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处室、系部,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根据中共漯河市纪委关于印发《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漯纪发〔2018〕11号),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结合我校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促教风、正学风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际,现就学校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

严查快办、严肃问责,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紧盯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监督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分管领域作风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二)对上级纪委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三)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纪委开展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明确的8个方面突出问题,尤其是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强调的三类突出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及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问题。

(四)暑假期间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利用单位组织外出考察培训学习借机旅游、借子女升学宴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30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30日至9月10日)

1.学校各级党组织及附属医院党委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问责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形成书面报告。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零查处”“零曝光”的党组织要作出书面说明,重点看责任意识是否牢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

2.学校纪委自查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巡视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学校监察审计处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按期办结。对已办结案件,再次抽查复核,重点看问题是否查清、处分是否到位、“一案双查”是否落实,坚决防止不痛不痒、轻描淡写,搞象征性处分。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要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3类具体问题(见附件4),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市纪委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治理的8类重点问题,深入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1.学校各职能部门及附属医院在分管领域牵头开展监督检查。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开展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情况监督检查。

2.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明察暗访。校纪委成立检查组,对各部门及附属医院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地方或重点领域,对内部食堂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账簿进行随机抽查,着力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

(三)整改深化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1.学校各级党组织及附属医院党委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扛起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配套措施,明确纪律红线,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督合力。

2.学校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月检查、季分析”机制,实施精准监督、靶向监督,着力发现监管盲点、工作死角,对监督不力、问题频发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提高监督实效。

3.案发部门、单位要坚持以案促改,精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成因、通报曝光,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和附属医院党委要提高政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积极性;学校纪委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各职能部门要主动融入、全力配合,加强业务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严肃执纪问责。学校纪委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办,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进行党政纪处理。决不能因违纪人员级别低、情节轻、数额小而轻视放纵;对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以及职能部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要倒查责任、从重处理。

(三)严格材料报送。学校各级党组织及附属医院党委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及附件1、附件2,附件3,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报告及附件4,附件5,分别于9月10日和11月5日前报学校监察审计处。上报纸质材料一律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电子版发至监察审计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