内的残疾适龄儿童,由各镇教育党委(总支)组织就近学校开展送教工作。
(二)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纳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送教上门”教师的工作量标准确定、教研科研认定,确保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
(三)送教教师每次送教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和购买相关送教教具或慰问品,费用由残疾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列支,产生的差旅费根据财务相关依据和标准报销。没有注册学籍的残疾学生,送教上门产生的差旅费及购买送教教具或慰问品费用,由送教学校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县特殊教育学校到各镇(街道)办开展相关培训和指导产生的差旅费由县特殊教育学校根据相关政策依据和标准据实报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服务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我县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联动,团结协作。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要协调好计生、妇联、民政和学校之间相关工作,共同协作,相互配合,要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多与学校、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积极配合,整合各种资源,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效益,切勿扯皮推诿,敷衍塞责。
(三)细化方案,组织实施。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和学校要对实施方案进行细化,针对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合理安排教师,确定“送教上门”对象、时间和方式,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送教方式和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的方式进行送教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顺利完成计划内容,并鼓励康复效果好的学生定期到特教资源中心或邻近的资源教室进行集中康复训练,参与社区的生活体验,促进伙伴交流和融合教育。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通过标语、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
(五)档案资料,按时上报。各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档案(包含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计划、教学过程、方案调整、送教记录、图片等资料),每月5日前按“一人一案”集中整理上月的送教资料后,统一交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县特校)存档(电子版打包发送)。
(六)严格考核,压实责任。每学期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全县送教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认真导致在各级检查中被通报的,将采取“事不过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