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第三季度人民银行工作总结

(一)货币政策实施效果良好,传导效率稳步提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精准有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同比增长11.3%,比上月末高0.3个百分点;人民币贷款累计新增15.73万亿元,同比多增9192亿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4%,比上月末高0.3个百分点。精准有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6月末,中期借贷便利(MLF)余额和抵押补充贷款(PSL)余额分别达4.6万亿元和4.7万亿元,利率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开展1000亿元逆回购操作,维护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督促银行跟踪市场利率变化,适时调整存款利率水平,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6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国平均为4.26%,较上年12月下降1.37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LPR为4.80%,较上年12月下降0.35个百分点。

(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质效进一步提升。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截至6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8.58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06万亿元。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新一轮金融改革开放任务正在有序进行。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重组顺利,中国农业银行完成股改上市;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净值化转型得到批准和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试点也在积极推进。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发展,新推出了原油期权、棕榈油期权和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通等期货期权新品种,简化了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的程序,并完善了相关制度安排。中国正积极推动加入高标准经贸协议,对照相关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四)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系统规定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及其保障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消费者意愿,合理适当地给予消费者让利空间。开展消保宣传教育活动近800场次,覆盖居民社区、商业区、金融机构网点等1200多个场所。指导金融机构丰富征信查询渠道,促进征信服务质量提升。启动“征信为民服务行动”,增强信息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速。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推动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评级全覆盖工作,将所有金融控股公司纳入监管视野。探索建立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第三方托管制度,提高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强化反洗钱监管能力建设顶层设计引领和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印发《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反洗钱监管信息化建设,建成反洗钱大数据平台并正式上线试运行。积极探索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验证试点工作。

(六)切实履行中央银行职责。推动外汇市场平稳运行。7月末,外汇储备余额31012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328亿美元,升幅为1.1%。上半年,外汇收支状况总体正常。截至7月末,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联合多个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延长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底、设立2000亿元房贷延期还本付息基金、优化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设立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设立200亿元转融资贷款专属额度、300亿元“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6月末中央银行票据互换工具余额为2.4万亿元;7月末央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3288亿元;两次合计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为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约1万亿元。

二、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分析

未来我国经济预计将保持稳定。经济的韧性和潜力依然强劲,政策效果持续显现。中央近期的部署,如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人口高质量发展,将促进经济恢复。在全球经济疲软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有望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促进全球共同繁荣。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精准而有力地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有效运用现有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并在必要时创设新的阶段性工具,以延缓信贷投放周期,降低融资成本。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促进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化升级。通过正确的义利观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对政府债券提前下达限额,加快办理进度等措施,以稳定投资和促进消费。

(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扎实做好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继续有效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发挥财政贴息激励作用,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稳定增长。明确数据资产权责关系,推动数据商规范开展数据采集、加工和流通交易,有序引导全社会投资,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三)促进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探索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继续加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发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