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案
关于开展2024年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案
关于开展2024年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案
活动方案第一篇,共七篇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整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问题,着力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聚焦交通运输领域出现的新乱象、新顽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行业监管得到加强,行业治理制度不断完善,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以丰硕成果回应群众期待,让老百姓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步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整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整治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避检,严厉打击带车2“黄牛”等违法行为。故意堵塞车道、故意损坏相关设施、“保车”逃费等行为,对冲闯公路治超站点、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及时通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
(二)全面整治道路客货运输违法行为。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修订规章、治理乱象,改善服务、规范管理”的思路,认真梳理问题和短板,提出防范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
1、加强客运场站治理。加强对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及场站经营者许可复核、督查、整治,优化客货运输资源公平配置,坚决遏制未经许可的黑车站、垄断客运班线等不法现象。
2、规范运营管理。规范引导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加快网约车行业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大道路客货车辆非法营运行为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黑车”从事非法运营活动。
(三)全面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操纵工程围标串标等涉黑涉恶行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办)
(四)全面整治行业执法乱象。重点整治执法行为不公正、不规范,执法人员缺乏服务意识、以罚代管、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
1、加大执法队伍培训力度。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2、强化执法行为督促检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经常性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对行政执法不规范、工作作风散漫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聚焦点,着力整治本地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问题,实现阳光执法、文明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将行业重点整治行动作为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夯实日常监管,加强线索精准摸排,完善机制,充实力量,确保整治工作力量不减、人员不撤、措施不松。
(二)加强调研督导,强化问效问责。将对重点整治行动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举报仍然较多的股室,开展专项督导,加大问责力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根据相关文件安排,决定从2024年4月至10月集中7个月时间,在机关范围内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正风反腐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按照“严字当头、小处着手、细处着眼、坚决查处”的总体思路,践行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题,着力查处一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实现5信访举报明显下降,干部作风持续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部机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三、整治任务
(一)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重点整治:坚决纠治敷衍了事不作为、任性决策乱作为问题,对贯彻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推脱散漫、做表面文章,工作不深不细、敷衍应付以及不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不尊重客观规律、不考虑群众意愿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甚至违规决策问题严肃整治。
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大肆举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政策落实中违规决策、执行政策“一刀切”,监管缺位、履职不力、损害群众利益,以及借机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
督查检查过多过频、层层加码,检查考核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务实,重痕迹轻实效,耍官威搞特权,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二)聚焦农村婚丧领域移风易俗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重点整治:存在高价彩礼情况,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过高,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通过买房、买车等变相索要高额彩礼等问题。存在人情攀比情况,人情礼金名目繁多、随礼人员范围广、数额过高、利用生日、升迁、升学、迁居等名义借机敛财,索要礼品、礼金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中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作出总体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集中整治与巩固主T教Y成果、集中纪律教育相结合,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集中整治(4月至10月)。按照整治方案,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周梳理、月总结、季通报,实行项目化推进。6月、8月底和10月中旬前,分别向区纪委报送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线索处置、典型案例等工作。
(三)总结巩固(10月下旬)。及时梳理归纳、总结分析整治工作情况,将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报告区委、区纪委监委。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逐级压实责任。各科室要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持续用力、一抓到底,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注重统筹结合,突出工作实效。要增强全局观念,将整治工作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结合起来,紧盯问题整改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紧盯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拿出具体、有效的工作措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准确把握政策,强化宣传发动。要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深化认识、理清思路、强化担当。要充分运用现有宣传渠道,加强政策理论宣传,在微信公众平台中动态刊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经验做法、相关要点解读,督促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群众知晓率。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第三篇
近期,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xx市监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8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守为民服务宗旨,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小切口,及时回应当前群众信访反映较为集中的民生热点问题,在全面推进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治理机制,聚焦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项目开展“点题整治”。
二、整治重点
(一)省纪委监委确定的整治项目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
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覆盖不足问题,着力解决家长接送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整治医疗机构不合理的重复检查问题,推进规模为三级的医院间医学检查结果互认、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整治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创建“无红包”医院。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整治医保监管领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恶性欺诈骗保行为,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整治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加强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人社局)
