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XX县区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2024年XX县区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2024年XX县区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4年XX区城市防汛工作,贯彻落实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确保XX区安全度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河南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条例,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与《2024年XX市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及我区实际情况,本着全面规划、统筹兼顾,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基本原则,特制定我区2024年城市防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内涝灾害教训,认真剖析我区近年来城市防汛经验,全面查找不足。牢固树立灾害风险意识,用大概率思维应对极有可能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周期加强排水防涝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内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防涝减灾,保驾护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防汛工作的第一原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直接体现。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遇到何种灾害,都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必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绷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立足最不利、最复杂的情况,最大程度地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预案在先,主动备汛。未雨绸缪,强化防大汛、抢大险的责任意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细化完善应急预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扎实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做到有备无患。

  履职尽责,层层压实。城市防汛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好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工作,为切实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各方单位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市、区、街道办和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各级防汛责任。

  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在明确各方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多部门合作、各专业协同、各方面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下,健全监测预警、科学调度、应急抢险、救灾救助等防救协同机制,加强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物资保障,加快补齐防汛应急能力短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三、主要工作

  (一)备汛阶段工作

  为做好城市防汛的准备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强化防大汛、抢大险的责任意识,扎实做好备汛阶段各项工作。

  1、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1)完善防汛预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协调机制、保障措施。

  (2)检查防汛物资、设备的准备情况。

  (3)检查城区管网、河道的清淤清障情况,督促区道路、河道施工单位于汛期前完成施工,保障排水管网畅通。

  (4)检查易涝积水点的整改情况。

  (5)建立并检查辖区防汛责任网格化的建设情况。

  (6)负责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排水防涝应急演练。

  (7)负责牵头对降雨期间各成员单位值班值守、人员在岗、积水抽排、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并根据情况实时通报。

  (8)负责区城市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城市防汛责任单位:

  全区各责任单位,要树立积极的备汛意识,做好备汛阶段的

  各项准备工作,其中:

  区应急局:制定全区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物资调运工作方案和群众转移安置方案,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完善、防汛物资

  的储备。

  区城管局:督促辖区内加快道路施工,做好背街管网清淤、防汛设备配备、防汛物资储备等防汛相关工作,保障排水管网畅通,于6月底前完成。

  区住建局:于6月底前完成市区在建市政工地地下管网施工,确保管网排水通畅,做好对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排水设备、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的督导和应急演练,做好危旧房屋的排查整改工作。

  区农村农业局:于4月底前完成河道雨水排口检查、河道清淤、护坡桥涵维护。做好所辖河道年度维护管理;降低河道水位,保证排涝通道畅通,确保内河、水库、水利防涝工程的安全运行,

  做好气象预警后拦水坝的值守和提落工作。

  区交通办:做好防汛抢险车辆、水上交通工具的检修,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隐患排查,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做好

  系统内应急演练工作。

  区文旅局:负责文物发掘工地及深基坑的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清明上河园内湖泊及河道的清淤除障。

  北郊乡、各办事处:于5月底前完成对负责管辖河道进行风险排查,保障排水设施通畅;北郊乡负责对城墙外背街管网进行疏浚;配合区住建局对负责的城区在建市政工程加快进度,确保汛期的排水管网畅通;督促社区对辖区内居民小区和背街末端管网进行清理,保障小区排水畅通及针对辖区危房进行并制定《应急预案》;对辖区积水易涝点进行排查检修;按照要求备齐各类防汛物资、设备的储备;对辖区内各重点防汛单位进行一次汛前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所属辖区防汛工作机制和网格化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职责。

  其他城市防汛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各重点防汛单位进行一次汛前检查,重点对小区、学校、幼儿园、影院、工业厂房、水厂、变电站、库房、人防工程和居民危旧房屋及在建工程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本单位防汛工作机制和网格化防汛责任体系,明确各级职责;负责所辖区域防汛设施的维护、维修和物资、设备的配备。

  3、总体工作目标

  根据XX市城区五个防汛战区分为,我区为XX区防汛战区,负责区域内的城市防汛工作,根据市城市防汛统一安排,需于备汛阶段完成以下目标:

