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席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作风建设走深做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医疗卫生领域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主席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十四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卫健体委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打造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和医德高尚、业务精湛、服务优质的医护队伍,促进我县医疗卫生领域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行风作风明显改观,加快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为实现“清廉XX”宏伟蓝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专项整治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在办理转诊证明、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违纪违法问题;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存在的问题。重点整治医疗机构拒诊或者推诿急危重症患者,加价出售紧缺药物;工作人员利用紧缺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损公肥私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

(三)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术中加价、巧立名目乱收费、搭医疗车卖商品、收受红包等问题。重点整治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问题;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值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以及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问题;在手术过程当中,以不正当手段要求增加手术费的问题;未按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无依据自立项目收费,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套餐项目之间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以及其它违规收费等问题;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的问题。

(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疗设备和医用物资采购过程中吃回扣、索贿受贿的问题。重点整治医务人员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问题;在医疗器械、设备购置方面存在的不履行招投标手续、违规操作、索贿受贿等问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等问题。

(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冒领、骗取患者的报销款等行为。重点整治医务人员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患者报销款的行为。

(六)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不实不细、人员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支援医院未针对受援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支援方案、派驻相应资质医务人员的问题;支援医院下派支援人员不准时、不足额到位,脱岗、不遵守接受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等问题。

(七)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医疗机构违规报销,工作纪律执行不严,职工擅自脱岗、“吃空饷”等问题;对待来访群众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故意拖延办理等问题;医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对待患者态度“生冷硬横”,导致医患矛盾恶化等问题。

(八)基层医疗机构克扣、侵占村医补助费、服务费、防疫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涉及村医资金以及防疫费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虚报冒领、克扣侵占等问题。

(九)医疗机构和人员留存盗刷、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套取骗取医保基金问题。重点整治各类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问题;挂床、冒名顶替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诱导医保人员住院,虚构病情和医疗服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套取骗取医保资金的问题。

四、专项整治的步骤和措施

按照统一安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专项治理自20XX年4月25日开始,20XX年12月31日结束。按照阶段划分,把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以案促改贯彻始终,确保取得实效。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成立XX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安排部署本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县级新闻媒体和“清风XX”微信公众号发布专项治理通告,公布专项治理内容和举报方式(见附件),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会、专题会,学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明确纪律要求,并大力宣传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二)、开展自查自纠(20XX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各单位要聚焦本次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摆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组织全员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15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凡零报告的单位,列入重点检查整治范围。

(三)、深化专项整治(20XX年6月21日至9月20日)。

由县纪委派驻卫健体委纪检组牵头,会同卫健体委相关股室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重点检查、随机抽查、走访调查、了解座谈、查阅账目等方式,重点查处“吃空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举措,保障群众就医用药存在的问题;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术中加价、巧立名目乱收费、搭医疗车卖商品、收受红包等问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疗设备和医用物资采购过程中吃回扣、索贿受贿的问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冒领、骗取患者的报销款等行为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机构不实不细、人员不到位问题;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不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基层医疗机构克扣、侵占村医补助费、服务费、防疫费等问题;医疗机构和人员留存盗刷、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冒用参保人员社保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套取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等方面的典型问题。对反映问题强烈、存在问题突出、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对零报告的单位进行回头看。并对存在问题突出、工作开展不扎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从重处理。

(四)、注重建章立制(20XX年9月21日至11月15日)。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和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深入细致进行整改,健全完善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严肃纪律规矩,强化刚性约束,巩固整治长效。对发现的典型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追责问责,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落实以案促改(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落实“三不”一体推进方针,对查处的系统内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建机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并及时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进行警示教育。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诊疗就医环境。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政治责任。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医疗行业腐败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落实措施。全系统各单位和部门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切实把开展卫健体委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县纪委监委和委党组要求成立全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见附件),履行组织保障、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职责。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负责督促卫健体委系统相关股室和单位,落实好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整治日常具体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行为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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