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路长制活动周”督查评比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在全县“路长制活动周”督查评比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在全县“路长制活动周”督查评比总结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通报表彰会,也是工作推进会。刚才,大家一起观看了3月份“活动周”现场检查和督查评比情况PPT,xx同志通报了流动红旗评比打分结果,并组织了颁奖,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其它单位也不要灰心,要以先进为榜样,压实责任、强化举措,力争在以后的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前一阶段,全县“路长制”责任单位、职能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克服了各种恶劣天气影响,积极作为、奋勇争先,共开展了2个“活动日”、1个“活动周”、1次恶劣天气道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及多次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精力解决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尤其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级督查、省级暗访测评和模拟测评、国检工作,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作为,攻艰克难,“白+黑”“5+2”工作,为我县取得xx优异成绩,顺利完成“国评”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此,我谨代表县“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向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总的来讲,前一阶段工作成绩值得肯定。一是道路沿线综合环境持续改善。各地、各部门以路域环境专项治理为主题,围绕实现路域环境“八个无”的目标,加大了打谷晒场、违规广告、乱堆乱放、超店经营等乱象的清理整治,城乡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持续好转,群众出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二是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显著提升。围绕构建文明交通秩序,持续加大“机非分离”、电动车(摩托车)头尾一致停放、行人文明出行等宣传引导,县城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基本杜绝了行人和车辆逆行混行,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等现象。三是道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强了对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了主次干道路面平整畅通,人行道彩砖、大理石无破损,城市路灯、窨井盖、护栏杆线、交通标识、消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完好。四是责任单位创先争优意识持续增强。4月份“路长办”组织开展了一季度盘点工作,同时,各乡镇、城区牵头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对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评价。本次“活动周”期间,县“路长办”继续按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路段“活动周”开展情况进行了量化评比,评比结果客观反映了我们日常工作成效。从一季度的“活动周”通报来看,排名都有较大的变化,形成了“你追我赶、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希望这种势头继续保持下去。

  检查、督查既是对工作成效的检验,更重要的是帮助大家发现问题,查找短板,通过检查评比,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工作责任心有所减弱。如少数地方和部门抓“路长制”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存在厌烦心理,落实日常巡查工作不到位、组织开展活动不够积极,有的存在消极应付思想,对一些力所能及可以处理的乱象也没有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协调配合不够紧密。责任单位和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还不到位,有的没有严格按照问题处理流程妥善处理路段各类问题,相互依赖、推诿扯皮等现象仍然存在。比如在道路改扩建工程中(县城区雨污管道改造、农村公路升级改造等),少数项目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没有对原有道路设施进行及时复原。三是工作标准还不高。道路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够,一些主要道路沿线占道经营、违规广告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占道销售水果和农副产品等现象较为突出,摩托车、电动车不按秩序停放、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的现象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今年还剩最后一个季度,下一步,我们的“路长制”工作将围绕“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国检”和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验收等工作来开展。下面,我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升。今年我市被列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推进县域社会治理创新将是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一项重要工作,可以说,推行“路长制”工作既是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也是迎接好各类检查考核的有力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将“路长制”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抓手,在人员、资金上给予充分保障,持之以恒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

  二是工作责任要再压实。坚持共建共享共治原则,常态常效推进“路长制”工作落实。一要强化人员管理。围绕“路长制”工作,我们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日常巡查、问题反馈、监督考核等制度,做到了有章可依。但在具体工作中,有的单位执行制定不够严格,如人员不按要求到岗、出工不出力现象还常有发生,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监督。二要强化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根据《县“路长制”工作方案》责任分工,对发现的的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职能部门整改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并协助抓好跟踪落实。尤其是对一些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等常规性问题,要积极教育引导,通过春风化雨式引导教育,让群众形成自觉习惯。职能部门要按照行业法律法规,依法加大各类行为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堵住漏洞。三要强化协调配合。“路长制”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各地、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也要做到相互协调、密切配合,要进一步理清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职能单位关系,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尤其是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自身责任路段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充分调动责任单位积极性;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服从牵头单位调度,配合好牵头单位工作,形工作合力。

  三是督促检查要再严格。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路长制”工作树好导向。一要创新督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改革督查方式,推动督查由活动日(周)向非活动日延伸,由工作日向非工作日延伸,将日常治脏、治乱、治堵、治违等常规工作作为年终考核主要依据,确保督查考核的真实性,杜绝突击应检现象。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参与督查评比的同志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对照评比项目内容,做到督查范围、督查内容全覆盖;路段扣分原因、扣分依据、扣分记录、影像资料“四统一”,确保督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经得起检验。三要应用好评比结果。进一步完善工作奖惩机制,对每次督查评比的先进单位,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向先进学习的氛围;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内部考评,对日常工作中表现好的个人,在干部评优评先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是宣传教育要再推进。要加大舆论宣传导向,积极营造爱路护路社会氛围。一要及时完善“路长制”公示牌。对一些破损,领导干部和责任路段发生变动的公示牌,要按照责任划分,及时更换或完善相关内容,公布联系方式,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二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县路长办要深入挖掘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在全县推广。同时,积极做好文明新风、爱路护路典型事迹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三要持续开展反面教育。充分利用xx等新媒体平台,对开展“路长制”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及道路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同时,交通、交警、城管、公路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执法,坚决遏制故意损坏公路、扰乱市容秩序、破坏环境卫生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同志们,“路长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促进社会治理、改善城乡环境的一项民生工作,希望大家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攻坚克难,持续、有效、深入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积极为人县群众创造更好的出行和生活环境,为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幸福xx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