整治城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社会生活、交通、工业生产等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开展“静夜守护”行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整治食品生产环节“两超一非”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整治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守护儿童用妆安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整治查纠违法停车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交警、辅警执法更规范、文明、合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治物业公司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规范保障房管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整治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整治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二)市纪委监委确定的整治项目在全面抓好省纪委确定的18个整治项目的基础上,我市着重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三、整治流程及初步时间安排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5月20日前)
市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上述选题内容,督促驻在部门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开展。整治方案要明确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人;有2个牵头单位的整治项目,以第一个牵头单位为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制定整治方案;要把握整治要求,合理确定预期成果,科学设定定量或定性指标,让整治结果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要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分解整治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到岗;要坚持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明确阶段目标、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项落实到位;要坚持开门抓整治,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向社会公布整治方案和受理群众监督举报方式。各整治项目牵头单位请于5月21日前确定整治工作联络人,连同整治方案(正式发文)报送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代收)。
(二)强化监督,过程管控(5月20日至8月20日)
将监督贯通整治全过程,对照目标任务、工作举措、进度安排等,全程跟进监督。市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汇总工作进度,落实“双点评”制度,由牵头单位对配合单位和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市纪委监委对各牵头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点评,共同梳理存在问题,促进工作开展;由各协作片区工作组牵头,视情对牵头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发现12问题,督促推动解决;加强对集中整治发现问题的查处办理,对重点问题线索,视情开展交办督办和直查快办,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实的地方和部门,落实约谈问责;在市纪委监委网站、“滴水清风”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动态公布整治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验收,巩固成果(9月20日前)
严格把握验收标准,实行“清单化”验收办法,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推动牵头部门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其中,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统一由市纪委监委集中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检验;问题(整改)清单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推动落实,汇总并专题报告推动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纪委监委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派驻机构监督督促、县(市、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沟通。细化内部分工,党风政风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室依职责参与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整治。
(二)注重上下联动。严格落实市委“1+x”监督机制,充分运用部门会商、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统筹推进重点整治工作。督促市直单位既抓本级、又带系统,自上而下推动整治,自下而上推进整改。各县(市、区)纪13委监委要切实发挥一线监督作用,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在抓实省、市集中整治“规定动作”的同时,精准选择各自“自选动作”,统筹推进本地“点题整治”,督促同级单位落实责任、有效履职,跟进处理问题线索、动态掌握整治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三)规范线索管理。实施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收集汇总本级牵头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委;市直各牵头单位在开展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强化交办督办,逐一对账销号。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对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管,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整治过程避重就轻、敷衍应付,问题整改消极对待、推诿扯皮,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活动方案第四篇
贯彻落实措施(医保工作)
在当前的形势下,医保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加强医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区医保部门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14主席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XX省纪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一、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一)深入领会主席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主席总书记多次就医保工作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医保在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医保工作的方向和目标,确保医保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认真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主席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将总书记的指示批示精神贯穿于医保工作的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工作环境。
二、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XX省纪委会议精神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议精神的传达与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期召开了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
(二)XX省纪委会议精神的传达与学习XX省纪委也召开了相关会议,对全省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我们要结合区医保部门的实际,认真学习领会XX省纪委的会议精神,确保整治工作在我区医保部门得到有效落实。
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一)深化医保政策宣传与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医保政策问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社区讲座等多种渠道,让医保政策深入人心。
加强医保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医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保政策培训,确保医保政策得到准确执行。
(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加强数据分析与预警: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优化医保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流程:通过优化信息系统、推广电子凭证等方式,简化医保报销流程,提高报销效率。
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医保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四)加强医保领域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保部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医保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工作环境。
(五)建立群众监督机制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建立医保监督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医保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增强群众对医保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贯彻落实
