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2024年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保障公共服务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今年以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统计,摸清了国有资产底数,在规范管理、盘活利用上迈出坚实步伐。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加快推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信心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聚焦资产管理机制、公车管理、房屋土地管理等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盘活有章可循。按照总体规划,管理局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搭建了横向本级、纵向地州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成支持业务线上办理、资产溯源追踪、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评价、安全预警提示、实时监管核验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牵头组织开展自治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管理局配合开展24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192家区直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改革工作,对91家代表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深入清查,摸清了资产家底,全面反映各单位实有资产情况,把好资产盘活利用关。全面清查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施设备与家具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精准摸清闲置资产底数,组织开展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专项工作,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超标准配置的房屋、土地、车辆等8类资产纳入摸底清查范围。

全面盘活存量,充分发挥资产效用。开展闲置办公(技术业务)用房盘活利用工作,组织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整改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腾退收回出租、闲置办公用房,调配保障办公用房。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回头看、统计报告、巡检考核、资产清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优化配置结构,提高使用效率。立足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根据资产种类、权属情况、使用状态,分析资产盘活方式和可行性,将8家单位的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20XX年4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权承担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和政府公物仓管理职责,“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进入快车道,逐步实现由1.0版向2.0版转型升级,不断强化集中统一管理“4+X”类资产。通过出借、利旧、调剂、市场化处置等形式,调配办公设施公开交易废旧资产,节约财政资金,实现了资源共享共用。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紧迫感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是制度机制不完善,盘活方式运行不畅。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方面已出台相关规定,但针对资产使用、公物仓管理、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房屋车辆管理等仍需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例如,个别单位缺失公务用车加油、派车等日常管理使用的内控制度,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已不适用现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部分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重用轻管、重采轻管、重实轻账等问题,造成资产账目管理和实物管理不同步,无法反映资产真实情况,资产盘活方式和工作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资源配置标准未成体系,资产使用苦乐不均。《**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针对通用资产、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已明确细化配置标准,但依然存在标准陈旧、标准化建设缓慢等问题,尚未建立起全面、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

三是信息化技术应用不理想,助力资产盘活效能不佳。一方面,部分单位对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了解尚不深入,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盘活工作受到掣肘。另一方面,缺乏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操作维护、更新等,资产信息数据共享水平较低,部分资产闲置浪费。

四是内外部监督不到位,盘活工作难落实。存在资产管理内部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出现随意利用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等现象,造成资产管理信息不完整、账实不符。此外,水利、医疗等各行业在资产使用需求和标准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外部监督主体无法充分掌握情况,较难实现监督。

三、聚力攻坚,进一步汇聚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工作合力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增加资产盘活收益。树立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对国有资产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应是集资产采购、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闭合式工作机制。因此,资产配置管理方面要逐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立“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的新增资产预算审核机制。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需求、标准和管理责任,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推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设备等资产调剂共享共用。在资产处置方面,遵循分级分类、高效盘活的原则开展调配、置换、转让、拆除、损失核销等处置工作。同时,建立跨部门的存量资产协调盘活机制,依托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国资、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数据信息共享。

二要聚力源头调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新增资产配置方式,建立资产配置可行性论证机制,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在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等领域,探索推广以租代购方式配备更新资产。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建立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在制定具体配置标准时,全面掌握各单位存量资产的数量和价值信息,制定房屋建筑物标准、车辆配置标准、通用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配置标准等,细化资产配置体系。

三要全面应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资产盘活效能。基于机关事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数据采集和数据应用,深化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和应用场景建设,将购置更新、调配处置、成本监控等业务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持续优化资产管理协同办公机制,推进专网移动办公和无纸化会议深度应用,实现资产管理业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公物仓信息平台建设,在全面摸排资产的基础上,建立资产卡片、权属证书、地籍大数据库,将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超标配置资产纳入虚拟公物仓,实现资产调入、调出、借用、归还全流程“一网通办”、共享信息“一网汇聚”。

四要完善资产管理的监督保障体系。强化资产卡片与台账管理制度,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各个环节。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资产管理和盘活情况。加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整体把控作用,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的效力。

同志们,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共同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