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合集(4篇)
关于市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合集(4篇)
关于市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合集(4篇)
篇1:
南昌市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
博物馆是征集、保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的实物,并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机构。博物馆是城市对外的窗口,向公众展示城市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一个好的博物馆能够提升城市的综合文化水平。而文物是博物馆各项工作的基础,文物的数量和质量也是陈列展览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南昌市博物馆是我市唯一一家综合性历史博物馆,成立于1984年,一直有馆无舍。现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新馆建设启动,现有馆藏文物无法满足新馆陈展的需要,因此,文物征集工作势在必行。为确保文物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直接关系到后续文物征集工作的进行,因此第一步就是成立文物征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文物征集工作的决策、统筹等工作。领导小组以馆领导班子为中心,具体如下。
组长:曾海
副组长:赵德林、罗同舟
成员:何莉
二、成立专家委员会
成立文物征集专家委员会,文物征集工作必须慎之又慎,因此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是必须的,所请专家应由江西省、南昌市文物专家组成,专家应精于陶瓷器、青铜器、玉器、书画等文物的鉴定,文物甄别有难度或批量文物的鉴定可以由专家委员会进行。
三、入藏标准
征集文物应为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重要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遗物,要求完整性。非常重要的或者能够填补我馆馆藏空白的遗物如有残损亦可接收。所有藏品来源必须合法。
1、征集时间范围为公元2000年以前,包括清朝以前、民国时期及建国之后。
2、反映南昌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3、南昌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南昌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影像资料等。
四、征集类别
1、古代文物:陶瓷器、铜器、铁器、金银器、玉器、石器、骨角牙器、书画、古籍、拓片、钱币、纺织品、雕像、家具、化石等。
2、近现当代文物:
珍稀的出版物、著名人物收藏或批注过的书籍报刊等出版物;
著名人物的手稿手迹等;
老照片、胶片、光盘、拷贝等音像制品;
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等徽章证件;
旗帜匾额;
工艺美术品;
海报、传单、标语、捷报、招贴画等宣传品;
印信图章;
邮票、货币、粮票等货币票证;
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等。
3、自然标本,包括远古生物化石等。
五、征集方式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博物馆藏品征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接受捐赠、购买、调拨、借用、移交等。我馆此次征集以接受捐赠为主,购买等方式为辅。文物所有人应为自愿捐赠,可给予适当的奖金,如文物为我馆所需,而所有人不愿捐赠,亦可在报文物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购买或者借用等方式。如目前我馆正在进行的对市内民间收藏家的调查,许多藏家并无捐赠文物的意愿,我馆在考虑与民间藏家联合办展,或者文物借展等多种方式。
国有博物馆、考古所等单位的文物,我馆办展亟需的,可向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拨。市内文化系统和非文化系统内许多单位也有历史遗留下来的图书、档案、照片等资料,可向市委市政府申请调拨,这些文化遗产在博物馆内展示给广大市民,能够更好的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
购买应根据本馆藏品征集和陈展的需要,在正规渠道如省文物商店等,制定预算,申请经费,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按照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
六、对外发布文物征集公告
对外发布是重要的一环,如何对外发布,怎样让更多的人看到,并且愿意捐赠文物是我们必须要努力的。利用多渠道、多频率发布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发布公告要做到南昌市绝大多数人知晓、江西省多数人知晓、国内很多人知晓。
1、利用我馆自有媒体,包括我馆网站、微信公众号、馆刊,我馆工作人员个人微信号等。
2、南昌市及省内媒体,包括平面媒体及电视台、互联网,如南昌日报、南昌晚报、江南都市报、江西省电视台、南昌市电视台、大江网等媒体。
3、国内媒体,如中国文物报等。
发布之后,根据联系我馆的受众再来统计各媒体的发布效果,效果好的可以考虑继续加大频率,效果不好的也应分析原因并加以优化解决。
