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主席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要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并指出实现这种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科技与产业的创新链条有序衔接、互动融合的内在逻辑与有效路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指引。
深度融合的基础: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
高质量的科技供给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前提和基础。科技供给的质与量,直接决定了产业创新的数量、水平与效益。从技术属性的类型来看,高质量的科技供给包含两方面内容。
其一,是关键性技术的高质量供给。在过去出口导向型的全球价值链分工模式下,我国产业发展中涉及的很多关键性的技术,往往通过进口方式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或者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获取。这在经济全球化中虽然是一种有效率的科技供给途径,但缺乏自主性与安全性,容易抑制本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在出现地缘政治冲突的情况下,可能会遭遇较大的被“断供”的风险。这是当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采取各种“降风险”策略手段后,我国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核心种源等诸多领域出现“卡脖子”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必然要求实现产业发展模式的转换,改变关键性技术来源与供给的方式,突破纯粹的技术依赖模式,突出高水平开放合作中的自立自强与自我探索,突显以我为主的研发地位,在运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利用新型举国体制加强技术的本土化供给。这不仅关系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更加关系到顺畅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经济运行的堵点卡点。
其二,是通用性技术的高质量供给。通用性技术具有规模性、普适性、动态演进性和创新互补性等特征,可以大规模、低成本地满足众多产业发展的需要。从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