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健全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高协同监管效能,减轻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和《阜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县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商改办)牵头制定了《XX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联合抽查任务有序高效实施。县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会同参与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抽查内容、任务分工、时间安排等,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步调一致。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响应,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对于省级、市级统一组织发起的抽查任务,原则上各单位可以不再组织发起,由县直各部门接收执行;各单位要对照《年度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抽查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鼓励将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其他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纳入联合抽查范围,不断拓展联合监管的覆盖面。
二、规范工作流程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实行“一业一查”年度工作计划管理,依托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分类建库、摇号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流程有序组织实施部门联合抽查。发起部门要牵头建立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全覆盖、检查无死角;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抽查比例,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与配合部门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协商议定检查日程,协调安排检查用车,提前做好数据共享,高效开展实地核查。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财务资料等,要一次告知检查对象提前准备。各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完善配套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以全面推行“一业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与行业监管相配套的议事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协同工作机制,优化整合监管资源,统筹制定监管政策,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共享监管信息。要加强风险隐患联合监测和问题线索联合处置,既要做到应查必查、有效处置,又要防止多头检查、重复处罚。要将“企业感受问卷”作为衡量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及时改进监管措施,持续完善监管机制,最大程度地对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实施部门联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涉企干扰,增强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积极探索符合行业监管需要的信用监管模式,加快建立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持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要积极推行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要求,稳定经营主体监管预期。
四、注重季度评议
全省《2024年为企优环境市场监管领域季度分析评议指标明细表》对各地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拓展部门联合抽查覆盖范围、加强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应用、避免多层重复检查情况进行评价。一季度:计划制定情况:市、县两级未统筹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每有一个,扣5分。部门联合抽查覆盖面情况: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覆盖行业领域数,按照正向前沿距离法计算。以上两个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二、三、四季度:差异化监管率:应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抽查任务数/涉企抽查任务总数,按照正向前沿距离法计算得分;重复检查率:被多次抽查的企业数/抽查企业总数,按照负向前沿距离法计算得分;联合抽查率:跨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数/抽查任务总数,高于90%的,不扣分,未达到的按照百分比换算得分;抽查企业率:完成抽查的企业数/辖区企业总数,二、三、四季度分别达到1%、2%、3%的不扣分,未达到的按百分比换算得分;任务完成率:完成抽查任务/抽查任务总数,四季度评分,按照百分比计算得分。以上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五、加强督促指导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进度跟踪调度及对账销号机制,加大对本系统“一业一查”工作的督促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县商改办将部门联合抽查推进落实情况纳入部门为企优环境季度分析评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