征集公告的发布可以选在一个较特殊的日期,可以随一场比较大的外宣活动一起,这样宣传效果更好。我馆每次外宣活动时也要多宣传文物保护法,并将征集公告发放给有关人员。
七、征集程序
1、意愿人与我馆陈列保管科联系,由文物征集工作组对藏品进行初步筛选。
2、符合我馆入藏标准的文物提请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之后即可正式办理捐赠手续。
3、上述过程中如需要专家委员会则可申请提交专家委员会鉴定,专家鉴定之后按正常程序办理。批量文物应由陈列保管科填写征集文物登记表,并经专家委员会鉴定后方可征集。
4、捐赠人填写《南昌市博物馆认捐书》和《南昌市博物馆捐赠藏品资料表》,我馆颁发《捐赠证书》给捐赠人,如为自然人,可给予适当的奖金,如果捐赠人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可颁发《捐赠证书》。文物展出时应标注捐赠人姓名。捐赠文物数量众多或者价值重大者,可考虑聘为博物馆名誉馆员,免费参观博物馆、邀请参加博物馆举办的活动等福利。
5、陈列保管科办理入藏手续,填写入库登记表,完成登记入账,并妥善保管。
文物征集是一项长期工作,增加藏品数量,提高藏品质量,办好新馆展览,是我们要一直为之努力的。在文物征集过程中要小心谨慎,确保文物安全。
篇2:
内蒙古博物院文物征集工作流程
一、文物征集工作目的及意义
文物征集是博物馆根据本馆的性质、特点和任务需要,通过各种途径,有计划有目的地不断积累补充文物、标本和实物资料等物件的一项基本业务工作。从根本上说,征集工作也是博物馆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研究工作。藏品征集的目的,一是为珍藏、保存文物,从而妥善地保护文物,使其传之子孙后代;二是为陈列展览提供展品,使陈列展览更生动、形象,更具说服力;三是为科学研究提供实物资料,使科学研究建立在广泛的科学的基础之上。藏品征集为博物馆各项业务的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为科研活动提供有价值的研究资料;有利于国家珍贵文物标本的保护。
二、文物征集范围
反映自然界生命演化的各类化石与标本;反映中华文明起源的史前文物;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映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历史文物;公元1919年至今,与内蒙古地区“四史”相关的政治类、军事类、经济类、生活类、文化类、民俗类藏品及史料;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内蒙古近代现代重要实物及口述史料;与特定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相关,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与内蒙古革命历史沿革及社会主义建设巨大成就相关的重要实物、模型(复仿制品)、美术艺术作品、照片、文献资料、影像资料。
三、文物征集调研范围及要求
由内蒙古博物院具有文博高级、中级职称的3-5人组成调研小组,走访全区开展文物征集调研工作,始终秉承精品原则,以文物质量为首要前提,力求征集文物都是能够在博物院的文物展览和学术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不可或缺的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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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征集藏品登记
由于文物的不可复制性和唯一性,属于稀缺商品,市场供给稀缺。内蒙古博物院藏品征集工作小组搜集藏品信息与线索,对拟征集藏品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名称、质地、尺寸、质量、完残状况、来源、照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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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征集藏品鉴定
由藏品征集工作小组专家对拟征集藏品进行初选,对拟征集藏品的时代、来源的合法性、品相、研究价值、展示效果等指标进行评估,选出符合本院征集标准的拟征集藏品。
确定征集内容后邀请内蒙古博物院鉴定专家库的专家对初选后的拟征集藏品进行复审鉴定,之后进行终审鉴定,确定最终的拟征集藏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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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拟征集藏品评估定价
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完成第三方价格评估工作,按照藏品征集方案流程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藏品征集价格。拟征集文物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七、藏品征集支付验收
确定征集后由征集部门将征集物基本信息、价格通过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博物院与征集藏品所有者签订征集合同,明确征集物的名称、数量、价款、税费、交付期限及方式、权责约定等。财务部门根据征集部门提交的征集合同、发票、征集物清单等征集凭证,办理支付手续。征集部门会同财务、典藏部共同办理验收、移交和入库等手续。
篇3:
