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方案(4篇)
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方案(4篇)
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方案(4篇)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主席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按照县纪委办公室印发的《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乡村振兴局印发的《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整治全县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现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委四次全会、县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三个年”活动等中心工作,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为重点,结合2024年全县乡村振兴"XX”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整治内容
(一)着力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不断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等制度,指导各相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实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镇办、各参与单位)
2.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标国家相关政策,及时跟进做好优化调整,不断加强政策供给。(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
3.常态化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坚持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和激励保障,确保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状态。(牵头单位:县驻村办,落实单位:各镇办)
4.不断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坚持较真碰硬,将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作为2024年度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和督查督导重点。(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镇办、各参与单位)
(二)着力整治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中排查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搞“数字帮扶”等问题。
1.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动态监测,及时识别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要求明确帮扶措施,确保稳定消除致贫返贫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2.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指导镇村基层网格员对农户进行常态化排查,组织“四支队伍”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遍访,明确监测对象帮扶责任人,做到应纳尽纳,监测户“一户一策”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常态化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双随机”抽查核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3.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充分利用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医疗保障等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定期核查、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和系统数据。(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4.协调有关部门,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5.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
升行动,进一步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实现稳定增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6.会同人社等部门,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创办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三)着力整治项目资金底数不清、帮扶产业项目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兑付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等问题;重点整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1.在现有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提升资金项目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2.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强衔接资金监管,紧盯资金支出进度,除达到考核要求外,4月、
6月和9月分别不低于30%、50%和75%。(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落实单位:各镇办)
3.针对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以及工程项目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全面排查资金项目中违规违纪问题。(牵头单位:县审计局,落实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镇办)
4.会同发改局、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易地搬迁社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统筹考虑社区规模、人口结构,加快水、电、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配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搬迁人口发展特色种养产业,鼓励吸引各类企业到易地搬迁社区投资兴业,积极组织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单位:相关镇办)
(四)着力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存在的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等问题。
1.围绕“人、卡、项目、资金”四个方面,协同相关部门,全面核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2.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3.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五)着力整治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到位、服务态度不端正等问题。
1.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工作不扎实、作风不务实、结果不真实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2.强化干部培训力度,提升综合能力素养,防止出现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盲目决策等政绩观错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3.强化“公仆”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格队伍管理,着力纠治对待群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颐指气使等服务态度不端正以及驻村工作队工作不细不实、方式方法简单、队员走读、擅离职守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有效衔接办,
落实单位:各参与单位、各镇办)
、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从2024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按照“三个一”(研究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组建一个推进专班,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的推进机制,对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开局良好。(XX月底前完成)
(二)自查自纠。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督导检查。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等整治内容,全年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帮工作,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督帮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11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严查典型案件。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对重点问题线索盯住抓、持续抓,全面从严、一严到底。
(五)建立长效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六)总结报告工作。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12月底前完成)
、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开展“三个年”等中心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标准要求,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夯实工作责任。要成立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对标任务事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克服不严谨、走过程、搞形式的倾向,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主动同县纪委监委监督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报县乡村振兴局邮箱,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于3月24日前予以上报。
联系电话:XXX
举报监督邮箱:XXX
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x次全会、省委XX届x次全会、XX届省纪委x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涮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
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
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涮、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定期组织对抗菌
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
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
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
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
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4年XX月份开始,至XX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骤为:
(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XX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
务,特另刂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
四、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
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
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另刂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
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XX届XX中、XX中、XX中、XX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XX次全会,XX省第XX次党代会,省纪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发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XX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
”
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
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村(社区)后备干部储备计划,大力培养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配齐配强村(社区)“第一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健全完善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惩力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加强家风、村风、乡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党员、乡贤等农村关键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感恩奋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实施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一)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类限时解决。县纪委要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实地蹲点调研,分析解剖原因,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开展“群众诉求追踪问效”活动,选择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解决群众诉求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主责部门,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群工局、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县纪委和县委群工局要下沉一级,筛选一批实名举报、重复举报、指向具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严查快结不放纵,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
(四)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县纪委要抽查一批乡(镇)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方式、办理流程、核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集体评议,着力解决基层“化案放水”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筛查确定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存在问题不报
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启动'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县纪委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后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四、时间安排
从2024年XX月起,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分安排部署、问题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安排部署阶段()X月25日至XX月30日)。各乡(镇)、县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整治阶段()X月1日至XX月31日)。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台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X月1日至XX月20日)。总结
