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市国资委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持续加强。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围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修订完善监管制度6项。二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委派监事会监督市本级国资国企及二级企业,改由组员单位负责对所属各级企业开展延伸监督检查,加强对一、二级企业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大监督”格局。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好企业负责人任免考察关、重大事项决策审查关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关,组织开展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四是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完成了六届市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及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五是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国资国企领域信访动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信访事件。
(二)深化改革攻坚不断突破。
一是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全面完成新组建三大集团公司组建工作,实现工商登记注册、税务注销、社保登记等相关工作顺利衔接,初步形成“三核两高”产业布局。在市级层面推动市城建集团与市交通集团、市水务集团实施战略性重组,在园林绿化、公用事业等领域分别组建生态环保、公用事业两大集团。在区县级层面推动各县(市、区)国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优化资源配置和组织结构,改组组建一批区县一级国有企业。二是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公益性行业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投入力度。目前,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3%。三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组织召开全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行动推进会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宣讲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做法,督促企业加快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落地。17家企业完成“双百行动”“科改行动”改革任务,全市共出台制度453项,其中重大制度111项。四是推进国有企业开放合作。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充分发挥平台优势、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与国内外企业开展合资合作,推动市城建集团与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云南交投集团共同设立绿色智能建筑研究院,与江川区政府联合启动“一带一路”跨境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与华电集团贵州分公司签署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外引内联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提速。
一是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进一步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组织各企业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督促指导企业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全国清单示范引领,组织市属企业全面梳理涉企收费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牵头草拟并严格执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三个区分开来”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工作界限,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政策保障。三是优化服务保障举措。建立委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及时足额兑现企业职工职教幼教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重大节日慰问费,累计支出资金2.2亿元。扎实推进“万名党员下基层”“千名干部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帮扶解困服务共计20余次。
(四)守牢安全底线不断提升。
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市属企业对现有标准化体系进行全面对标排查和修订完善,确保所有在建项目均建成达标煤矿,并逐步推进已建成煤矿达标创建工作。二是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督促市属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切实履行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持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督促指导市属企业抓好煤炭、电力供应保障,提前谋划冬季电煤储备工作,确保电煤储备满足冬季生产生活用煤需要;加强电网调度,做好负荷管理,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严格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和耕地保护责任,全力做好粮油供应保障;积极推进油气管网建设和储气能力建设,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加强猪肉市场监测预警,做好冻猪肉储备调节,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安全稳定。四是强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管理。按要求完成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报告和年度考核数据报送工作;督促引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落实,确保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国资国企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
我市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关键性问题,包括部分企业债务风险控制的难度较大、部分资产所有权归属不明确以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难度较大。此外,部分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较为缓慢,而一些县(市、区)的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亦落后于省级的统筹规划。部分机构的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一些县(市、区)的国资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部分县(市、区)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方面也面临挑战。
(二)加快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需加力。
市属国企经营效益有待提升;部分县(市、区)国企发展活力不足;部分国企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够强;产业集聚效应还不明显;不少国有企业对全市发展战略认识不够深入、行动较为迟缓;部分县(市、区)国有企业发展仍然比较滞后、个别县(市、区)甚至还有退化的趋势。
(三)国资国企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有待提升。
一些企业未能深入理解政策,导致工作对接和执行不够及时有效;部分地方国企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能力不足;企业品牌影响力普遍不强;地方国企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后;国企内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有待提高;全市国企协同合作不足;地方国企融资渠道有限,成本较高;国企债务负担重,杠杆率高;国企在投资项目论证和风险评估方面不够严格,导致损失和浪费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和执行党的二十大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的学习,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中央和地方的决策部署。二是注重落实的精准性和效果的实效性。根据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安排,我们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解决发展短板,强化薄弱环节,巩固基础,发挥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和结构的优化。三是在统筹协调和协同合作方面,我们要履行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职责,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支持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创业环境。
(二)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国资国企发展引领作用。
推动市属国企在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先锋作用,增强市场化并购,推进产业整合和资源优化。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引导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持续推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重组,提升国有资本运作效率。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和食品精深加工,打造大健康产业集群,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参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利用智能化手段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数字化转型。推进国企知识产权战略,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紧盯重点领域,提升国资国企发展支撑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铁路、高速铁路、机场和网络算力等,同时强化水利设施。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的规划。增强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国企在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扮演关键角色,重点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和优质旅游线路。提升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制度执行能力,确保公司制改制后的审批登记手续规范,建立现代企业用人机制,完善市场化经营和管理,规范企业合并重组和投资融资,推进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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