我们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医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五、总结与展望
通过本次专题会议的学习贯彻和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我们深刻认识到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以主席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XX省纪委的会议精神为动力,不断加强医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医保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主席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XX省纪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医保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医保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同时,我们也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动医保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我们有信心将医保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新的高度,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XX届XX中、XX中、XX中、XX中全会,XX届中央纪委XX次全会,XX省第XX次党代会,省纪委XX届XX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听党话、顺民意、懂规矩、守底线、敢担当、促发展”的从严管党治党工作主线,为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根据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场推进会精神及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锁定一个目标,树牢为民宗旨
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督促基层党组织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抓早抓小、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的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成昆高速大19驿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紧盯三个关键,解决突出问题
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点,从干部队伍、重点领域、组织建设等方面着手,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一)强化干部思想教育。紧紧盯住与群众接触最多、利益关联度最大的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
1.开展警示教育。在基层干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教育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组织参加“让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开展县级机关、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3.开展大讨论活动。紧扣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打造成昆高速XX站、打造旅游新兴地、建设成都平原全面小康先行区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
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解决固步自封、小进即满、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强化重点领域整治。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起新一轮攻势,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切身权益。
1.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方针走偏走样、弄虚作假,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领导重要批示不力、推诿拖沓,承办事项久拖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做表面文章,摆花架子;基层干部不认真研究群众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能推就推、能拖就拖,遇到问题绕弯走,以及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严肃纠正和查处村(居)务公开中该公开事项未公开、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不够、公开内容不清楚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
3.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拳整治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脱贫攻坚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等涉农工程建设问题。
牵头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开展环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和查处违法排污、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群众投诉办理不及时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健全长效制度机制。紧紧盯住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对象和关键环节,清理完善基层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围绕解决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干部作风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一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下大力气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实施“磁铁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吸引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行村(社区)后备干部储备计划,大力培养选拔村(社区)后备干部。配齐配强村(社区)“第一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健全完善科学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基层民主治理体系,加大绩效考核奖惩力度。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
3.弘扬社会新风正气。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加强家风、村风、乡风建设,完善村规民约、文明公约等相关制度。注重发挥党员、乡贤等农村关键人物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感恩奋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三、实施六个一批行动,确保整治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整治成效。
(一)蹲点调研一批滞后乡村。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广泛收集梳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分层分类限时解决。县纪委要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实地蹲点调研,分析解剖原因,压实基层党委、纪委责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追踪问效一批群众诉求。开展“群众诉求追踪问效”活动,选择一批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纪检监察组织要对解决群众诉求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主责部门,及时约谈提醒、严肃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委群工局、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三)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县纪委和县委群工局要下沉一级,筛选一批实名举报、重复举报、指向具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通过交办、督办等方式,进行集中查办,做到严查快结不放纵,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
(四)抽查评议一批查否线索。县纪委要抽查一批乡(镇)纪委查否的问题线索,对处置方式、办理流程、核查取证、案件审理等环节进行集体评议,着力解决基层“化案放水”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一案双查”一批失责干部。筛查确定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以及存在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的县级部门和乡(镇),启动'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县纪委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案件。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后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四、时间安排从2024年XX月起,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分安排部署、问题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集中开展专项行动。
(一)安排部署阶段(X月25日至XX月30日)。各乡(镇)、县级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问题整治阶段(X月1日至XX月31日)。对梳理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以及专项整治行动中新发现的问题,逐个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台账,集中进行整改和查处。
