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

新形势下县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思考

  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近年来xx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主要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网格精细化管理程度还不高。一是基础比较薄。网格化服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投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人力经费配套支撑不足的问题。受财政压力影响,信息化支撑硬件设备配备不足。受招聘方式和工资待遇等条件制约,网格员队伍人员紧缺,且整体素质偏低,工作理念和服务意识相对不强。二是机制不规范。网格管理虚化泛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网格动态巡查监管尚不到位,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尚未完全形成全面科学、规范有效、操作性强的监督、考核、评价奖惩机制。三是群众参与难。网格化服务管理是一条畅通民意诉求的重要渠道,但在实际工作中却仍存在贴近融入群众不够的问题,楼栋长、物管、商户、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程度还不高,网格员“进不了门、认不了人、说不上话、办不成事”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条块结合差。建立健全协作配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部门联动机制是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质效的关键,但在实际工作中,各乡镇和部门仍存在单兵作战、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现象,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二)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力度还不大。一是思想认识还不高。不少村主干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认为依法治理是“软任务”,推进法治建设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不强,甚至产生松懈、观望、应付心理,导致法治工作推进缓慢。二是组织推动还不够。重大法治建设与改革举措还未得到有效贯彻,个别乡镇对推进落实法治工作缺乏动力、创新力,法治机构设置不规范、人财物保障不足,停留在开会部署,表态发文,缺乏务实管用的措施和抓手。三是责任落实还不细。法治建设在一些乡镇、一些部门和一些领域推进不平衡,落不实、落不细、落不小,工作打不开局面。四是宣传效果还不好。法治宣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群众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不信法”“以闹取利”等现象仍然突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尚未完全形成。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手段还不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深刻调整,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叠加、总量居高不下,破坏性日益增强。一是主体多元化。伴随经济发展的驱动、渐进深入的改革、自上而下的法治化进程,矛盾纠纷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发生日益增多,矛盾纠纷正向类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方向发展。二是纠纷复杂化。由于个体利益诉求的不平衡性、差异性,矛盾纠纷形成的社会因素多,生成过程复杂,矛盾纠纷已由过去简单的“一因一果”,代之以“一因多果”或“多因多果”,增加了当前矛盾纠纷的复杂性。三是规模群体化。在涉众型经济风险方面,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网络借贷等经济犯罪利益受损群体越来越大。在重点领域方面,房产物业、水电热气、劳资关系、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利益群体范围宽泛、规模庞大,集体维权意愿强烈,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影响较大。四是调处疑难化。由于整个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很多新的变化和走向,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矛盾纠纷诱因复杂、类型更加多样,矛盾纠纷调解的难度不断加大。

  (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还不强。近年来,xx县不断加强平安xx建设,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财、物流动加剧,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和严峻,新形势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面临新的考验。一是危机意识淡化。由于近年来社会治安状况相对好转,个别乡镇和部门对社会治安危机警惕意识下降,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社会治理投入多、见效慢,很难立竿见影看到成绩,“大联防”“大综治”观念开始淡化,整体联动发挥不够、社会治安安全防控力度消减,综合治理“综合难”的问题愈发突出。二是快处能力不强。因受警力缺乏、专业技能欠缺、科技支撑不足等因素制约,社会治安还不同程度存在动态管控“盲区”、治理“漏洞”,客观上削弱了公安机关应急机动处突能力。三是保障投入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经费配套支撑不足的问题,从“人防”上来看,存在警务人员不足、警辅队伍不稳定、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不健全的问题,从“物防”和“技防”上来看,存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和治安融合卡口建设相对滞后,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进度不快等问题。四是联防联控不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涉及一切社会治安资源,目前还存在社会治安防控联动沟通协调不畅、资源信息共享整合困难等瓶颈性问题。

