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市场体系深刻变化

数字经济发展带来市场体系深刻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其中包括“市场体系仍不健全”。

市场体系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运行系统。

随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传统市场体系的基础环境、供需关系、监管方式等都发生了变化,经济学研究应关注数字经济发展对传统市场体系产生的影响,同时,健全市场体系也应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要求。

  数字经济发展对传统市场体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数字空间和物理空间日益融合,市场基础环境走向数字化。

随着数字技术在交易活动中的广泛深入应用,数字化交易平台逐渐走向中心位置,市场交易逐步“线上化”。

交易主体和商品实体拥有数字账户或数字身份,交易者搜寻、协商、达成交易、付款、反馈和售后服务等活动都在线上进行。

交易活动摆脱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真实的交易需求能够被更好地预知、定价、整合和匹配,原本在实体市场中难以达成的大量交易,都可在线上达成。

市场基础环境的数字化,使得商品边界得以扩展,交易效率得以提升,市场规模得以扩大,资源配置更加高效。

  消费过程和生产过程日益融合,市场供需对接更加迅速。

随着数字技术在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深入应用,基于个体消费者独特的数据集,生产过程逐渐走向定制化和小批量化。

基于特定的消费进行特定的生产,使得供需能够一一对应,有效减少传统市场体系中供不应求、产品过剩、库存积压等情况。

此外,随着体验经济成为一种潮流,消费者亲自参与到产品创造过程中,生产过程本身成为消费的一部分,企业提供过程服务,这种供需的快速对接,减弱了传统市场体系中生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

  既强调交易透明又关注个人信息保护,市场信用更为数值化。

一方面,平台在为交易提供基础支撑的同时也在记录和处理数据,交易过程和账户行为对平台而言是透明的;另一方面,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特别是生物识别、金融账户等敏感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数字平台必须做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数字平台利用自身数据优势,建立信用评估模型,对数据进行“脱敏”处理后,计算和动态更新交易主体的信用分数或信用等级,可以综合反映交易主体在某领域的履约状况。

由此,一种更低成本的信任机制建立起来,交易者可以根据数值化的信用评估结果来选择交易对象。

  执法监管和信用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更加柔性化。

数字经济催生了一系列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传统的执法监管模式容易面临认知不足、手段不足等问题,于是以信用监管为主导的市场监管体系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

一方面,政府鼓励平台发挥信息优势,利用平台自身的信用等级体系,做好对平台内的用户与交易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