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8篇)篇1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提高思想认识。

二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结合市国资系统实际,继续完善上下班及请销假、公务接待和公务差旅审批管理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联系企业制度,主动到企业开展调研,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三是积极抓好政务公开。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按认真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于“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要及时统计并公开,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加强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狠刹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情况报告篇 2今年来,局党组按照省、市、县委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 党”,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就工作汇报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以案为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责任担当,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法律底线,从身边小事做起,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坚实防线。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大局稳定,事关事业发展,作为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死抓牢抓出成效。

二、牢记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我作为 X局党组书记身体力行,认真践行主体责任,工作中亲自安排、亲自督导、亲自部署,扑下身子到基层一线调研。

对作风建设、违纪案件处理等亲自研究、总结中亲自剖析,做到责任上肩“不甩手”,主动扛责“不甩手”,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讲政治”的理念,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首要责任、直接责任、全面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事业稳定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

三、建全制度机制 制度就是规定,制度就是规矩。

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定人的言行。

为了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X局相继出台了《鄄城县X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实施办法》《X局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以及“一岗双责”目标任务,并结合全局各阶段工作督促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内容。

同时,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主要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风险排查表》。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分工明确“不缩手”。

对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对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行分管责任,督促基层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聚焦执纪问责,坚决支持纪委执纪问责。

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为纪委排除干扰和阻力,做到领导有力“不松手”,持之以恒抓作风。

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

不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形成震慑作用,全年没有出现一起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兼职取酬公职人员问题等。

四是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

坚决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加强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