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施方案
某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施方案
某市创建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施方案
为扩大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创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根据《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X〔20XX〕X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关于实施劳务品牌促就业计划的具体要求,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设提升我市重点人力资源品牌,成功创建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实现以人力资源品牌助力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机制
创建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牵头,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技能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业协会、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共同参与。
三、保障体系及任务分解
(一)政策保障。出台关于促进我市重点支柱产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等,将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纳入我市就业工作规划。同时支持以特色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制定关于支持本乡(镇)、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优势产业人力资源品牌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本行业人力资源用工数量、地区分布、发展特征及取得的荣誉等基本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协会)
(二)组织保障。成立“X市推进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指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专班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实时开展工作调度会,梳理各行业部门围绕重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方面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成绩,做到实时督促,事事落地。同时将X省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专项经费投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住建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
(三)培训保障。围绕我市重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强化提升相关人力资源品牌的建设与培育,完善配套人力资源品牌培训课程体系,鼓励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展区域人力资源品牌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鼓励相关行业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定期组织专业技能竞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学赛结合,实现岗位练兵,就业技能快速提升的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住建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行业部门)
(四)就业保障。开展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品牌劳务对接、招聘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品牌从业人员就业推荐活动,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和准确度。同时通过点对点劳务协作,与市外、省外建立人力资源品牌长期稳定劳务协作或就业渠道,确保人力资源品牌从业人员实现愿就业尽就业。(责任单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
(五)创业保障。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提供专业化创业培训及创业服务,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税务及金融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贴息贷款等服务,鼓励引导重点产业的延链、补链等衍生企业在重点人力资源品牌领域创新创业。同时鼓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因地制宜,根据本乡(镇)、街道办事处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示范园区、孵化基地等具有一定规模和产值、上下游产业链协作融通的产业集群,促进人力资源品牌壮大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税务局、财政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经开区等相关行业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1日之前)
方案下发后,召开动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启动。
(二)制定具体方案(3月15日前)
配套组织机制成立,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理清工作思路,围绕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制定具体有效的工作方案、行动计划,并将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活动开展(11月30日前)
1.出台关于促进我市重点支柱产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各行业协会对本行业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工作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本行业人力资源用工数量、地区分布、发展特征,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育提升。
2.围绕产业发展及人力资源品牌建设需要,实施订单化培训。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围绕本地产业特点制定培训计划,按产业分类型开出菜单、订单,干什么、学什么,需要什么、强化什么,增强培训内容实效性,确保符合条件的愿培尽培、应培尽培。同时将参训者的基本情况、技能、就业意向等信息纳入全市就业大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共享,达到每户企业需工信息、每名劳动者就业意愿自动匹配,使招聘与求职精准对接。
3.每月定期开展调度会,梳理当月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成绩,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人力资源品牌典型企业、典型人物,讲好品牌故事,加强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活动总结(12月31日前)
组织我市卫材、防腐、起重、烹饪、职业装等重点人力资源品牌龙头企业、行业协会、职能部门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品牌建设总结大会,评选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力争我市上述5个人力资源品牌实现壮大升级,汽车零部件制作工、新型防腐材料生产工等新起人力资源品牌层出不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培育壮大升级人力资源品牌,提高我市人力资源品牌社会影响力,对带动我市群众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分解,各单位内部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推进也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跟进,确保本部门涉及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县(市)创建相关工作快速高效落地。
(二)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牵头,针对该项工作每月召开调度会,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参会,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跟踪各单位工作推进实效,对推动不力、实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培育、加大宣传。围绕我市重点人力资源品牌,培育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积极创建“X省人力资源品牌龙头企业”。鼓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围绕辖区内重点产业建设人力资源品牌特色创业孵化基地,争创“X省人力资源品牌特色产业示范园区”。认真总结先进行业、重点企业经验做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人力资源品牌典型企业、典型人物,讲好品牌故事,加强对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