  (1)于4月底前完成对负责的背街道路及管辖河道进行清淤疏浚,保障排水设施通畅;

  (2)做好区域内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积水点、易涝点值班值守和积水抽排工作,降雨期间,根据道路积水情况及时打开井盖,确保第一时间排出积水;

  (3)统筹做好区域内立交道口值守工作,每个立交道口两端都应安排专人负责值守,值守人员包括交警人员、区城管执法人员、属地街道办事处、抽排人员等;

  (4)统筹做好各自区域内易涝小区、老旧小区防汛工作;

  (5)对负责的城区在建市政工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汛期的排水管网畅通;

  (6)督促办事处、社区对小区和背街末端管网进行清理,保障小区排水畅通;

  (7)对辖区积水易涝点进行排查整治;

  (8)督促检查辖区内各单位防汛物资、排水抢险设备的储备,准备一定数量的铲车和取土点,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及时装填封堵,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做好防汛抢险安全和技术培训;

  (9)对辖区内各重点防汛单位进行一次汛前检查,重点对小区、学校、幼儿园、影院、工业厂房、水厂、变电站、库房、人防工程和居民危旧房屋及在建工程等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10)建立辖区防汛工作机制、防汛责任网格化体系,明确各级职责;

  (11)做好辖区内移动抽排能力的提升。

  (二)汛期期间工作

  各防汛单位要以雨为令,根据天气预报,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共同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1、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区城市防汛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综合协调,积极提供城市防汛排涝抢险意见建议,及时启动排水防涝应急预案,检查各单位防汛工作以及人员、物资和设备准备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2、城市防汛责任单位

  区应急局负责内涝灾害调查,做好灾情统计;负责城市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防汛重大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防汛突发公共事件新闻通稿,报经区政府审定后,统一向新闻媒体发布;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接收、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组织救灾捐赠等;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指挥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城区排涝抢险;负责组织排水设施的管理;协调市级供水、供气、供热、绿化、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部门,确保汛期安全运行;负责所属专项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市市政事务中心大型移动抽排设备排水工作。

  区教体局负责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暴雨红色预警下的停课和师生转移工作,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区科工局负责督促所管企业做好各项防汛工作并组织协调各通信行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保障及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指挥通信畅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立交涵洞的值守工作;疏导受灾地区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的交通管制等措施,建立绿色通道机制,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到达险情灾情发生地;负责信号灯的用电安全和雨后损坏信号灯的及时修复和运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并及时上报区城防办,为城防办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区住建局负责全区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和直管公房的维修管理;负责物业小区、地下车库的排水防涝工作;负责直管公房中危房区域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抢修工作;负责指导各办事处、北郊乡危房区域群众的转移工作;协助其他房屋产权人对灾后房屋进行维修;负责所属各在建工程汛期的防汛工作。

  区交通办负责保证公共交通、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备足防汛抢险车辆、水上交通工具;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阻碍排涝设施;组织运力做好转移群众和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区农村农业局负责辖区所属“一渠六河”等河道的防汛工作,要加强与城市防汛办公室的对接,提供水情和险情信息,做好降雨期间河道拦水坝的提落工作,保证排涝行泄通道畅通,在强降雨期间使河道排水防涝发挥作用,负责控制市区河道、湖泊水位,在排涝行泄后及时引水,确保河道水质达标。

  区文旅局负责做好国保、省保单位、文物发掘工地及深基坑的排水防涝工作,监督执行清明上河园内湖泊及河道的巡查守护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护,抢救伤员,建立防汛卫生救援应急分队,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防疫消杀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做好防汛备汛工作。

  区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的险情处置、应急救援和积水排除,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

  区督查局负责监督各成员单位在防汛工作中的职责落实情况,对在防汛期间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实施问责。