靖边县博物馆文物征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靖边县博物馆建设,确保文物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现制定文物征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靖边县博物馆实际陈展需求及文物征集计划,靖边县成立文物征集领导小组,由靖边县文广局、靖边县文管办及靖边县淳文文化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通过捐赠、购买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进行文物征集,按期完成文物征集任务。
二、征集范围
反映靖边县历史文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重要文物,包括青铜器(汉、隋、唐)、革命文物等。
三、征集地点:靖边县五台森林公园博物馆内
四、征集方式:
1、捐赠
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给靖边博物馆
2、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各类文物进行购买。由文物专家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文物给予评估,并经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认可后,予以购买。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提供文物者,所持有文物必须是经合法渠道取得的文物。
四、征集步骤
(一)宣传动运员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10日)
召开征集文物事宜专题研究工作会,制定征集计划,在电视、网络等等媒体广泛宣传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文物征集范围,发布文物征集公告、文物捐赠办法、倡议书等。
(二)报名登记阶段(2018年6月11日——2018年6月30日)
个人或单位提供文物信息,填写《文物征集登记表》。文物征集单位注明文物的详细情况,统计文物基本资料,清点造册。
(三)初选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10日)
公告期满后,集中拟征集文物,由征集小组全体人员进行初鉴。
(四)评审、定价阶段(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31日)
邀请省内文物鉴定专家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鉴定专家的评估意见由征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和持有文物当事人进行协商。拟购买的文物,由征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会同纪检、监察、财政、采购等相关部门与出售当事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磋商,实施采购。
篇4
连州市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
连州市博物馆目前收藏陈列本市出土和征集到的历史文物、革命文物以及各类传世文物等各类藏品1983件(套)。这些文物多数为本市出土或省调拨的历史文物,尤其以新石器时期磨制石器、东汉时期陶制模型器及近现代字画最为珍贵。它是研究连州历史上各个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的实物例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根据博物馆现有的条件,馆藏文物远远无法满足现代精神文明发展的需求。为充分展示连州悠久历史,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和满足博物馆藏品及布展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高质量的馆藏文物藏品。
一、文物征集的范围和要求
(一)反映我市历史各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生产工具、产品以及有关人们生活用具等文物。
1.生产工具:狩猎工具、捕鱼工具、农耕工具、砍伐工具、纺织工具、竹木加工工具;
2.生活用具:炊具、食器、酒器、家具、卧具、火塘、饮食加工方法和习惯等;
3.石器:石磨、石柱座、石雕物件等;
4.服饰:衣服的种类、形制和特点;身体的挂饰(耳环、头饰、项圈、臂镯、手镯、戒指、腰箍、脚镯等);
5.婚俗:恋爱形式、结婚仪式、彩礼、抢婚、逃婚、离婚、再嫁等习俗;
6.文学艺术:神话、歌谣、创世纪、洪水故事、寓言、谚语、格言、故事传说、族谱和古籍、绘画和雕刻工具、画的种类(皮画、岩画、板画、纸画)、泥雕、刺、挑花、腊染、编织、剪纸等手工艺品;
7.音乐舞蹈:山歌种类、乐器种类和演奏方法、舞蹈的种类和内容、服装、道具和伴奏工具等;
8.节庆活动:各种节庆的名称、来源、活动内容和场地;游戏娱乐活动;
9.科学知识:计算工具、记事方法、建筑技术、瑶医种类和治疗方法等;
10.宗教活动:图腾、神像、供品、面具、经书、道具和法器、祀祖仪式、占卜方式、护身符等;
11.丧葬:各种葬式、送葬仪式、随葬品、墓地形状、祭祀活动等;
(二)反映我市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品。
(三)反映我市少数民族社会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的文物、文献。
(四)其它能够反映我市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特征,具有收藏、保存、研究和展示价值的文物。
二、征集方式接受捐赠:对于无偿捐赠文物的个人和集体,颁发收藏证书;
三、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连州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