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24年粮食生产暨土地流转工作方案

乡镇2024年粮食生产暨土地流转工作方案

乡镇2024年粮食生产暨土地流转工作方案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提前做好土地流转工作,确保完成我乡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优化主要粮食作物种植结构和品种品质结构,加快推进种植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服务社会化,进一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总产量,为全乡经济发展及乡村振兴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2024年各村粮食种植任务分配

  任务数是根据县农业农村局20XX年下达给我乡的任务数作为基数,如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给我乡的任务有变动,将根据基数做适当调整。

  三、实施依据

  1.主席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论述。“不能把粮食当成一般商品,光算经济账、不算政治账,光算眼前账、不算长远账。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有责任保面积、保产量,饭碗要一起端、责任要一起扛。此乃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我反复讲,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XX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XX中央一号文件)“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推动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

  4.《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乡村振兴样板之地的意见》“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5.《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意见》(赣自然资字〔20XX〕21号)“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着力构建保护有力、建设有效、管理有序的耕地管护新格局”

  6.《xx县20XX年粮食油料生产工作方案》(丰府办〔20XX〕21号)“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务实推进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开挖建设水产养殖基地、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各地要明确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我县是重点用于种植水稻,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水稻生产。”

  四、激励措施

  1.全年种植任务的完成纳入年度考评。(完成任务100%的得满分5分,完成任务90%的得4分,完成任务80%得3分,其余的一律不得分)。

  2.年终考核。2024年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提高分数占比,结合退桔还田、退莲还粮、退芋还粮、土地流转等工作进行评分;对完成任务100%的村,加1分,每提高5%-10%的村加0.5分,提高10%以上加1分。同时对粮食生产工作进行单项考评,对完成任务100%的村进行表彰,后一名在表彰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3.严禁村定工干部种植白莲、槟榔芋等“非粮化”作物,一经发现,每种植一亩扣除绩效工资1000元。

  五、任务完成计算办法

  一季一季分季完成,先早稻后中稻再晚稻,早稻不能少种,可多种,多种部分抵中稻面积。早稻种植面积以晚稻种植面积为参数,未种植晚稻(二晚)的一律视为中稻。

  2024年晚稻纳入考核面积,考核面积计算为早稻+中稻+晚稻完成面积的总数除以早、中、晚任务面积总和计算种植率。

  早稻种植时间必须5月1日之前移栽结束(早稻制种除外),否则视早稻未完成。

  完成任务数结合种粮补贴、三调面积、实地核查、上级督查数据为准,严禁数据弄虚作假。

  六、流转方式

  完成粮食种植面积重点在于流转土地,采取方式:

  1.村委会、村办公司与村民签订流转合同。

  2.引进大户(种植主体)通过村委会、村办公司与村民签订流转合同。

  3.禁止个人流转土地行为,个人流转土地必须经村委会同意,以便统一规划和管理。

  七、重点区域

  1.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内的农田都不允许栽种经济作物,只能用于栽种粮油作物。

  2.省、县乡村道可视范围内。

  3.新增耕地。

  八、落实责任

  乡主要领导为行政责任人,承担本乡粮食任务完成的领导责任。

  乡分管农业领导为分管责任人,对本乡粮食任务完成负监督管理责任。

  各村包村领导为主管责任人,全权调度所包村粮食任务完成情况,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负责。

  村支部书记为主体责任人,抓好本村粮食任务完成具体落实。

  九、进度通报

  土地流转到户到地块,实行台账管理,签订流转合同,一切费用进出要进村办公司帐,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底,每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