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确保单位经济业务活动、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防止舞弊,防范风险等目的,在单位内部制定的一系列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财政部先后印发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文件,明确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并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保证单位安全运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使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为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有着重要的意义。为使内部控制规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近日,县财政局对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实地走访”的形式进行了调查研究,旨在了解全县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状、存在问题,研究对策,促使内部控制规范在我县内落深落实。

  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现状

  近年来,我县一直重视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理论培训,并注重制度建设、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内部监督制约,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地保障了单位内部规范运行。一是工作运行规则基本建立。各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按照《内控规范》的原则,以编制职能为基础,对日常工作事项的职责划分、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予以明确,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二是权力行使基本规范。对六大经济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分岗定权,权责明确。三是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全面。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能够结合自身实际,自上而下对部门内部管理中涉及的组织架构、专题培训、风险评估、分级授权、“三重一大”以及六大经济业务等事项出台一系列的制度规定,从制度层面防范内控风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制度规定不够细致完善、经济业务制度、流程图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主要体现在内控意识相对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和内控监督不合理等方面。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意识相对薄弱。

  内控意识是内控环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障。本次调研发现,行政事业单位中大都存在着内控意识相对薄弱的问题。一方面是对内部控制的理论缺乏认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含糊不清。部分单位负责人没有完全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为内部控制制度就是条条框框罗列起来的文件和制度,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没有编制完善,即便制定了制度,有些也是重于形式,疏于执行。另一方面是未能将财务工作融入单位经济业务活动中,对会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认为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只是核算,对财务的要求仍然停留在保障会计核算,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即可,无法有效实现会计监督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内部管理,致使财务监督与控制流于形式。

  (二)财务管理弱化。

  从调查情况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一方面,认为财务的工作仅仅限于记账、报账、算账,而与单位业务层面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未能参与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对结果不甚了解。另一方面,不相容岗位设置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将财务章和法人章统一由一人保管,出纳兼任档案保管等“一人多岗”的现象,这就使得单位可能在未察觉的情况下发现重大风险,导致巨大的损失。同时,内控监督人员对于完善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内控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存在盲点。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目的在于“堵塞漏洞”,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单位在制度建设方面,许多业务事项的运作与管理措施仅仅是依照惯例,而没有一套成熟的成文制度保证,管理的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虽然有内控相关的管理制度,但未能从单位的实际出发,致使相互之间不协调配套,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是许多单位在流程图设置方面,未能很好的结合本单位的经济业务,有些经济事项的流程控制过于简单,仅仅局限在事后的审批上,缺乏事前控制的程序,流程控制没有渗透到单位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这样将会导致单位工作秩序混乱,引发顾此失彼现象,严重的还会造成核算不实而使会计信息失真。

  三、内部控制体系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单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现行的内控监督多依赖于外部监督,即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但这两个部门很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其执行力进行切合实际的检查。财政和审计部门大多侧重于对被检查单位的资金运用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缺乏外部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就失去了约束机制。对于内部监督,简而言之就是行政事业单位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很多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并没有起到相应的监督作用,造成内部审计缺位,内部控制的作用就很难发挥。

  (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修订不及时。

  就调研的情况而言,一些单位虽然有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但从内容上看,并没有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以及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修订完善。例如:财务档案的保管年限依旧停留在原有的基础上,制度、流程图的设立也比较笼统、概括,缺乏针对预算单位具体业务情况的较为细致全面的规范,指导性、使用性不强,内部控制与现实业务很难有效的结合在一起,进而造成内部控制的作用难以发挥。

  (三)内控关键岗位人员水平较低。

  内部控制工作牵扯多个科室和部门的工作人员,每个人的内部控制认知、专业水平不一,内控工作没法按照制度设定严格执行,进而造成内部控制工作执行上遵循性不强。最典型的要数轮岗制度的执行,鉴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岗位流动非常困难,轮岗制度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四、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内控意识。

  内部控制强调以人为本,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人人强化风险意识,用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真正落实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所以,树立内部控制科学意识是改善管理现状的第一步。在树立意识方面,单位领导层要首先提高认识与觉悟,明确内部控制对单位业务开展及职能履行的重要性。其次,要在加强内部控制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理论与本单位实际管理情况的结合力度,避免理论脱离实际。只有领导层以身作则,才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提升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的配合度,最终为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以及内部管理工作的积极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提高人员素质,强化财务管理。

  一是注重加强相关人员的内控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特别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将内部控制制度、职业道德、国家政策等内容针对财务人员进行持续性培训,查漏补缺,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内控意识,自觉将内控理念转化为行为准则,从而提升内控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完善基础管理措施,严格办事程序,杜绝违规违纪,从经办、审批、报批等财务开支以及印章管理的各个程序入手,从严从细、精细管理,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有效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各项财务收支手续合法、合规、合理,努力构建起财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内控体系。

  加强内部控制,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对内控工作从“立规矩”向“见成效”转变的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控制度落实,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各单位应结合单位特点和内控管理实际,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已建立的财务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的情况进行梳理,在充分研究的情况下修改和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实现内控机制业务全覆盖并落地见效,形成“用制度规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内控体系。

  (四)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内控监督。

  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就必须构建相应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工作者的职权范围与工作内容,建立风险评估管理体系,让内控监督发挥有效作用,进而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一是建立内部全程审计机制,合理科学地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明确职责权限,规范监督程序、方法和标准,增强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把控,对贯穿各项业务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分析和绩效考核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借助财政、审计、纪检监督等外部相关单位力量的支持,加强对本单位内控管理工作的实践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外部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内控的本质是“查风险、找原因、清隐患”,是优化财政管理,防范各类风险的重要措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就像是在编织一张单位内部管控的“法网”,只有持之以恒做好内控工作,才能有效发挥这张“法网”的作用,让内控真正成为防止出错的“规”和“矩”,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和“放大镜”,整改问题的“鞭”和“尺”。