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

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驾承诺书我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行为,树立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承诺人:

月 日酒驾、醉驾认定标准及法纪后果一、认定标准。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法律后果。初次酒驾被查获的,一次记12分,处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被查获的,予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醉驾被查获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酒驾或者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纪律后果。因酒驾受到行政处罚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因酒驾、醉驾被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一律开除党籍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