(三)巩固提升阶段(X月1日至XX月20日)。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迅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找准职责定位,建立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联系点,26加强督促指导,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于XX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XX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制度成果。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下四项机制:一是重点督办机制。县纪委要对各乡镇、部门收集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对查处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
二是定期研判机制。各工作组每半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梳理工作数据,总结工作成效,安排下一步工作,形成工作组会议纪要: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联席会,听取各工作组工作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分析研判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对策措施,形成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三是台账管理机制。对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办理,建立案件查办台账。各乡镇、牵头单位于2024年XX月15日前将收集的问题台账报县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移送。
四是汇总报告机制。整治工作期间,各乡(镇)、县级牵头单位每月20日前报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27风和腐败问题统计表》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表》。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方案。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采取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既报道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在农村院坝、社区广场,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统筹协调推进。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巡察、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理顺工作关系,发挥协调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常开展检查,确保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县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五)强化考核问责。县委、县政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各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年终 工作述职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激励:对履职不到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违纪违规问题,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遏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28群众反映问题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工作方案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主席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XX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结合开展“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活动,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把开展纪律作风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抓作风严纪律、抓廉政促勤政、抓落实提效能,针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动真碰硬,一个标准卡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破除各类顽瘴痼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XX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作风纪律整治,严查作风纪律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发扬斗争精神,敢于亮剑,勇于揭短亮丑,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着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全厅干部队伍宗旨意识、责任担当明显增强,纪29律观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漏洞、管理短板明显补齐,切实推动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整治重点
(一)政治站位不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对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厅党组工作安排落实不力,份内工作不敢拍板、矛盾上交、安于现状;对政治学习“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抓业务多,抓思想政治教育少。
(一)斗争意识不足。缺乏斗争精神,面对工作中的矛盾和挑战,缺少敢闯敢试的胆识,缺乏突破创新的智慧,该突破的不敢创新,该尝试的不敢担当;精神不振,创新发展上没有宽思路,风险挑战前没有铁肩膀,看不清趋势,抓不住机遇,拿不出魄力,找不到行之有效的办法;存在“看透不说破、朋友好好做”的好人主义。
(三)工作作风不实。对待本职工作政策不熟、业务不精,认不清自身职责,工作不尽力、在岗不尽责;工作标准低,态度不端正,不用心不细心,办文办会浮皮潦草,文件起草不严谨、丢字错字,工作“一交了之”;工作效率不高,经常出现返工或未按时限办结;工作满于“吃老本”,拖拖沓沓、不思进取、萎靡不振,得过且过。
(四)纪律规矩不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厅“十条禁令”规定不严,吃拿卡要、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30精神面貌不佳,仪容仪表不规范,办公环境卫生不整洁;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空岗脱岗,值班时间饮酒;违反会风会纪,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场玩手机;不执行请销假制度和报备规定,无故“失联”影响工作;重要事情不请示、不报告,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问题或事故,掩盖事实、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
(五)责任担当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不敢担当,不主动作为,怕担风险,怕负责任;职责不明,边界不清,工作相互推诿,互相扯皮;拈轻怕重,对安排的工作先摆困难先提条件,不调度不汇报,不督促无进展;对工作部署要求多、跟踪问效少,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为完不成任务找理由,不主动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
(六)宗旨意识不牢。慵懒散拖,漠视群众利益;搞调研不下基层、抓项目不到现场、搞服务不接触群众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出台政策不切实际、不具操作性,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对待群众和基层摆架子、甩官腔,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对待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推来推去,不及时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要重点围绕以上六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检视各自履行工作职责及其管理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情况,找不足、挖根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要细化到每个环节,31做到针对性强、可操作,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到问题、措施、责任和效果;要结合问题整改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2024年XX月20日前,将整改工作台账、相关规章制度报送厅纠风办。
(二)监督检查。厅纠风办牵头组织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和人事处成立检查组,每月将采取调阅材料和现场查验等方式进行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检验整改成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在厅党组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做出处理。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做好反面典型案例的收集梳理,适时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厅党组将根据情况听取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三)量化考评。健全完善制度,重点从加强政治思想建设、规范机关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督办机制等方面,加强考评结果运用。厅纠风办每月汇总各单位考评结果并向厅党组汇报情况,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1名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厅党组会上做检查。
