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xx局党委巡察工作成果,确保xx局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xx局决定从即日起,对2024年被巡察的4个大队党委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刀刃向内、自我查改”,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进一步查找隐患、明确责任,强化督察、严肃问责,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总队、xx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进一步为全市xx队伍各项中心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二、重点内容

  聚焦xx局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摸清工作底数,找准问题症结,重点在五个方面开展“回头看”。

  (一)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党委(支部)是否高度重视xx局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担当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压实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统筹任务分工,凝聚工作合力,主动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看党委(支部)正副书记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承担具体整改任务,亲自督办、以上率下;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员干部是否攻坚克难、勇于担当,有效推动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是否存在“只抓下级,不抓自身”“以简单问责代替自身整改”的问题。

  (二)重点检查问题纠治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党委(支部)整改问题态度是否坚决彻底,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有无及时跟踪问效;自查自摆问题是否紧贴实际,整改措施是否按时限要求完成,有无缺项、漏项;整改任务的支撑材料是否充实完备、有说服力;是否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自查自摆,查摆的问题是否符合队伍实际,是否回应指战员和群众关切,是否做到上下联动、一体整改;是否存在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等、反弹复燃问题;针对消防监督执法、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和领域,有没有久拖不决、走过场、喊口号、搞变通、打擦边球等问题等问题。

  (三)重点检查建章立制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是否结合问题,及时制定完善制度建设,建立起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的长效机制;制度执行是否严肃严格,有没有对制度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或搞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问题;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塞漏洞,有没有“空洞”建章、“盲目”立制的问题;是否长效落实问题整改机制,有没有边改边犯、问题依旧的现象;是否有持续推进整改的具体举措和成效,对重点难点工作是否有攻坚计划,是否指定了专人负责,是否建立了督促检查、效果评估等“长久立”工作机制。

  (四)重点检查提质增效是否到位。重点看整改过程中是否贯彻落实“四个融入”要求、聚焦核心职能推进整改;看各项整改落实工作,是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相关问题,是否存在以无关或联系不紧密的日常工作代替整改的问题;看整改是否有效推动解决了困难紧迫、制约改革发展以及广大指战员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是否达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是否仍存在整而未治的问题;看整改前后相关工作的显著变化,是否有原地踏步、改前改后一个样的问题。

  (五)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重点看被巡察大队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是否找准原因,厘清责任;是否依规依纪按照纪律规定和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是否存在避重就轻,大事化了、小事化无等问题;是否敢于动真碰硬,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巡察整改“回头看”时间及安排

  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杨辉副政委任组长,李霞、李超、张群、李光德及xx局2名会计为成员,负责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个大队巡察整改“回头看”原则上时间为5个工作日,具体天数由巡察“回头看”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到队时间以巡察“回头看”工作组通知时间为准。

  四、保障与管理

  (一)在整个巡察“回头看”过程中,李霞为工作组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各项事宜。

  (二)巡察“回头看”工作组人员公务用车由xx局统一安排,巡察期间食宿费用按差旅费、食宿费按标准核报。

  (三)巡察“回头看”工作组人员在巡察期间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确有特殊事由的报巡察组长审批,并告知被巡察单位;巡察期间的管理,由巡察组长全权负责。

  五、相关要求

  各大队党委(支部)要强化主体责任,对照xx局巡察反馈问题,按照“回头看”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撰写整改汇报材料,对能改未改问题及确实不能整改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同时填报附件1、并对照附件2,按照问题反馈清单,一个问题梳理成一个整改清单,并建立相应整改档案,于巡察“回头看”开展前提供给巡察“回头看”工作组。

  巡察“回头看”工作组进驻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并按照“谁回头看、谁对整改结果负责”的原则,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线索,依据五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按照附件2要求,对照反馈问题一一形成整改验收意见,由验收人和组长签字确认,形成专题报告,于巡察“回头看”结束后交xx局纪委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