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系点,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于XX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XX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四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对各乡镇、部门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二是定期研判机制。各工作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梳理工作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工作组会议纪要: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形成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办理,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各乡镇、牵头单位于2024年XX月15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台账报县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移送。四是汇总报告机制。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附件3)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表》。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巡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常开展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
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年终 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对履职不到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2024年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领域工作成效,根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XX次全会、省纪委XX次全会、市纪委XX次全会、县委XX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三个年”活动等全县中心工作,以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为重点,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围绕“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大势,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推动乡村振兴事业再开新局。
、工作原则
始终将政治引领放在首要位置,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标“五大振兴”要求,坚持精准务实,以推进“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为主线,按照全县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带头责任,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剖析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始终;进一步强化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厚爱相结合,用优良作风统筹全镇乡村振兴任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查找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整治内容
(一)着力整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评价标准: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拓展,责任持续压紧压实,现有政策保持连续稳定,帮扶力量不断强化,防返贫监测帮扶落到实处,督查考核机制优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1.常态化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着力整治驻村帮扶单位选派不精准、帮扶干部帮扶不到位、驻村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工作措施:常态化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坚决落实驻村帮扶工作派出单位、镇党委、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三方责任,充分发挥驻村干部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的帮扶作用。按照“选硬人、硬选人”的要求,严把选派干部“审核关”。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和激励保障,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暗访督导,确保县驻村干部守岗履责、发挥帮扶实效。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
2.着力整治易地搬迁后续帮扶不到位,安置区社区工厂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不理想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开展“春风行动”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安置区脱贫劳动力就业。二是落实社区工厂的免水电、房租等措施,提高社区工厂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热情。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
3.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要求
落实到位,不断完善督导考核工作机制,解决督导考核工作中督导人员不固定且专业性不强、督导方式较为单一问题查找不实不细、督导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将落实“四个不摘”作为2024年度全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和督查督导工作重点,不断完善责任清单落实等制度,指导进一步细化实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现有政策保持连续稳定,对标中省市相关政策,及时跟进做好优化调整,不断加强政策供给,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地见效。二是成立督导组,抽调专人开展常态化督导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问题导向,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真碰硬,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行政村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制定2024年度全镇巩固衔接工作考核评估指标内容,按照年度任务推进情况每季度进行调度。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
(二)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着力纠治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等问题。
评价标准:“三类人员”监测评定及时,干部排查、识另刂纳入、风险消除等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做到应纳尽纳;镇、村台账更新及时,基层网格员对农户进行常态化排查,对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下降较大、收入水平较低和因疫因灾收入骤减的脱贫户,及时落实产业就业等增收措施;部门筛查预警机制完善、数据共享及时。
1.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坚决纠治在防返贫动态监涮帮扶中镇村干部、网格员排查走过场,返贫致贫风险信息依賴行业部门反馈、纳入不及时和没有做到应纳尽纳的问题。
工作措施:夯实镇村干部、网格员的责任,切实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吹哨”作用,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做到早发现。对疑似风险户,要逐户从收支,“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其他因病因灾因突发事故等返贫致贫风险进行详实研判,对符合条件的做到应纳尽纳。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
2.纠治帮扶不及时不精准,产业就业等开发性措施不多、一兜了之”的问题;纠治监测对象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系统(简称国家系统)内标注帮扶措施等信息与实际不相符,搞“数字帮扶”等问题。
工作措施:一是监测对象确定后,帮扶负责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在10日内制定帮扶计划,由镇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在一个月内落实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对象落实开发性帮扶措施,对其他监测户统筹做好针对性帮扶和兜底保障,做到早帮扶。二是加强部门筛查预警,充分利用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医疗保障等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定期核查、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和系统数据。三是及时更新监测对象在国家系统内基础信息、帮扶信息与实际保持一致。四是协调民政部门,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群,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五是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大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坚持开发式帮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深度嵌入产业链条;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实现稳定增收。六是会同人社等部门,加大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创办社区工厂(帮扶车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以工代赈等方式,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
责任单位:XX川镇人民政府
(三)着力整治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扶贫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评价标准;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衔接资金按序时进度支出;项目能够按照序时进度开工、竣工;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及时移交,后续管护责任有效落实,公益性资产正常运行,经营性资产高效运转,资产收益按照合同约定分配到户,资产台账更新及时。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应享受衔接资金惠民惠农各类政策补助、补贴,能够通过“一卡通”按规定时间和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1.规范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督促项目资金进度、解决项目资金底数不清、帮扶产业项目分红不发滞发、扶贫资产确权登记不及时,后续管护不到位。
工作措施:一是在现有管理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对项目谋划、项目入库、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强化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镇级审核把关,提升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二是统筹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下达资金,督促资金落实情况,紧盯资金支出进度,除达到考核要求外,4月、6月和9月分另刂不低于30%、50%和75%。三是及时更新衔接资金项目台账、扶贫资产台账、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移交、落实后续管护责任,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做好资产运行情况监测。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一卡通”清理规范工作。
工作措施:一是围绕“人、卡、项目、资金”四个方
面,全面核查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二是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
3.重点整治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问题,严肃查处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资金使用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工作措施:针对挤占、挪用、套取、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以及工程项目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分红不发滞发、土地流转费用不兑付不及时等问题,开展督察检查,全面排查资金项目中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XX镇人民政府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从2024年XX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为常态化。主要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按照“三个一”(研究制定二个工作
方案,组建一个推进专班,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的推进机制,对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开局良好。(XX月底前完成)
(二)自查自纠。围绕专项整治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X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三)督导检查。围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等整治内容,全年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帮工作,坚持督查检查和指导帮助相结合、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把督帮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四)严查典型案件。认真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点问题线索盯住抓、持续抓,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在乡村振兴领域年内至少要直查直办或跟踪督办1一2起典型案例,每个月都要有问题线索移交、查处的典型案例,对突出的问题采取下发“两书一函”等方式,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对典型问题,深挖细查,开展以案促改。
(五)建立长效机制。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个不摘”要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推进机制。
六)总结报告工作。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12月底前完成)五、组织保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标准要求,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夯实工作责任。要成立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专班,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抓,对标任务事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克服不严谨、走过程、搞形式的倾向,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合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主动同镇纪委监委进行沟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加强信息共享、情况互通。在各类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