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党的群众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党的群众纪律专题研讨发言材料

徐一

按照公司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最近一段时间,我深入学习领会主席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等内容,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新要求,特别是听了大家刚才的发言,我深有感触,对党纪学习教育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下面,按照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本次学习会议安排,我重点围绕党的六大纪律中的“群众纪律”谈一下最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处理党群关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组织的显著标志和政治优势,更具有政党纪律的特色。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以严格执行群众纪律保证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历史。群众纪律源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军队的自我要求与建设,较早地体现为党为军队制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损坏庄稼”等,讲的都是群众纪律。革命战争年代行军作战,部队都会对士兵进行群众纪律教育。通过开展纪律教育,使群众纪律内化为每名共产党员、每名革命军人的行为自觉。于是便有了攻打锦州时官兵“不吃老百姓一个苹果”、解放上海后人民子弟兵不入民宅露宿街头的佳话。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沈浩、廖俊波等一大批党的好干部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就是因为他们严守群众纪律,做到了“万事民为先”。严明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性质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根本保证,有力地保证了党的政策落实落地,架起了党群联系、军民团结的桥梁。

一、提高站位,深刻领悟严明群众纪律的丰富内涵

严明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放在“六个必须坚持”的首位,鲜明昭示着“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这一颠扑不破的真理。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带头走好群众路线,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严明群众纪律是党带领人民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主席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国人民的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汇聚蕴藏在人民中的无穷智慧和力量。新时代严明群众纪律,有利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满腔热忱地投入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中国式现代化拥有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严明群众纪律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的实质是党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管理者的私权,将服务群众的义务当作管理群众的特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突出问题导向,严明群众纪律,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

二、加强学习,深学践悟《条例》关于群众纪律的相关规定

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中违反群众纪律的处分规定,条条发人深省。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涉黑涉恶欺压群众;漠视群众利益;侵犯群众知情权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第一百二十二条与时俱进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

群众利益与党群关系涉及面广,且是动态的,为防止挂一漏万,新《条例》除明确列举以上行为外,还在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这有利于增强群众纪律的周延性与适应性,更好地维护党和群众血肉联系。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会在严明群众纪律方面出现行为偏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群众纪律了解不够,不知道哪些“必须为”、哪些“不能为”。因此,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中关于群众纪律的相关规定,逐章逐条学,切实学懂弄清群众纪律的具体内涵;还要坚持学用结合,联系实际学习,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明确自己联系群众、开展工作时的言行边界,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模范遵守群众纪律,践行初心使命

一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把心系群众、情系百姓体现到履职尽责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群众为镜、拜群众为师,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当好民情民意的“瞭望哨”,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基层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锤炼务实作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推动工作落实。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

四是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本领,提升群众工作质效。培养把握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本领,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政治的高度观察和思考问题,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处理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办事,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

同志们,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做群众的“贴心人”,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心用情做好涉及群众的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