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选举办法材料合集(6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材料合集(6篇)
党代会选举办法材料合集(6篇)
【篇一】党代会选举办法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
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党的县(旗)、
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1)听取和审查同级党
的委员会的报告。(2)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的报告。(3)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做出决议。(4)
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委。
党的委员会的任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每届任期均
为五年。任期届满,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
一届委员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
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
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
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
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党内选举方式:党内选举时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
直接选举、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预选等。
【篇二】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
举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
表大会的代表。会议选举工作在党支部委员会领导和组织下进
行。
三、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七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
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代表候选人为4名,应选名额为3
名,差额为1名,差额比例为25%。
四、凡党的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的正式党员都有被选举
权(在留党察看处分期的正式党员除外),凡出席本次党员大会
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有选举权的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
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有选举权而因故未能到会的算缺席,
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名笔画为序排
列。
六、党支部在党员酝酿提名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
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党
员大会审议通过为正式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
七、选举人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
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下边空格内划“О”,不赞成的划
“×”,不划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如要另选他人,可将另
选人的姓名写在另选人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下边的空格栏内划
一个“О”,不划“О”的视为无效;
八、参加选举是选举人的神圣权利,填写选票时要坚持党
性原则,严肃认真,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书写模糊完全
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可辨认的部分
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
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选举大会设总监票人
和监票人、计票人,负责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监票人应由党性
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监票
人产生的程序是:由全体参会党员从本选举单位中不是候选人
的正式党员中推荐,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一般由三人组成(总
监票人1人)。计票人由选举会议的主持人,从会议工作人员
或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投票后即行计票。
十、选举之前,必须再次清点人数,发出的选票数必须与
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相等。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
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
新选举。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方
能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
时,则以得赞成票数的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
遇到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
得赞成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当
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数多
的被选举人中,按不少于20%的差额,重新选举产生;如果当选
人数接近应选名额时,征得大会半数以上党员的同意,也可以
不再选举。
十一、开箱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顺序,向
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
布当选代表名单。选票由总监票人加封待查,监票人员在计票
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交大会主持人。
十二、选举纪律严格按照“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
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十三、本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篇三】党代会选举办法
选举办法(草案)
(2011年3月X日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
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
举工作条例》以及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纪律
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XXX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
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
为序排列。乡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
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
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XXX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应选
名额为X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X名,中国共产党XXX纪委委
员应选名额XX名。XXX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X名(含落选的
委员候选人),乡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X名。
五、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由四届乡委常委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
团(组)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
席团研究确定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
选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预选。
六、差额预选分为两次进行,即先进行乡委委员、乡纪委
委员的
预选,然后进行乡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乡委
委员候选人,列入乡委候补委员预选人名单,参加乡委候补委
员的预选。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乡委委员、候补委员和乡
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
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X委委员、候补委员和X
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
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
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
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选人得
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
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
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
新选举产生。
七、X委委员、候补委员和X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
张选票,即X委委员、X委候补委员、X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
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
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
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
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
过应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
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
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
选人,同意的
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
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
请在下边的的另选人栏中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
的方格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
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
选人数的无效。
十、会场设X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
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XX名,其中总监票人X名。监票人
由各代表团(组)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
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
为X委委员、候补委员、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
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
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
工作。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
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三、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选
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
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乡委委员、乡纪委委员按
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乡委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
数相等的,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
过后生效。
【篇四】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
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出席中国共产党××镇第×次
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
三、经党员酝酿讨论并报镇党委审批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
人选,公示期满后,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候选人多于应选人
数30%的比例,确定差额x名,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形式选举
产生。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五、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必须达到应到会
有选举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
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
效,须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
权的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
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
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
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
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
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
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
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
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
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
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七、提名监票人两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
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
人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本选举办法由选举单位提出,经过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后生效。
【篇五】党代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
作暂行条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和《关于做好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
定,制定本办法。
一、中共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中
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和出县第十五次党
代表大会代表,均由中共xxx乡第十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
序排列。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
表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党
委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三、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11名,
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中共xxxx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应
选名额为5名,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副书记1名;xxx
乡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
选人的差额为2名,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1名,书记、副
书记等额选举,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差额为名。
四、中共xxxx乡第十六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建议名单,由中共xxx乡第十五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
审议,提交各代表组酝酿讨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县
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汇总各代
表组的意见后确定。党委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
席团在当选的党委委员中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五、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
和出席辽中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然后,再从当选的党
委委员中确定候选人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
六、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使得
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
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
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
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
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
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
代表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
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出xx县第十五次党代表大会
代表的选举,分三张选票(一般应以颜色区别),一次投票,分别
计票。党委书记、副书记设一张选票。
八、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4/5,方可进行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
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
票,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和弃权票者均可以另选他人。如
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候
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空格内,并在其
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
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
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
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十一、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计票人3名。监计票人由
各代表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
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计票人中提名,经大会
通过,负责选举监计票工作。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
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二、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
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宣布选举结果时,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x县第十五次党代
表大会代表按姓氏笔画为序,党委书记、副书记按县委批准的
顺利。
十三、会场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计票人投票,
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代表大会表决通
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县委决定。
【篇六】党代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
举工作举例》以及中央
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
均由中国共
产党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
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
为序排列。委委员、
候补委员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别进行差额预
选,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10%: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
选举。
四、经委批准(指上级党委),中国共产党第届委员会委
员应选名额
为名,候补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纪委委员应选
名额为名。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委候补委员候选人的差
额为名(落选的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名。
五、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
委
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组)
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组)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
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预选候选人预选名单,提交
大会进行预选。
六、差额预选分两次进行,即先进行委委员、纪委委员的
预选,然
后进行委候补委员的预选。预选中落选的委委员候选人,
列入委候补委员预选候选人名单,参加委候补委员的预选。
大会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确定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
委员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等额选举。预选候选人得到的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为正式候选
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原则上
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预选候
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
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
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
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七、委委员、候补委员和纪委委员的正式选举,分三张选
票,即委
委员、委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
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在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
会代表的半数,方可进
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
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
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
数为当选。
九、出席本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
赞成、不赞成、弃权或
另选他人。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
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
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下边
的另选人栏内写上令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
划一个“○”,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
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
人数的无效。
十、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
主席团成员和代表
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
表团(组)推选,
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
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委员、候补委员、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
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
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十三、预选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
主席团报告。大会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名。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委委员、纪委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委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
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