  北郊乡、各办事处要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负责本辖区城市防汛相关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负责所辖社区防汛应急预案的审核备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加强对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做好所辖受灾地区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辖区内大街易涝点、背街、立交道口、小区、地下车库等易涝位置的防汛抢险和值守工作,根据区域内道路积水情况及时打开井盖,确保第一时间排出积水;做好所辖河道的巡查守护工作;做好城市防汛其他相关工作。XX乡负责发生强降雨时及时关闭闸,减轻西护城河的排水负担,具体责任人和通信方式,请于4月底前报区城市防汛办公室

  四、汛前准备

  各成员单位应在汛前充分做好各项工作准备,区城市防汛办公室对各部门防汛工作进行指导,并联合区督查局对各部门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一)全面开展城市防汛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深入全面开展城市防汛风险隐患排查,健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体系,建立台账,逐一销号。区住建部门要做好对在建工地、易涝小区的隐患排查工作;区城管部门协助做好供水、排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城市运行保供设施隐患排查;各责任单位做好易涝积水点、隧道桥涵、管网清淤等全方位隐患排查;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划分做好城市防汛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排查问题,要立整立改,建立“隐患、责任、整改”清单台账,汛前能完成整改的,要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保证汛前整改到位;汛期前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度汛预案,细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二)开展排水设施清淤疏浚

  各责任单位需制定清淤工作详细计划,对责任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排水管网、泵站、闸门、各类窨井盖、河道、明渠、暗渠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确保不留隐患。全面检查、维修责任区域内现有雨水设施,逐座彻底清挖雨水检查井,做到不留淤泥,不留死角;排水管网、河道、明渠、暗渠清淤需平均挖深0.5米,湖泊淤泥需平均挖深0.5米,并做好巡查守护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河南省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清淤工作需在汛前全面完成,无法完成的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排水通畅,不留隐患。

  (三)物资准备

  各责任单位要对防汛物资登记造册,明确城市防汛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明确存放地点及看守人员,特别是排水泵、防汛沙袋、取土点、铁锹、救生衣、挡水板、应急发电机等各类物资。

  五、应急避险转移

  当城市可能发生严重内涝时,各单位要根据区防指统一指挥调度,及时转移群众。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坚持团结协作,局部服从全面。

  (一)应急避险场所

  选择集中避险安置场所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固定场所。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群众集中避险安置。城区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学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根据汛情实况,区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整、补充符合条件的避难场所,会同交通、公安、消防救援等单位组织受灾群众安全转移。

  (二)重点转移对象

  1、居住在危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等人员。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有安全因素水库附近人员。

  3、处在地质危害隐患点群众。

  4、居住在地势较低,容易积水区域群众。

  5、把五保户、低保户、低收入户、残疾户、重点优抚户等自救能力较差的群众优先转移到避灾点或避灾中心。

  (三)转移时间

  当气象部门预报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或者发生短时强降雨,将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时,上列人员在暴雨影响前或者根据实时降雨警报及时转移。

  (四)保障工作

  1、避灾点和避灾中心在灾害来临前做好食物、床被、应急照明灯等救灾准备工作,做好接纳避灾人员的相关工作。

  2、对转移人员做到临时安置工作,发放粮食、衣被、做好被安置人员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将各区转移人员和受灾统计情况汇总上报。

  3、做好避灾点、避灾中心的管理工作,统计救灾物资使用及所需情况,及时报告。

  4、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灾区和避灾点、避灾中心防疫工作,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防汛责任单位应充分认识城市防汛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艰巨性,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以极端认真负责的态度筑牢“思想防线”,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打赢城市防汛“减灾硬仗”。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2024年XX区城市防汛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成立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开展城市防汛应急演练,储备防汛物资。要责任到人,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岗位责任制,坚决杜绝“谁都管,谁都不管;都负责,都不负责”的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确保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狠抓落实,落细落小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千头万绪,必须落细落小落实各项措施。要围绕雨情做足预警,迅速有效开展抗灾救灾,严防次生灾害;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补齐防灾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防灾减灾救灾系统标准化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帮助群众增强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好群测群防机制和措施,强化军民联防联动机制,缩短响应时间,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四)严明纪律,以法治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执行防汛方案或抢险指令者,对于无故拖延或拒不完成清淤清障任务者,对于阻碍各级防汛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都要视情节轻重和后果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决不能因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在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