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6种方式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6种方式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6种方式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并非真正的市场主体,而是位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一道纽带。其难以应对市场瞬息万变的情况,盲目经营可能会引发重大经济和廉政风险。

该组织存在诸如“产权不清、职责不明、政企不分、管理不善”等问题。为了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一、设法做大“资产型”项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着眼于扩大村级经营性资产规模,以此来增加收入,而不是直接涉足终端经营活动。

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可考虑以下发展方向:

对于城中村和城郊村,可以考虑建设门店、写字楼、停车场等;

对于位于工业园区旁的村庄,可以建立标准厂房、仓库、农贸市场等设施;

对于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庄,可充分利用政府的农业产业奖补政策和扶贫政策,建设农业生产设施,供大户或农业企业使用;

对于旅游景区附近的村庄,则可考虑建设满足景区需求的停车场、餐饮设施、住宿物业等。

相对于管理技术要求较低的停车场等物业,可以由村集体自行经营。而对于其他经营性资产,则应通过招标出租或设立股份参与开发商的经营。在参股过程中,可适当降低股份份额,但应确保有一定的保底分红额,相当于租金水平。

二、巧妙做活“资源型”项目

即利用村庄拥有的独特自然山水资源、景观资源、品牌资源等,参与村庄经营获取收益的方法。

可借鉴学习德清县东衡村的矿坑改建钢琴工业园,浦江县后岸村为村民农家乐服务的组客服务,义乌市何斯路村利用村庄品牌开发教育及文创产业等成功经验。

也可以推广复制安吉县孝丰镇夏阳村、白杨村、天子湖镇高庄村利用山水资源开发露营基地,灵峰街道剑山村利用蔓塘里村庄环境开发灯光秀,报福镇景溪村、昌硕街道石鹰村等开发漂流项目。

杭垓唐舍、孝丰横溪坞等村的林下经济,昌硕街道双一村利用“《青恋》双一”注册知识产权开发使用等。

这些村庄都是利用特色资源招商引资,发展特色乡村产业。村集体经济则通过收取资源使用费,或资源入股的形式,获得不菲的经营性收入。

这类项目,村集体一般也不宜参与终端经营管理活动,而是通过设定股份的办法,参与开发商项目经营,股份份额也可以适当降低,但应有一定的保底分红额。

三、规范从事“垄断型”项目

如农田改造、土地整理、城乡环境卫生、绿化种养、简单的物业管护等项目。

没有多少技术含量,不需要专门的资质条件。

如果村集体有物业公司,或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国土资源部门、城管部门、乡镇政府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就可以将这些项目交给他们去做。

再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食堂的粮食、蔬菜供应。如果村集体办有农业公司,或有能力组织生产的,就可以由他们提供。他们对农业化肥的把控,应该比一般的市场主体更让人放心。

这类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市场行情,甚至可以适当上浮,不一定需要通过完全的公开招标。

村里只要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在增加集体收入的同时,还可以安排一些困难群体灵活就业。

四、积极做好“服务型”项目

在工业园区附近的村,可以考虑建设职工宿舍出租,服务于工业企业;

在农业园区附近或农业大户集聚的村,可以考虑建冷库,建农产品加工包装用房,购置大型农机农具用来出租,服务于农业产业;

在旅游景区附近的村庄和农家乐集聚的村庄,则可以考虑提供组客、集中采购菜品、床上用品洗涤等,服务于乡村旅游业。

这些村集体经营活动的目的,是通过为当地特色产业提供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当地乡村产业整体发展水平,从而为村集体经济提供做大做强的机会,所以一般不亏就行。

五、聘请一批乡村运营师

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强村公司”的负责人一般都由村书记兼任,但他们日常需要从事大量的村务管理和便民服务工作,时间和精力有限,难以顾及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我们可以尝试为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强村公司”聘请乡村运营师,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乡村运营师在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董事会领导下,能更好的经营村庄资源和集体资产。

开发经营创收产品,最大程度地增加集体收入,使村集体资源和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余杭区的做法,由农业农村部门为确有需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强村公司”聘请一批乡村运营师,采取经济责任制等办法,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村运营师之间的责、权、利关系,让他们专心经营村庄资源和资产

与“整村委托运营”相比,这种方式不易造成集体资源和资产被“贱卖”“圈走”“流失”。

有条件的“强村公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属子公司,经上级政府批准,也可以参照执行。

在聘请和使用专业的人才的过程中,要防范“一统就死,一放就乱”现象。

在成功规范乡村运营师行为,发挥乡村运营师作用的基础上,方可适当扩大村集体经济包括“强村公司”的经营范围,尝试涉猎一些有一定市场竞争的经济行为。

工程建设包括小微工程建设,由于涉及资质管理,对工程发包、承接都有较高的要求,只能按照规定交给已具备相应资质、完善了职业经理人制度,且具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强村公司”承接。

要严加防范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强村公司”,为了承接小微工程而“创造”“挂靠”资质条件,或转包建设工程等行为,严防廉政风险。

六、提升“强村公司”硬实力

有些村庄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往往会拥有较高开发价值的建设用地、独特的自然条件等重要资源。

但有的村庄,先天条件实在太差,无法独立发展集体经济。

有资源的村就可以以资源入股,其他没有资源的村则以现金入股,成立“强村公司”共同开发这些资源,这种模式甚至可以打破乡镇行政区域限制。

薄弱村筹集资金有困难的,可以通过整合各级各部门支农项目资金、扶贫项目资金、政策性金融资金、村企共建帮扶等形式筹措。

在开发建设这一类集体经营性资产时,应尽量允许“强村公司”使用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搞建设。

这样既可以降低建设成本,更便于监管其入市交易,保障资产安全。

“强村公司”也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也要遵从“资产型”“资源型”“垄断型”“服务型”经营行为的相关要求。

乡村运营要运之有道、营之有效。当前,村集体经济不足,产业单一、观念落后、人才缺乏等问题依然是美丽乡村变为美丽经济的制约因素。如何破解乡村运营难题,盘活资源、带动产业、集聚人才,充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把乡村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村集体和群众增收,需要乡村运营人才真正理解乡村运营,掌握其中的路径和方法,高质量实现乡村运营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