考评结果将运用到干部的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过程中,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作风纪律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落实好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肃执纪问责。厅机关纪委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自纠、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干部要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厅内刊、内外网站、机关大屏幕、“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作风纪律整治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为作风纪律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活动方案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根据《2024年生态环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全县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排查、分类梳理,科学确定生态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33题专项整治重点,制定精准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意识,以“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升县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迈出新步伐。
二、整改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切实解决好污水处理、噪音扰民、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扎实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排查整治环保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等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治理体系机制,严肃查处在环评工作中溢用职权、徇私舞弊,在生态环保执法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包庇纵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问题,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县生态文明迈上新台阶。
三、组织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各牵头科室具体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X兼任,负责生态环境局自查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整治任务,联络员由X担任,具体负责对接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治任务。
组长:X成员:X
四、整改任务及分工
(一)集中整治各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在生杰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履职不力、执法不公、监管不严、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X整改时限:按照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时限依次落实。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党办发(20XX)17号)和《第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党发(20XX)7号)文件规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完成整改任务并销号备案。
2、重点整治政府投资类、招商引资类建设项目,违反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规定,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X整改时限:6月底形成阶段性成果,11月底前形成整治成果总结,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并在正式投运前完成环境保护竣工脸收。
3、重点整治违规插手环保项目,非法牟取利益,充当中间人索藉受贿、滥用职权搞利益输送,贪污侵占、冒领挪用生态环保领域专项资金。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责任单位:X整改时限:6月底形成阶段性成果,11月底前形成整治成果总结,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资金。
4、重点整治违规上马落后产能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X36严把源头审批关。严禁落后产能和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工艺进入。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5、查处在乡村振兴涉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X整改时限:6月底形成阶段性成果,11月底前形成整治成果总结,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各团场按要求每月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和连队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并按时向生态环境局上报自查结果。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根据《20XX年度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按时序完成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生态环境局存在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查处在环评审批、验收备案、排污许可、危废经营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中暗箱操作,吃、拿、卡、要和同报同批、后报先批,搞变通,打时间差等腐败和不正之风。
责任科室:综合科
2、查处在处理信访投诉案件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情、赧、散、推、脱、绕等刁难群众,谋取私利的行为。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
3、查处在执法检查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和利益交换等行为。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
4、查处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搞公款旅游、收受企业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在引进项目过程中为完成任务,随意降低准入门槛,随意许诺优惠政策等行为。
责任科室:综合科
5、查处在购买技术服务,招标代理等领域违规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谋取私利的行为。
责任科室:综合科、执法支队、监测站
五、步骤安樗
(一)自查自纠(4月30日前)
根据本工作方案,由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加强综合协调。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领域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于4月29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生态环境局。
(二)集中整治(5月至10月)
各相关部门和生态环境局实行项目化推进,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推进,生态环境局要强化指导帮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6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将阶段性进展、成果数据、解决问题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统一汇总形成阶段性报告,报送生态环境局汇总。
(三)总结巩固,强化落实(11月至12月)
各职能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杭理归纳、总结分析情况,于11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总体情况报送生态环境局汇总。专项整治期间,生态环境局将适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对相关工作报送不及时或瞒报、虚报的情况,生态环境局将按相关规定报告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六、工作要求
(一)美声悬露认识、各股室、中队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以负责任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效果。各股室、中队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来抓,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
(二)产格督导检变、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跟踪督办督导机制,39各股室、中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落实无死角、零盲区,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采取专项督查或随机抽查等方式,着力螫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专项工作整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服务群众意识淡漠、侵害群众利益、落实责任不力,对专项整治消极应付、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拒不整改的部门和单位,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
(四)及时公开信息。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反馈整改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五)建立健全机制。建立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制度,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定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健全牵头单位和贲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