  (五)基层党组织带动作用发挥还不大。一是存在参与基层治理不够的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望不高,统筹整合能力不强,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不够,在工作推进中缺乏主动深入思考,发挥主观能动性不够,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存在边缘化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对自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没有跳出“就 抓 ”的思维定式,没有自觉把基层 融入基层治理的实践中。三是存在凝聚力弱化现象。个别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减弱,致使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凝聚力、创造力等受到了不良影响。四是存在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现象。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基层群众的需求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基层党组织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等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二、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一)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联系、多元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全范围覆盖、常态化保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共享、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一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作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管理,拓展管理信息平台现有功能,将扫黄打非、消防安全、禁毒防艾、铁路护路等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警务与非警务分流对接机制、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将部门资源下沉至网格,构建“党委政府主导,政法综治协调,全域整体联动,服务管理高效,社会平安和谐”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格局,提升前端治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二要突出定网定人定责。进一步优化网格布局,做到无缝衔接,全域覆盖。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完善网格员选拔聘用、业务培训、目标考核、管理使用等机制,探索网格员末位提醒机制,督促网格员队伍充分履行民情信息采集、居民事务代办、矛盾纠纷劝调、特殊人群帮教、治安巡逻防控、政策法规宣传、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职能,提升新形势新常态下基层网格治理能力和服务管理水平。三要突出信息资源支撑。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资源规划,整合各种服务管理资源,完善数据采集标准规范,实现基层公共基础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切实加强对社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社区组织以及 、民政、人社、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公安、住建等部门社区事务的管理,建立区域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一体化、统筹信息化的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综合高效运行模式,利用综合信息平台促进政府、企业,社区和居民的交流互动,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四要突出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狠抓机制建设,在县、乡、村(社区)、网格之间建立社会服务管理事项闭环运行机制,实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完善全程服务管理机制,切实畅通人民群众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完善四级联动运行机制,健全网格“发现、处置、上报、交办、办结、反馈、回访”机制。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部门工作信息关联比对,共建共享。完善考核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效能监管。

  (二)厚植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土壤。建设法治社会,寄托于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更寄托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一要加强普法宣传。坚持以基层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法律六进”、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为载体,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夯实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基础。二要强化“三治融合”。坚持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强化自治的基础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张权利、解决纷争;强化德治的引领作用,通过乡贤、村规民约等,德润人心、移风易俗、教化群众,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三要加强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通过依法行政向基层作出表率和示范。四要加强公正司法。强化司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树立法治权威,有力有效助推基层法治创建。同时,加大生效裁判的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为基层法治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工作思路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更加科学有效地从源头上、根本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意见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积极推动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向专业性、行业性深化拓展,大力培育多元调解组织,广泛动员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第三方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提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社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探索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完善信息资源与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公安110平台有机对接机制,不断提升社会治理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二要提升化解质效。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全面推进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常态化、整改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常态化,通过分析评估、分类建档、动态管控、综合施策。坚持“调解跟着项目走”“调解跟着矛盾走”,抓好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有效防范,加强征地拆迁、房产物业、集资融资、交通事故、劳动社保、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摸排,做到风险隐患动态掌握、动态稳控、及时化解。三要完善心理疏导。建立完善心理疏导服务体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在县乡两级全面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加快形成前端普遍服务、中端监测预警、末端精准干预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反常的特殊人群,加强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提高其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四要创新调解模式。大力推进“公调对接”“网格+警务”等模式,有效解决民间矛盾纠纷多样多发、公安警力不足、派出所运行机制不完全适应社会治理的瓶颈制约问题,搭建公安资源与社会资源有效整合、紧密衔接的矛盾纠纷调解新平台,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推动各类调解资源的融合联动,抓好“诉调对接”等工作,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衔接联动,提升化解实效。

  (四)构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聚焦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各方面日益增长的新期待,在治安环境净化率、定纷止争多元化、平安创建活跃度、风险防控回应力、基层治理有效性等方面下工夫,努力打造升级版平安法治xx,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环境。一要打造全覆盖视频监控体系。依托“天网工程”“雪亮工程”延伸触角,统筹整合各种防控资源,构建构建“大数据”引领下的“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技物防结合”的全覆盖巡防体系,开展常态化视频巡查,提升管理防控实效。二要打造高效能信息共享体系。以“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网格化服务管理为突破口,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共享长效机制,提升管理防控实效。三要打造关联互动的制度机制体系。依托综治中心,搭建平安建设“大联动”指挥平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联管、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实战化运行机制,提升社会治理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四要全面打造基层平安细胞体系。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推动治理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探索推进解决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事故、小需求、小麻烦“平安六小工程”,进一步固本强基,构建富有活力、彰显效率的新型基层治理体系,以“小平安”推动“大平安”。

  (五)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体系。始终以 为统领,坚持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一是 引领。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以 为核心,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建设,构建 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群众受益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二是自治引导。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和党员的示范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认真听取群众诉求,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末端,筑牢解民忧、化民怨的民心基础,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同时,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参与机制,培育居民自我服务能力。三是因需培育。重点加强扶贫环保、疾病防治、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慈善救助等社会问题较集中的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提高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分类落实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鼓励社会组织开展扶贫、养老、助残、帮困等活动,发挥其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四是规则导向。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广泛发动民主协商,完善细化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法规意识,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治理,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根基,营造尚法守规的良好氛围,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 引领、多元共治的基层善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