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的调研报告

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的调研报告

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的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问题的调研报告

  按照上级工作安排,X年X月X日至X日,X到X、X、X等地开展调研。主要围绕基层权责下放“甩锅”“一放了之”的问题,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权责下放情况

  20XX年X月,按照《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的通知》(冀政务办﹝20XX﹞X号),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向乡级赋权下放事项X项,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事项X项。

  (二)权责下放形式

  一是委托乡镇(街道)办理事项,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书,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药经营许可、生鲜乳收购站许可等X个事项进行下放;

  二是派出机构办理下放事项,乡镇(街道)的公安、税务等部门是县级政府部门的派出机构,代表公安、税务局等部门在乡镇(街道)行使职权,负责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核发居民身份证、核发居住证等X个事项。

  三是延伸受理下放事项,在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进行动态调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X个部门共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事项X个。

  (三)承接运行情况

  按照《省乡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乡级共办理X主项(X办理项),其中,法定乡级办结X主项(X办理项),法定乡级受理初审X主项(X办理项),向乡级赋权X主项(X办理项),向乡级延伸受理环节X主项(X办理项)。

  按照《省村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XX年版),村级共办理X主项(X办理项),其中,法定村级受理办结X主项(X办理项),向村级延伸受理环节X主项(X办理项)。

  截止2024年X月,市各乡镇(街道)下放事项共办理X件,延伸受理事项共办理X件。

  二、存在问题

  (一)存在权责主体不一致

  部分市直部门对乡镇(街道)权责需求调研评估、权责下放不到位,事项下放后,缺乏后续跟进政策,权责下放不符合乡镇(街道)实际,导致权责不一致的情况。例如,市政务服务局下放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事项审批行使部门是各乡镇(街道),但营业执照的证照公章是市政务服务局的公章,责任承担部门仍是市政务服务局。

  (二)乡镇(街道)承接运行不通畅

  一是各乡镇(街道)人员力量薄弱,各项业务缺乏专职人员办理,工作人员面对更复杂、更专业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业务不熟练,办事效率低;持有执法证的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承担赋予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和公共服务等行政执法任务。二是各乡镇(街道)硬件条件不足,随着权责下放事项增多,经费没有随事划转、随人划转,大部分乡镇自身财力不足,相关配套的工作经费不能到位,部分综合服务中心办公设备不够充足,不能满足当前的工作需求。三是各乡镇(街道)制度建设落后,基层对承接的事项以及具体运行规则、工作流程等内容还没有作出制度性、规范性的安排,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被动性。

  (三)基层执法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一方面是受法律法规因素制约,一些与群众密切相关又方便基层监管的事项,难以下放,导致基层审监互动不强;另一方面是权责下放后,各乡镇(街道)在审批规范、程序步骤、裁量基准、档案案卷等内容的标准参差不齐,导致后续监管难度大。例如,乡镇办理营业执照时,填写的营业地址不够精确,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检查时无法找到营业场所,导致监管难度大。

  三、改进建议

  (一)坚持合理下放,做到权责对等一致

  一是对乡镇(街道)权责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摸清基层权责需求、承接能力等情况,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做到科学合理下放。二是加强后续跟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做好审管衔接,确保下放事项落到实处。三是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既要给责任,又要给相应的权力,做到权责行使主体一致。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基层运行效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定期组织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培训,选派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手把手”指导领办,通过业务讲堂、跟进指导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乡、村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加大财政扶持,按照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保证乡镇(街道)合理支出需要,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改善办公条件,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三是乡镇(街道)要压实主体责任,司法局和各职能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下放事项各项制度规范建设的衔接指导,建立健全基层事项办理体系。

  (三)坚持放管并重,统一执法标准尺度

  一是针对法律法规和体制因素制约的实际监管问题,建议市政府选择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关系密切的若干监管事项先行试点下放,力求点上突破。二是各乡镇(街道)要逐条认真研究下放赋予的新任务、新职能,落实好审批服务和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制度。三是司法局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指导,采取定期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等形式,健全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标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