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深刻吸取 x市“10·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xx 街道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 2024 年12 月31 日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和各级领导讲话要求,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发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普开展一次自查自改,综合采取强化检查、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扎实推进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杜绝发生各类事故,维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文化场馆、会堂以及影剧院、录像厅、礼堂、舞厅、卡拉 OK 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以及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3.旅游景区、人造景点、xx 活动场所等。

三、检查重点(一)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检查合格。

(二)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等情况。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四)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五)建筑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六)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等场所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等场所是否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七)是否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线路,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等情况。

(八)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未与周围可燃物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