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4年“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
全市2024年“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
全市2024年“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结合德宏州“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省州“两会”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深入实施“个转企”行动,统筹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我市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大起来,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分类培育引导,优化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2024年力争实现个转企xx户目标。
二、培育对象
(一)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三)将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四)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三、组织领导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督管理局,xx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专班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和推进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分类培育扶持。以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和分类指导为原则,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对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督导转型升级;对极具发展潜力或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引导转型升级;对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指导转型升级;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未按相关要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优化政务服务。明确告知“个转企”办理方式、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和法律风险,充分尊重其自主意愿。依托“个转企”办理专区以变更登记形式向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提交“个转企”登记,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模式均可,系统后台人工审查、登记后自动完成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
(三)简化登记程序。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文书材料规范,按照《xx省“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在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股东(投资人、合伙人)、档案等方面最大限度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提供便捷登记服务。加强业务衔接,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业务的,要加强与行政许可部门业务高效协同办理,特别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业务衔接,比照简易注销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共享清税信息,暂无法共享获取税务部门清税信息的,应当收取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通过线下窗口办理转型登记手续。
(四)实行税费减免。增值税优惠。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xx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x%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x%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x%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x%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所得税优惠。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xx万元的部分,减按xx%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xx%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xx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此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六税两费”优惠。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税优惠。“个转企”后土地、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符合契税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五)不动产登记费优惠。对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个转企”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大力支持并提供高效登记服务。
(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权益保护,支持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市场监管部门为“个转企”企业申请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及办理转让、许可等相关业务提供便利。
(七)就业社保补贴优惠。对在“个转企”或个体工商户中的从业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做到“应享尽享”。
(八)金融支持。账户服务。金融机构要提高为“个转企”企业提供账户开立、注销服务的工作效率,落实减免账户管理费用的要求。信贷支持。持续深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推动普惠小微企业持续实现“增量、扩面、降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支持“个转企”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加强对各县市首贷中心的后续管理,稳序推进首贷中心建设,推动提高首贷企业融资效率。在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开设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项目中,向“个转企”企业提供合作银行的相关产品和服务信息,并协助相关企业查找与其需求相匹配的信息,条件成熟的企业可直接进入线上申贷系统提交贷款申请。贷款贴息。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转企”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xx%(超过xx人的企业达到x%)、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xx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鼓励各级财政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展贷款贴息支持。再贷款再贴现。指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门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提供再贷款资金支持。加大再贴现对“个转企”企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个转企”企业xx万元及以下的小额票据贴现。银税互动。鼓励银行机构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已有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并已达到纳税信用A.B.M级别的“个转企”企业发放基于缴税记录的信用贷款。
(九)支持生产经营延续。转型后企业原则上保留原个体工商户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可继续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银行对公账号,原征信记录继续有效。支持将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依法转移至转型后企业名下,对原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企业的经营期限连续计算。
(十)便利服务措施。开辟“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帮办服务,督促落实各类行政审批费用减免措施,要做好个体工商户转前、转中、转后的保障服务,及时发现和解决转企后面临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五、工作阶段
(一)摸排入库(2024年2月—3月)
切实发挥部门联席机制作用,由市场监管局牵头,统计局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名单筛选。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园区、村镇等基层一线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进行摸排调查,筛查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纳入“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对培育库进行动态管理,转型成功和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调整出库,将新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纳入培育库。
(二)组织实施(2024年3月—持续推进)
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项措施,开展“个转企”重点培育。对“个转企”后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以下简称许可事项)的衔接办理,结合实际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实施:1.落地实施一批。对部分高频许可事项,相关部门采取变更方式直接办理许可证,为个体工商户开辟绿色通道,快速便捷办理。
2.优化集成一批。对已明确可以直接变更的许可事项,探索注册登记与行政许可集成化办理,实现注册许可一次申请、材料一次提交、证照一次领取。
3.持续推进一批。推动相关部门加强“个转企”许可事项与注册登记的工作衔接,按照再造流程、简化手续的要求,依法分类办理许可。
(三)总结提升(2024年12月—持续推进)
梳理总结“个转企”工作总体情况及成效,对各级各部门工作亮点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并复制推广一批典型经验。及时收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建议,在简化转型手续、降低转型成本、支持延续经营等方面深入跟进了解相关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困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关系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个转企”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个转企”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工作事项、细化办事指引、完善业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协同做好转前、转中、转后的各项服务保障。
(二)深化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市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运行调度、部门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打表推进、闭环管理,推动“个转企”工作走深走实。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要结合自身实际从资金奖励、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对“个转企”工作给予支持。
(三)加强督促指导。健全督查督办和总结评估机制,加强对“个转企”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定期收集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执行不到位等影响政策落地实效的情况进行通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完善政策举措,确保工作实效。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个转企”工作的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制定发布详尽政策解读和具体操作流程,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深入报道“个转企”先进典型案例,为工作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增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意愿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