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5号)及《**年**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甘农财发〔**〕42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主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生鲜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中药材等鲜活农产品,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相对集中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强化管理运营能力,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服务网络,畅通鲜活农产品末端冷链微循环,为服务乡村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市场稳定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区域与建设主体

  支持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在全县10个乡镇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对于单独建设有困难的建设主体,鼓励与企业联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企业为联建单位),设施产权归建设主体所有,补助资金由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优先支持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建设主体实施项目。

  (二)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胡萝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高原夏菜、设施蔬菜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

  三、补助标准

  根据《**年**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甘农财发〔**〕42号)中关于“双限标准”(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规定,结合《关于开展**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设储备项目入库的通知》(甘农市便函〔**〕2号)要求,对**年新建(纳入储备项目库,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经县发改局备案(在有效建设期内),由属地乡镇于8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并通过验收的项目予以补贴。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一)通风贮藏库。通风贮藏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补助4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再补助3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机械冷库。机械冷库5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新建100吨机械冷库补助9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再补助7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气调库建设补助按照机械冷库标准执行,不再单独设置补助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为保证项目建设工作的规范有序和公平公开公正,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对申请、审核、公示、补助发放实行线上管理。

  (一)严格申报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指导建设主体在仓储冷链系统APP进行申报,及时向社会公示审批通过的项目,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审核和公示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建设。6—8月,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建设主体按照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对冷链建设项目不进行统一招标,不指定承建商。设施建设(包括建前、建中、建后过程中同一地点同一角度照片)、设备购置等事项须记录存档。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运营主体责任。个别主体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建设任务,安排储备项目库内的建设主体替补。调整后的建设主体数量、储藏能力不低于省级下达的建设任务。

  (三)规范验收考核。8月25日前,建设单位要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完成验收工作,以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及验收表》为验收依据,根据工程完成后实际测量库容、验收结果(可将合法收益、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作为验收凭证)以及实际生产运营效益确定奖补资金额度,并兑付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公示全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发放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助资金必须兑付给建设主体,严禁兑付给联建单位、承建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局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设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确保取得建设实效,大力提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与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保鲜存储设施用地纳入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对在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示范。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发布最新项目政策和建设要求,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及编写简明实用手册、明白纸等方式,帮助建设主体掌握技术参数和建设标准,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各乡镇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切实提升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