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坚持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课讲稿:坚持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党课讲稿:坚持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念,是领导干部在治理政务中的道德标准、行为准则和施政方略。这不仅关系到某一地区或某一领域的发展,更关系到国家大事和党的重大战略。江苏省承载了主席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切关怀与厚望。在江苏代表团审议中,主席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核心任务,必须全面、精准、深入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的平衡,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他期望江苏能够继续勤勉务实、奋发有为,在高质量发展上保持领先,为江苏的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开创新局面,为全国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主席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江苏的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念,并指明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契机,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学思想”的核心内容、“强党性”的基本要求、“重实践”的指导原则、“建新功”的行动指南。这要求广大党员和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都要有高度的自觉,以正确的政绩观念为引领,努力开创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一、深入理解和把握正确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增强践行的动力

  主席总书记对干部政绩观问题一直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深刻阐述了“为谁树立政绩、树立什么样的政绩、如何树立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和理解主席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其丰富的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自觉与之对标对表,坚定信仰并付诸实践,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政绩观的初心使命。主席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根本的政绩,将老百姓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尺度。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领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根本问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切实站在人民立场上,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摒弃那些华而不实、中看不中用的表面文章,真正做到为民造福、为民谋利,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广泛赞誉。

  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政绩观的发展要求。主席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自觉将新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新发展理念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也是检验干部政绩观是否符合时代要求的重要标准。我们要引导广大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将其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践成果。坚决防止急功近利、盲目蛮干,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确保政绩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是坚持实干担当,切实把握政绩观的实践路径。主席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全新事业,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需要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斗争精神、担当作为。要立足本职岗位,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担当,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困难、善于解决问题,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同时,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推动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深化教育培训,坚定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追求政绩的根本认识和观念。实践表明,领导干部政绩观的端正与否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发展和群众利益的维护。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核心任务。要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引导干部将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主席总书记强调,党性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中起决定性作用。部分干部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根本原因在于背离了党性。因此,要结合教育培训,将“学思想、强党性”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领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二是加强理念培养。主席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不能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能舍弃经济发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针对部分干部对新发展阶段认识不足、对新发展格局领会不深、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定力不足的问题,要将新发展理念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引导他们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在统一,校正理念、思维、方法上的偏差,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同时,要通过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干部从案例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地将正确政绩观付诸实践。

  三是加强专业培训。创造实际政绩不仅涉及立场和认识问题,还涉及方法和能力问题。因此,要深入实施领导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提升工程,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自立自强、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精心组织专题研修班。同时,积极探索小班化、拉练式培训模式,优化培训形式、师资和课程,帮助干部填补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选拔与管理,培养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优秀干部

  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选好用好干部对于推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深入贯彻主席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必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政绩观正确的干部队伍。我们应严格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以事业为重、以德才兼备为标准,引导广大干部坚守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全身心投入到抓落实、破难题、惠民生、促发展等工作中。

  一是完善干部考察机制,突出正确政绩观。选准用好干部,首先要了解其政绩观。我们应建立健全考察干部政绩观的方法和流程,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在考察过程中,既要关注发展成果,也要注重基础性工作;既要注重显性业绩,也要看到潜在贡献;既要平时一贯表现,也要关键时刻的担当作为。同时,将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考察范围,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二是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突出正确政绩观导向。用人导向是事业发展的风向标。我们要坚持凭实干实绩选拔干部,打破隐性台阶和论资排辈的限制,选拔那些具有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人民至上、真抓实干的优秀干部。同时,对那些脱离群众、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干部坚决不用,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

  三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落实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将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巡视巡察、考核考察、教育督导等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引导干部自觉贯彻新发展理念,担当作为。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盲目蛮干、重当前轻长远等问题,我们将按照党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政绩观有偏差的干部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政绩观不正的干部坚决进行调整,确保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真情实意惠民生的良好氛围。

  四、精炼综合考核,确立实践正确政绩观的航标

  主席总书记强调,需完善干部考核评估体系,引领干部确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自2018年起,江苏省以创新年度综合考核为核心抓手,致力于优化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政绩考核机制。将发展质量、建设质量和社会满意度三大评价维度融合为一场全面的“大统考”,持续检验各级各部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的能力与成效。随着新征程的展开,发展要求最新讲话系列,考核工作亦应同步进化,更突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性,通过综合考核的精确度量,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使“争做表率、勇当示范、领跑在前”成为全省上下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首要之策是以精准的考核内容引导干部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铭记国家重大利益,坚持考核重点紧密围绕主席总书记的指示和党中央的部署,着重实施江苏在科技自立自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农业现代化、强化基层治理及民生保障方面的“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以及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首提地的重大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优化指标设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杠杆作用。设立负面清单,对盲目举债超出承受能力、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数据造假、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项目等行为实行扣分,高举考核“指挥棒”,亮起“红绿灯”,引领各地各部门防范风险、守护底线,稳健迈向高质量发展目标。其次,采取科学的考核方式促进干部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质与量并重、日常与年终相连、考核事与考核人相结合,综合运用现场考察、大数据、分析研判、群众评议等多种方法,既重视结果也关注过程,既衡量数量增长也考量质量提升,既观察实际产出也计算成本代价,以实现全面而客观的评价。结合深入调查研究,多赴现场实地查看、接触具体事务、倾听知情者意见,从实际工作、真实情况和实际成绩来评判能力,从重要事项、紧急事务和难题中审视担当,确保多角度辨识和多方验证,不断增强考核的区分度、准确度和识别度。最后,通过鲜明的结果应用激励干部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完成考核结果的后续工作,坚持奖励优秀与惩处低劣双向并用,选拔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范,有效运用领导干部“担当指数”,将考核成果与单位级别、班子等级、个人等级挂钩,作为干部选拔、表彰评优的重要参考。奖励不仅包括“全能冠军”,也包括“单项冠军”;不仅有对一直领先的奖赏,也有对进步最快者的鼓励,确保表现优异者得到良好考评、优良考评者得到恰当使用。对于考核排名靠后的人员进行约谈,对不胜任者及时调整,引导广大干部更加自觉地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依靠制度规范履职、脚踏实地推动发展,不断开创江苏“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